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找交易方
Ⅰ 誰是期貨的買賣雙方
期貨的買賣雙方是舉行期貨交易的雙方。買方和賣方都有義務到期交割實物,買方必須承當購買現貨的義務,賣方必須承當出售現貨的義務(在交割時,現貨實際是指標准倉單)。
而為了規避交割義務,大部分期貨投資者在交割月之間就平倉,持有大量現金,並計劃將來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買入大量合約持有或到期將持有大量現貨,並計劃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賣出大量合約,也就期貨持有者。
和商業合同是一樣的,到了交割日手中有持倉的都要履行合同,也就是買方必須買,賣方必須賣,否則任何一方不履行都算是違約。但期貨市場中持有到交割的投資者不是多數,商品期貨中自然人投資者的持倉基本不能進入交割月,因為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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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歷史上是在交易大廳通過交易員的口頭喊價進行的。大多數期貨交易是通過電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時,投資者通過期貨公司的電腦系統輸入買賣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統進行撮合成交。
Ⅱ 期貨合約是誰和誰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包括期貨交易所嗎
期貨合約是看多的期民和看空的期民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不包括期貨交易所。
Ⅲ 期貨合約中交易雙方為避免實物交收,分別做一手相反的交易進行對沖。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平倉。反手交易以後就相當於鎖定利潤和虧損,也就是不賺不虧的狀態,其實就跟平倉是一樣的。
Ⅳ 期貨中的雙向交易合約雙方是誰
1、期貨市場是一個零和市場(不算手續費),所以賣量和買量一定也必須是相等的。
2、合約不是說你買一手就建立一手,是交易所已經將合約設定好了,合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你要做的是買或者賣。
3、在你買賣的時候肯定會有另外的人在賣買。這個很容易理解,無論是套期保值還是投機,都肯定會同時存在多頭和空頭,不存在單純多頭或者空頭的局面,那樣就沒有成交單子。
4、舉個例子:如果市場只有買方而沒有賣方,那麼是不會有合約成交的,1手都不會有!
5、平倉是:做一手品種相同、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同月份合約來對沖之前的開倉。交易的雙方在期貨市場上市互相不知道的。中間的成交、交割事宜均由交易所完成。
6、一般投機不會進行交割。只會到期平倉。
純手打,望採納。
Ⅳ 期貨交易在不斷的平倉後,最終持有期貨合約的那一方是不是最終要實物交割呢若要實物交割的話,他找誰呢
期貨的實物交割只佔很少的一部分.只有法人帳戶才能交割,普通自然人帳戶是不能參與交割的,自然人帳戶不能進入交割月,否則交易所會強平.交割雙方一般是企業,一方有實物,另一方需要原材料,交割是在交易所指定的倉庫進行,能過交易所認證的倉單來進行完成.雙方要交割要向交易所申報的,交易所會協調好注冊倉單,幫助企業完成交割.
Ⅵ 是不是每個期貨合約都有一個買入和賣出方 這樣說的話是不是在交易的任何時候看多和看空的人一樣多
1、每個期貨合約單子成交的時候必定是多和空的人數相同,。看空和看多的人不一定一樣多,看多的數量多的時候價格才漲,看多的數量多的時候價格才跌。但只要成交了,那麼空和多的人成交的單子是一樣的。
2、雙開指一個開空和一個開多。
3、現手2指成交了2手,也就是一個多的和一個空的成交了,倉差指持倉增加了多少,這時候只要是雙開就會+2,如果是雙平那麼倉差-2。
Ⅶ 既然 期貨合約買賣雙方不知道交易對方是誰,那麼在進行實物交割的時候,多方找誰去交割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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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什麼是期貨合約的買賣
期貨合約買賣也叫期貨合約交易是現代市場上最常見的衍生金融交易方式之一。在期貨交易所內,按一定規章制度進行的期貨合同的買賣。它最早起源於農產品期貨交易。而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則是以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 的成立為標志的。以後各類商品交易所紛紛成立,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商品種類也越來越多。到20世紀70年代,金融期貨異軍突起,范圍擴大到股票、債券、外匯等。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是: ①成交和交割不同步。這一點與遠期交易相同。②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有標准化的數量、質量規定、交割日期等,便於交易。③交易集中於交易所內,以公平競爭方式進行。④交割時可以採用清算方式相互軋抵,以實物交割的只佔很小一部分。⑤交易可以被投資者用來作對沖,也可以被投機者用作賺取投機利潤的工具。
Ⅸ 期貨合約的買賣方與標的買賣方關系
期貨合約跟期權合約不一樣,期貨合約本質上是交易所標准化了的遠期合約,合約的買賣關系同標的的買賣關系是一致的。買入合約若拿到交割則買入標的資產,賣出合約交割時要賣出標的資產。交割時用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倉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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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期貨合約的期貨交易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一般期貨合約規定的標准化條款有以下內容:
(1)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如上海期貨交易所規定每張銅合約單位為5噸。每個合約單位稱之為1手。
(2)標准化的商品質量等級。在期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就毋需再就商品的質量進行協商,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標准化的交割地點。期貨交易所在期貨合約中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確定經交易所注冊的統一的交割倉庫,以保證雙方交割順利進行。
(4)標准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序。期貨合約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一旦選定之後,在交割月份到來之時如仍未對沖掉手中合約,就要按交易所規定的交割程序進行實物交割。
(5)交易者統一遵守的交易報價單位、每天最大價格波動限制、交易時間、交易所名稱等等。
期貨交易是投資者交納5%-10%的保證金後,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各種商品標准化合約的交易方式。一般的投資者可以通過低買高賣或高賣低買的方式獲取贏利。現貨企業也可以利用期貨做套期保值,降低企業運營風險。期貨交易者一般通過期貨經紀公司代理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另外,買賣合約後所必須承擔的義務,可在合約到期前通過反向的交易行為(對沖或平倉)來解除。
期貨交易是商品生產者為規避風險,從現貨交易中的遠期合同交易發展而來的。在遠期合同交易中,交易者集中到商品交易場所交流市場行情,尋找交易夥伴,通過拍賣或雙方協商的方式來簽訂遠期合同,等合同到期,交易雙方以實物交割來了結義務。交易者在頻繁的遠期合同交易中發現:由於價格、利率或匯率波動,合同本身就具有價差或利益差,因此完全可以通過買賣合同來獲利,而不必等到實物交割時再獲利。為適應這種業務的發展,期貨交易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