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進貨物買期貨合約
① 期貨價格怎麼算
(1)計算浮動盈虧。就是結算機構根據當日交易的結算價,計算出會員未平倉合約的浮動盈虧,確定未平倉合約應付保證金數額。浮動盈虧的計算方法是:浮動盈虧=(當天結算價-開倉價格)x持倉量x合約單位-手續費。如果是正值,則表明為多頭浮動盈利或空頭浮動虧損,即多頭建倉後價格上漲表明多頭浮動盈利,或者空頭建倉後價格上漲表明空頭浮動虧損。如果是負值,則表明多頭浮動虧損或空頭浮動盈利,即多頭建倉後價格下跌,表明多頭浮動虧損,或者空頭建倉後價格下跌表明空頭浮動盈利,如果保證金數額不足維持未平倉合約,結算機構便通知會員在第二大開市之前補足差額,即追加保證金,否則將予以強制平倉。如果浮動盈利,會員不能提出該盈利部分,除非將未平倉合約予以平倉,變浮動盈利為實際盈利。
(2)計算實際盈虧。平倉實現的盈虧稱為實際盈虧。期貨交易中絕大部分的合約是通過平倉方式了結的。
多頭實際盈虧的計算方法是:盈/虧 =(平倉價-買入價)X持倉量X合約單位-手續費。
空頭盈虧的計算方法是:盈/虧=(賣出價-平倉價)X待倉量X合約單位-手續費。
② 怎樣理解金融期貨價格等於持有成本這個概念
正確的理解應該是:金融期貨價格相當於交易者持有現貨金融工具至到期日所必須支付的成本。這個成本包括凈成本和St,即現貨金融工具價格。
期貨價格是現貨價格加上相關費用得到的。這個相關費用包括倉儲費,管理費,資金佔用利息等等。這里資金利息,倉儲費,管理費就是你的持有成本。如果你買入現貨,賣出前肯定是先存放起來啊,就涉及到倉儲和管理了。如果幾個月後你要賣出的話,價格肯定要高於你買入價格再加上這兩個費用,否則你就賠了。另外如果把錢存入銀行,肯定是有利息的。所以你買期貨合約的話,至少要賣家高於價格加上相關時間的利息才會有盈利。期貨就是這個道理,三個月後的期貨合約價格,就是現貨價格加上三個月的倉儲,管理費用,外加把相同資金存入銀行三個月的利息費用。
貨物的買入價格是一定的,而相關的費用是你在買入後賣出前的這段持有期間產生的,這就是你的持有成本。其中現貨價格只計算了一次。
③ 用期貨能貸款嗎
期貨不能貸款,因為期貸價值不明確,無法評估價格,進而無法貸款。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④ 什麼是買進期貨合約,同時買入相關期貨看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⑤ 通俗地說,什麼叫期貨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5)貸款進貨物買期貨合約擴展閱讀:
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⑥ 貸款炒期貨
最好不要行貸玩,比如銅期貨合同,一天變化上百個點,有時候可以達到上千個點,不過期貨,如果你要錢,就當玩了,到時可以賺錢的,主要是心態,一個東西可以買漲同時又可以買跌,你問問小朋友,這個東西怎麼玩,不賠錢,
⑦ 期貨上說利空怎麼解釋
利空:利於大勢下跌。 給你介紹一些期貨常用的詞,可以看看:
1.期貨「鎖倉」的意思是開立與原先買賣方向相反、數量相等或相近的頭寸,而不是對原先頭寸的平倉。
2. 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
3. 分倉: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超量持倉,以影響價格,操縱市場,借用其他會員席位或其他客戶名義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規避交易所持倉限量規定,其在各個席位上總的持倉量超過了交易所對該客戶或會員的持倉限量。
4. 移倉(倒倉):交易所會員為了製造市場假象,或者為轉移盈利,把一個席位上的持倉轉移到另外一個席位上的行為。
5. 履約:當看漲期權持有人希望買進相關期貨合約或當看跌期權持有人希望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所採取的行動。
6. 差距:同種商品等級、品位和不同交貨地點間的價格差異。
7. 傭金:經紀公司為客戶執行交易時收取的費用。
8. 頭寸:在交易中所持有的買賣合約數。
9. 多頭:看漲買入。
10. 空頭:看跌賣出。
11. 做空機制:認為價格將要下跌時,可預交10%的定金從第三人手中借來貨物賣出,待平倉時在買進還給第三人,將所交的定金收回的方式。
12. 利好:利於大勢上漲。
13. 利空:利於大勢下跌。
14. 趨勢:市場發展的方向。
15. 陰燭:單位時間內開盤價高於收盤價。
16. 陽燭:單位時間內收盤價高於開盤價。
17. 跳空:又叫缺口,價格在波動中沒有交易的區域。
18. 基差:不同或相同品種在不同合約或市場的價格間的差異。
19. 逼倉:期貨交易所會員或客戶利用資金優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或壟斷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故意抬高或壓低期貨市場價格,超量持倉、交割,迫使對方違約或以不利的價格平倉以牟取暴利的行為。根據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為「多逼空「和「空逼多」兩種方式。
20. 對敲: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製造市場假象,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期貨價格或者市場持倉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互為買賣的行為。
21. 開倉: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
22. 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交易者為了結手中的合約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平倉"或"對沖"。
23. 結算: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貴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貸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
