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期權
A. 中國四大期權交易所及其所有期貨合約簡介
這是有多懶?中國哪裡還期權交易所了?交易所的合約一個一個查又不會累死。
B. 金融期權交易VS金融期貨交易 異同
期權是一種權利,到時候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而期貨交易,就是一種金融交易方式,只要交易了就要必須行使
C. 各交易所期權保證金計算
你好,模擬交易中,保證金有相應的計算公式,以較大的可能性覆蓋了連續兩個交易日的違約風險,並且在計算時去掉了虛值部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比如,假設50ETF的現價為1.478元,客戶賣出一張行權價為1.3元的認購期權,則投資者最低需要繳納初始保證金4137元(證券公司可能還會在此最低標准基礎上進行一定比例上浮)。也就是說,投資者在賣出開倉前需先繳納至少4137元的初始保證金。此後每日收盤後,根據最新的結算價還會計算維持保證金,出現不足時投資者需要進行補足。
D. 中國金融市場 哪些可以做期權交易和賣空
權證就是一種期權,隨著去年長虹權證的到期退市,現在暫時已經沒有權證了。
做空只是一種方式,「融券」就是一種賣空方式,就是找證券公司借股票賣出去,以後再把它買回來還給證券公司,如果賣出後,股價下跌,你就賺了,反之你就虧了。
像期貨,外匯都有賣空機制,可以賣空。這其中影響力最大的就是股指期貨。
E. 金融期權交易與金融期貨交易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標的物不同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3)履約保證不同
(4)現金流轉不同
(5)盈虧的特點不同
(6)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F.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簡介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積極籌劃推出期權,並深入研究開發國債、外匯期貨及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2010年4月16日,中金所已正式推出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IF1005、IF1006、IF1009、IF1012合約的掛牌基準價格為3399點。2015年,中金所正式推出了10年期國債期貨和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 。
董事會設執行委員會,該委員會作為董事會日常決策、管理、執行機構。董事會下設有交易、結算、薪酬、風險控制、監察調解等專門委員會。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期貨大廈內掛牌,成為繼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之後的中國內地的第四家期貨交易所,也是中國內地成立的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該交易所為股份有限公司實行公司制,這也是中國內地首家採用公司制為組織形式的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5億元人民幣。出資股東分別為: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5家股東分別出資1億元人民幣,按照中國證監會前期任命,朱玉辰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首任總經理。上市品種由滬深300指數期貨首發登場。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成立,對於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發揮資本市場功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積極籌劃推出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並深入研究開發國債、外匯期貨及外匯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
如果說金融業是一國國民經濟體系的皇冠,那麼金融衍生品就是這只皇冠上一顆璀璨的明珠。但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卻十分滯後,從新加坡、日本的人民幣NDF市場到CME人民幣期貨的推出,從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的中國指數期貨(CX)到新加坡交易所(SGX)近期推出的新華富時A50股指期貨,均不見中國金融期貨的身影,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已經陷入腹背受敵的尷尬境地!國際定價中心一旦確立,將是比較穩固的,甚至是不可逆的,這從倫敦金屬交易所(LME)上百年來一直掌控全球有色金屬定價權至今無法撼動中可見一斑。因此,中國金融期貨市場的建立,將為抓住金融市場定價話語權奮力一搏,令人們充滿期待。
G. 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是什麼
有以下區別:
1、定義不同。金融期貨,英文名稱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雙方在金融市場上,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具有約束力的標准化合約。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金融期權,英文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約,是以期權為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期權交易的合約。
2、標的物不同。在實踐中,只有金融期貨期權,而沒有金融期權期貨,即只有以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權交易,而沒有以金融期權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交易。
3、作用不同。人們利用金融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若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可通過執行期權來避免損失;若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又可通過放棄期權來保護利益。
(7)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期權擴展閱讀:
二者相似的功能。金融期權與金融期貨有著相似的功能。從一定的意義上說,金融期權是金融期貨功能的延續和發展,具有與金融期貨相同的套期保值和發現價格的功能,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控制風險的工具。
H.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第二章 品種與合約
第四條交易所上市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交易品種。
第五條期貨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第六條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物(包括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合約。
第七條期貨合約主要條款包括合約標的、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合約月份、交易時間、最低交易保證金、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最後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碼等。
第八條期權合約主要條款包括合約標的、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合約月份、交易時間、執行價格間距、賣方交易保證金、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最後交易日、執行方式、交易代碼等。
第九條合約的附件與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I. 簡述金融期貨合約與金融期權合約的區別
金融期貨是期貨交易的一種。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場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所進行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交易。而期貨合約則是由雙方訂立的,約定在未來某日按成交時約定的價格交割一定適量的莫衷商品的標准化協議。金融期貨合約的基礎工具是各種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如外匯、債券、股票、價格指數等。換言之,金融期貨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為基礎工具的期貨交易。
金融期權合約是指合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費用(稱為期權費或期權價格),在約定日期內(或約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向合約賣方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權利的契約。
因此,金融期權的買入者在支付了期權費以後,就有權在合約所規定的某一特定時間或一段時間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向賣出者買進或向買進者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商品(現貨期權)或者金融期權合約(期貨期權)。當然,也可以不行使這一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