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期貨讀後感
1.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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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貨期權的主要內容
權利金就是期貨期權的價格,是期貨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又稱為權價、期權費、保險費。對賣方來說,它是賣出期貨期權的報酬,也就是期貨期權的成交價。期權權利金對於期貨期權的買方來說,是其買入期權可能遭受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賣方而言,賣出期貨期權立即可以獲得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必馬上進行期貨合約的交割。當然,它同時使賣方面臨一定的市場風險,即無論期貨市場的價格如何變動,賣方都必須做好履約的准備。與期貨交易相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權利金即期權成交價格是期權合約中惟一能在交易所內討價還價的要素,.其他合約要素均已標准化。權利金的最終確定,也必須經過期權買賣雙方的經紀人在交易所大廳通過公開競價才能形成。
執行價格(Exercise Price 或 Strike Price)
執行價格是指期貨期權的買方有權按此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也是賣方在履行合約時賣出或買入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又稱為履約價格、敲定價格(Strike Price)、約定價格。這一價格一經確定,則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之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因此,如果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那麼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限內,該期權標的物即相關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上漲,且高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賣出該期權所規定的標的物。同理,如果期權買方買人了看跌期權,則在期權有效期限內,即使期權合約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下跌,並遠低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仍可以以較高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高的執行價格買進該期權的標的物。執行價格通常由交易所按遞增的形式給出一組來,投資者在進行期權交易時必須選擇其中一個價格。每種期權有多少種執行價格取決於該種期權的標的物價格波動幅度。在合約掛盤時,交易所一般會先給出幾個執行價格,然後根據價格波動適時增加。在交易開始時,公布一個平值期權和5個實值期權、5個虛值期權。實值、平值和虛值是根據執行價格與標的物價格的關系界定的。執行價格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會不斷增加,如果價格波動區間很大,就可能衍生出很多的執行價格。標的物價格波動越大,執行價格個數也越多;合約運行時間越長,執行價格越多。離標的物價格太遠的執行價格會因為沒有人願意賣出或買人而沒有交易量。 合約到期日是指期貨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時間,是期貨期權合約的終點,一般是在相關期貨合約交割日期之前一個月的某一時間。這是為了讓期權賣方在買方行使期權時為履行義務而必須買入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還有一定的時間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反向的期貨合約交易來對沖平倉,使期權賣方有機會來避免他可能不願或不準備進行實物交割局面的出現。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能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
3. 求懂期權期貨的高手來解釋
一定能賺說的是不對的,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持有期權如果不斷地做Delta hedging(不知道翻譯過來叫什麼...套期保值?),無論那個方向的波動都能帶來收益,但最終的凈收益還要減掉買期權的錢。期權費實際上是依據implied volatility(預期的波動率)定的 ,只有當實現的波動率比預期的高,才能真的賺到錢。
你可以去查查dynamic delta hedging的東西。
樓上說的「順勢做空做多」其實是投機,必須是碰到對的波動的方向才能賺錢。
4. 期權與期貨的解釋!!
以我的理解說吧,呵呵
1、期權:遠期權益,雙方按照約定,在未來一個時間點以協議價格和協議數量買賣協議貨物的權利的一個協議。這張協議的買放有權利在到期的時候選擇執行或者不執行,自由度比較高。
2、期貨:遠期貨物,這個是與現貨相對的,是大家對未來貨物價格的一個判斷,所以跟現貨的價格是相一致的。這個期貨其實是一個合約,約定了交割時間,交割地點,交割物品,包括交割物品的品質(針對貨物型期貨),所以變動的只有到期時的價格。
3、對沖:簡單的說來就是同時做買賣兩個方向的動作,買賣的數量是一致的。這是一種降低風險的手段,適用於期貨、外匯等金融市場。
希望採納
5.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5)期權期貨讀後感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6. 如何購買期權
你好
期權價值計算主要是兩種方法:二叉樹和BLACK-SHOLES。
是個人和公司到期權市場上去買和賣,市場先買下來再賣給需要的人
7. 期權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這本書怎麼樣
這本書寫的一般,對於一個交易員看,可以接受。但是作為 quants看,遠遠不夠,數學涉及太少,基本上是科普教材。 看你想做什麼職業了? 你如果只想了解期貨,掉期這樣的簡單產品,這本書夠了。 如果是做衍生品,期權這類的,那麼請多看看其他的關於隨機積分的數學書先。 2本書:Paul Wilmott on Quantitative Finance,Steven Shreve-Stochastic Calculus and Finance
8. 既然期權比期貨多那麼多優點,為什麼還需要期貨 期權與期貨的利與弊
樓主您好!
我是通過期貨投資分析考試的期貨從業人員,期權比起期貨確實在某些制度上有優點,但是缺點是必須進行特定的一對一交易,一個期權的買家必須對應一個特定的期權賣家,流動性比較低,交易不會很活躍。而期貨則是隨機配對,中途買家和賣家在交易終端可以隨意更換,大大增加了資金和交易的流動性。也可以說期權是建立在期貨基礎上的衍生產品,期貨用途更為方便和廣泛。
9. 請簡單解釋下 期貨 和 期權...謝謝
期貨和期權主要的區別是期權持有者可以在期權合約到期時買入或者賣出,所謂平倉,但是期貨合約持有者必須按照期貨合同上的條件執行。其他細節上的區別請保持聯系。可以發給你詳細資料。http://blog.sina.com.cn/arccapital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