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權風險管理的差異
A. 期貨和期權在風險管理方面有什麼不同!
基本上是一致 的,都是到了止損必須離場,賺到一定的階段必須袋袋平安.
B.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C. 遠期 期貨 期權的區別(尤其在市場風險管理方面)
風險方面的話,應該是依次遞減的吧。因為遠期是不規范化的合約,到期交割時會有很多不確定性。而期貨,標准化合約,有監管機構和自律機構。期權,買方有行權不行權的選擇權,利益最大化,最大損失是權利金,所以風險有限。
D. 期貨與期權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各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目標基本一直 但原理還是區別很大的 期貨的風險管理主要是套期保值及套利等機制
而期權是以權利金的形式鎖定風險
E. 金融遠期、期貨、互換、期權管理市場風險有哪些不同
就風險種類本身而言,衍生品交易所涉及的風險並沒有特殊之處,它具有傳統金融產品應具有的所有基本風險,同時被公認亦沒有產生出其他新型的風險。但是由於杠桿性、虛擬性、未來性,以及或有性等因素使得衍生品交易的風險程度,相對於傳統金融產品,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衍生品交易的風險主要呈現出如下特點:風險的巨大性、風險事件的突發性、風險的集中性、風險的復雜性、風險的連鎖性。對衍生品交易風險的確認、防範、管理一直是銀行界的從業者以及管理者所共同關注的問題。因此,從本期開始,我將從微觀角度即市場交易主體的角度來分別闡釋如何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以及法律風險等五大類基本風險進行管理與規避。
市場風險各不相同
在金融衍生市場上的風險事件,通常是多種風險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是在這其中,市場風險具有基礎性的地位。市場風險越大,交易對手的正常的資金流量就越容易受到影響,不能進行正常支付、出現流動性困難的可能性就越大。當交易對手發生流動性困難時,為了應付當前的支付,有時交易對手被迫變賣資產或者高息借貸,而這又進一步惡化其財務狀況和削弱其支付能力,無法履約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信用風險增加。如此陷入惡性循環,其結果必將是各種風險相互交織的總爆發,引發金融危機甚至經濟社會危機。
不同種類的衍生品交易的市場風險是各不相同的。遠期交易,因為事先鎖定了交易的價格,從而使得交易雙方只是失去了獲益的機會,並不存在因為市場價格的變化而發生損失的可能,因此,遠期產品基本上不存在市場風險。期貨交易和互換交易,對於交易雙方都存在著市場風險。標的金融資產價格的不同變化會直接影響到交易雙方的盈虧。而期權交易的市場風險是單方面的,主要由期權合約的賣方承擔。
最近中航油巨虧5.5億美元的事件中,期貨的虧損最多也就1億美元左右,更大部分的虧損則是由於大量賣出看漲期權造成的。看漲期權是指投資者有權在約定期限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向賣出期權者買進標的資產。期權買入者可以根據市場條件選擇是否行使期權合同,即使放棄,最多也就虧掉權利金。而一旦標的資產價格上行,期權賣出者將承擔著無限大的風險。正因為如此,在國際上,只有信譽最好、實力最強的機構比如摩根、高盛等大投行和其他大的做市商才會賣出期權。中航油對油價市場趨勢判斷失誤,大量賣出航空煤油的看漲期權,卻沒有同時進行反向操作對沖風險,出現巨虧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此外,對於不同的交易方式而言,衍生品的市場風險也是不同的。如對於套期保值者來說,市場風險相對較小並且趨向於無,因為套期保值者從事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就是規避市場風險;而對於投機者來說,市場風險就相對較大,因為投機者是一些風險偏好者,他們進行交易的目的就是想要通過承擔市場風險來賺取利潤的,所以一旦失誤,損失將是沉重的。里森當年賭日本經濟復甦,他賭錯的結果是搞垮了巴林銀行;陳久霖在判斷石油價格失誤的情況下,投機航煤期貨與期權,他的代價則是搞垮了一家上市公司。
對沖或頭寸重組
再回到商業銀行的衍生品交易,目前,國內各家商業銀行都推出了自己的外匯理財產品,商業銀行賣出了隱含衍生品的合約,然後再在國際衍生金融市場上平盤,這類代客業務的風險本應是由客戶承擔的,銀行基本上是不承擔什麼風險的。然而,我們也看到了「個人外匯理財年回報10%之上」的廣告,如此許諾最低回報,其本質就是商業銀行把市場風險留給了自身,假若市場走勢出現與預期不一致,達不到許諾的回報率,那麼商業銀行將面臨出現很大損失的風險可能性。
對衍生品交易的市場風險的管理,是指對超過交易主體所能承受的風險總規模的市場風險部分,採取對沖措施或頭寸重組的方法實行「自我保護」。通常風險厭惡者,會採取任何可能的措施將市場風險轉移給市場上的風險偏好者。比如,某銀行有一筆暫不用的日元存款,它可以將其兌換成美元投入貨幣市場以獲取利息收益(美元的利息高於日元)。同時,為預防美元在一定的時期內匯率下跌,使銀行蒙受損失,它可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以日元賣出美元期貨(美元空頭)。如果美元果真疲軟,銀行在現匯市場上用美元兌換日元必然遭受損失,但這可以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做一筆相同金額和相同期限的美元多頭,以獲取盈餘,抵補現匯交易上的損失。
總之,衍生品標的資產的價格波動會使衍生交易充滿風險,所以存在對其市場風險進行管理的必要。但從另一方面講,衍生品的使用又給風險管理提供了可能的某種手段,在市場主體的風險管理整體上可以扮演重要角色。一般而言,涉及衍生品交易的商業銀行還應當設立一套有效的市場風險管理程序,包括市場風險的識別、規避方法,以及有效的控制、監督和報告體系等方面。
F. 如何理解期權交易的人風險管理功能請與期貨交易的風險管理功能進行對比分析
這個你可以在期貨公司的客戶經理這塊去了解一下就可以的啊,所以這點都不難處理的啊
G. 期貨和期權在風險收益上的區別是什麼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不知道這個說法滿意不?
H.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I.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9)期貨期權風險管理的差異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