24. 持倉: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約稱為"持倉"。
25. 升水:1)交易所條例所允許的,對高於期貨合約交割標準的商品所支付的額外費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間的價格關系。當某月價格高於另一月份價格時,我們稱較高價格月份對較低價格月份升水。3)當某一證券交易價格高於該證券面值時,亦稱為升水或溢價。
26. 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27. 做多:相信價格會漲並買入期貨合約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
28. 做空:看跌價格並賣出期貨合約稱」賣空」或」空頭」,亦即空頭交易。
29. 套利:投機者或對沖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種交易技術,即在某市場買進現貨或期貨商品,同時在另一個市場賣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並希望兩個交易會產生價差而獲利。
⑧ 什麼叫期貨,如何操作,怎樣從中間獲利
期貨交易是一種集中交易標准化遠期合約的交易形式。即交易雙方在期貨交易所通過買賣期貨合約井根據合約規定的條款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的商品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的最終目的並不是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迴避現貨價格風險。
從歷史過程看。期貨交易是由現貨交易發展而來的。在13世紀比利時的安特衛普、17世紀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和18世紀日本的大阪,就已經出現了期貨交易的雛形。現代有組織的朝貨交易產生於美國芝加哥,1848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開始從事農產品的遠期買賣。為了避免農產品價格劇烈波動的風險,農場主和農產品貿易商、加工商一開始就採用了現貨遠期合約的方式來進行商品交換,以期穩定貨源和銷路,減少價格波動的風險。隨著交易規模的擴大,現貨遠期合約的交易逐漸暴露出一些弊端一是現貨遠期合約沒有統一規定內容,是非規范化合約,每次交易都需雙方重新簽訂合約,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廠交易效率。二是由於遠期合約的內容條款各式各樣,某一具體的合約不能被廣泛認可,使合約難以順利轉讓,降低廠合約的流動性。三是遠期合約的履行以交易雙方的信用為基礎,容易發生違約行為。四是遠期合約的價格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形不成市場認可的、比較合理的預期價格。因此,早期的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經常發生交易糾紛和違約,使商品交易受到很大制約,市場發展受到一定限制。為了減少交易糾紛,簡化交易手續,增強合約流動性,提高市場效率,186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推出標准化的期貨合約交易,取代了原有的現貨遠期合約交易,後又推出履約保證金制度和統一結算制度。
與現貨交易相比,期貨交易的主要特徵是:
(1)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制訂的、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的合約。
(2)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合約。合約中的各項條款,如商品數量、商品質量、保證金比率、交割地點、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標准化的,合約中只有價格一項是通過市場競價交易形成的自由價格。
(3)實物交割率低。期貨合約的了結並不一定必須履行實際交貨的義務,買賣期貨合約者在規定的交割日期前任何時候都可通過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將持有的合約相互抵銷,無需再履行實際交貨的義務。因此,期貨交易中實物交割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一般小於5%。
(4)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交易者不需付出與合約金額相等的全額貸款,只需付3%~15%的履約保證金。
(5)期貨交易所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實行嚴格的結算交割制度,違約的風險很小。
在期貨市場里進行投機的方式多種多樣,做法也較套期保值復雜,有利用商品價格的上下波動來投機;利用現貨與期貨的價差(基差〕進行投機套利;有跨交易所、跨品種、跨月份等方式投機。因現貨交易既積壓資金,又要支付倉租費、運費、保險費等費用,而且手續繁瑣,而投機交易可不必交收實物,只要在合約到期前平倉結算盈虧,就完成了交易。
例:某商人在98年5月份,通過對國家政策,氣候等因素多方面綜合分析的判斷,認為大豆價格在短期內將會有一個比較大的上揚,於是他於5月19日在大連商品交易所買進9月份大豆合約100張(每張10噸),價格是2440元/噸。到了7月份,隨著國家糧食政策以及水災等原因,大豆價格果然上漲,期貨價格上漲到2700元/噸。該商人把全部期貨合約陸續賣出,平均賣價為2690元/噸。該商人獲利:(2690-2440)×100×10=250000(元)。扣除傭金:100×30=3000(元)。該商人獲利:250000元-3000元=24700元。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的規定,該商人僅需資金為:1600×100=160000元。利潤率=247000/160000×10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