期貨新合約區別
❶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的區別42
遠期合約與期貨的區別: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都是在交易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很容易混淆,前者是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承諾以當前約定的條件在未來進行交易的合約,而後者則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遠期合約與期貨的區別主要異同點現歸納如下:
❷ 期貨合約和遠期合約的共同點和不同點
共同點:都可以雙向操作,既可以看漲買入,又可以看跌賣出,有效的交易機會增多,資金的利用最大化的同時實現財富最大化。
區別:
1、概念不同: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
2、交易時間不同: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遠期合約不是。
3、交易場所不同: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不允許場外交易。
(2)期貨新合約區別擴展閱讀:
臨近期貨合約切換注意事項:
1、散戶是不能進入交割月的。
2、主力資金一般會提前一個月開始移倉,所以散戶手中的單子有長線的可以在交割月前一個月開始完結布局下一合約,比如1905合約,那麼四月開始就可以考慮下一合約。
3、另外需要注意不要抱有僥幸心理拖到最後,臨近合約交割的時候一般單邊往哪個方向,後面變化不會很大,資金都移倉下一個合約,不會再關注此合約太多,所以要趁早。
4、結算時建立新合約和平倉舊合約記住最好同時進行,因為合約換月的一個特點就是保持同等數量的合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遠期合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合約
❸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❹ 期貨合約與一般合約的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❺ 期貨和遠期合約什麼區別
遠期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
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
它們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100元的貼現值。同理,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下跌了100塊,期貨的虧損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虧損是100元的貼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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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期貨連續合約現貨連續合約區別
如果說,舉例,你現在看1204的合約歷史走勢,其中11年4月至12年4月的行情,是合約1204走的,10年4月-11年3月的行情,實際上是1104合約走的,在換合約的過程,會有大幅的跳動。
連續是意思是,現在是3月,他顯示的就是1203合約的真實走勢,到4月時候,顯示的就是1204的合約了
你問題裡面的0611,0612,不是6月11號和6月12號,而是06年11月和12月兩個月的合約
❼ 期貨價格與期貨合約價格有什麼區別
期貨價格就是期貨合約價格,是一碼事,所謂期貨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和期貨相對應的就是現貨,也就是你說的標的物,假如:大豆1005合約價格9月25日結算價是3700噸,這句話的意思是:到10月5日交割的大豆合約在9月25的收盤以後結算期貨市場價格是3700元每噸,但是明天繼續交易可能漲,也可能跌,這個合約里的標的物就是一級大豆,是大連期貨交易所規定的質量標准。
如果你只是投機交易,買得就是期貨合約,如果是套保做實物交割,你買得就是大豆,期貨合約和標的物一回事,你買進了合約就等於買進了標的物,你想要標的物的話,你就交割,不想要你就在交割以前平倉。目前,投機交易者是不可以做實物交割的,市場上投機交易的也遠遠大於實物交割的,期貨市場的設立是為了規避遠期風險和發現價格的功能,標的物其實在期貨交易所買賣的量是非常小的。
標的物的交割一定要到交割日,你可以再交割日買進或者賣出標的物,在這以前都是買賣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在交割日以前買進期貨標准化合約是要付保證金的,一般在百分之十左右浮動。
你要明白的就是買賣期貨其實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期貨和現貨是相對應的。標准化合約就是一種貨物買賣合同,由交易所規定交易規則和貨物標准,以及交割時間,但是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了。所以期貨交易有杠桿作用,可以放大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❽ 期貨與合約的區別
期貨交易的就是大宗商品的合約,包括合約名稱,交易單位,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合約交割月份,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交易保證金,交易手續費等等,你問的合約是應該是雙方達成的合同條款,通過合約一般會讓渡自己部分產品或所有權,違約有可能要違約金,而且有些合同有第三方的保證。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買賣的標准化合約,只要開戶就可以買賣交易,可以先買進來再賣出去,或先賣再買回來。合約的話肯定規定了價格,到期就要履行的,期貨比較自由,隨時可以操作,也沒有其他簽約的形式,期貨可以對沖,不一定實物交割。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