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執行完變成期貨嗎
❶ 期權屬於期貨嗎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一確定的價格買進相關資產;看跌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出售相關資產。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亦作:期權合約。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期權交易為投資行為的輔助手段。當投資者看好後市時會持有認購期權(call),而當他看淡後市時則會持有認沽期權(put)。期權交易充滿了風險,一旦市場朝著合約相反的方向發展,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合約在到期之前已被平倉(此處指的是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則必須到合約到期日執行)。
❷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是什麼意思怎樣理解
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相應變成期貨合約了。
❸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2)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3)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4)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5)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e操作就是做外盤期貨的
❹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4)期權執行完變成期貨嗎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❺ 期權和期貨是怎麼一會事
*概念:期權是未來買入或賣出某種現貨或期貨的權利,期貨是未來買入或賣出某種商品或金融產品的標准化合約。
*相同點:期權和期貨都是由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並通過公開競價進行交易,經過結算所結算。
*不同點:
1、交易對象不同:期權包括期貨期權,而期貨不包括期權。
2、保證金規定不同:期貨交易雙方需開立保證金帳戶,而期權交易只需賣方開立保證金帳戶。
3、市場風險和獲利機會不同:期貨雙方的獲利機會相同,期權交易雙方,期權賣方的獲利最大是權利金,買方的獲利是巨大的,虧損最多就是權利金。
4、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同:期貨雙方履約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期權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期權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❻ 股票看漲看跌的期權就是期貨嗎
不是。
給你解釋得通俗一些:
期貨就像股票一樣,價格時刻在變,漲漲跌跌。你如果覺得高了,就可以「做空」,而後市果真如你預期的那樣價格走低,你就可以獲利。相反,如果價格低了,你可以「做多」(做多機制跟我國的股票操作一樣)。
而期權則是另一種產品。一般沒有標准化的合約,可以由期權的買方和賣方協商合約的價格。
比如,甲看多一隻股票(而乙看空),但是又擔心它後市走低,所以現在不敢買。這時甲就可以和乙簽訂一份期權合約:2010年7月份,甲以10元的價格向乙買進該支股票。而乙會向甲收取一定的期權費作為履約的報酬。
到時候,無論股票漲到多少(即使1000塊),乙也必須按10元的價格賣給甲。但是如果股票跌倒10元以下,甲可以不執行這份合約,他的損失僅僅是一筆期權費。
衍生品是個色彩瑰麗又十分復雜的市場。其定價原理需要比較高深的數學知識。如果感興趣的話可以看看約翰.赫爾的《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品》。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❼ 期權與期貨
期貨:150年以前,每到收獲的季節農產品的價格就會很低,買不出去,甚至爛在大街上。但是收獲季節過了之後,農產品的價格就會暴漲。所以,農民們就在播種季節就和買家訂好一個合同,會在將來的某一天交易農產品。這樣既保證了農民可以買出農產品, 又保證了買方收購的價格。後來就演變成現在的期貨。
簡單點說就是,買方賣方達成協議在將來的某一天買賣某物品。
期權:是期貨的衍生品。期貨是將來買賣貨物, 而期權是購買貨物的購買權。
例如:A有100斤大米,現在市場價是200塊。B花了200塊的百分之5 就是10塊錢買4月後的期權。也就是4個月後,B有權利選擇買這100斤大米或者不買。
當然如果4個月後大米值300塊,B會選擇執行購買權利。然後他可以轉手300塊賣了。但是如果4個月後大米只值100塊,B當然不會花200塊買這個大米。當然放棄權利的同時,也放棄了當時10塊錢的保證金。
區別:大體上從概念上也會了解。期貨買賣合同,期權買賣購買權利。
一個是風險,期貨的風險比較大,投資者的收入或者損失會隨著價格變動而變動。因為期貨有每天結算制度;但是期權風險就只在保證金上,保證金的多少是根據貨物的價格而定的。同樣的風險大,當然收入也大。
在一個就是,到了交割日期貨的買方和賣方都必須履行合同的義務。但是期權中,買方可以選擇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❽ 期權比期貨風險小,收益同,為什麼還要有期貨
期權是以期貨為標衍生出來的產品。 賣期權一般是大的金融機構操作的,因為他們對基本面特別了解。比如:賣出看漲期權,因為他們預計價格在一段時間內小幅下跌的可能性很大,所以賣出看漲期權賺取巨額權利金。
總之,對於價格波動不大時,賣出期權是賺取權利金的大好機會,而賣期貨合約價格波動不大不但賺不到錢反而還要交手續費,很劃不來。
期貨和期權對於不同市場環境有不同的作用,不能單獨的說哪個好哪個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