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期貨合約定價
期貨價格就是期貨合約價格,是一碼事,所謂期貨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和期貨相對應的就是現貨,也就是你說的標的物,假如:大豆1005合約價格9月25日結算價是3700噸,這句話的意思是:到10月5日交割的大豆合約在9月25的收盤以後結算期貨市場價格是3700元每噸,但是明天繼續交易可能漲,也可能跌,這個合約里的標的物就是一級大豆,是大連期貨交易所規定的質量標准。
如果你只是投機交易,買得就是期貨合約,如果是套保做實物交割,你買得就是大豆,期貨合約和標的物一回事,你買進了合約就等於買進了標的物,你想要標的物的話,你就交割,不想要你就在交割以前平倉。目前,投機交易者是不可以做實物交割的,市場上投機交易的也遠遠大於實物交割的,期貨市場的設立是為了規避遠期風險和發現價格的功能,標的物其實在期貨交易所買賣的量是非常小的。
標的物的交割一定要到交割日,你可以再交割日買進或者賣出標的物,在這以前都是買賣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在交割日以前買進期貨標准化合約是要付保證金的,一般在百分之十左右浮動。
你要明白的就是買賣期貨其實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期貨和現貨是相對應的。標准化合約就是一種貨物買賣合同,由交易所規定交易規則和貨物標准,以及交割時間,但是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了。所以期貨交易有杠桿作用,可以放大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② 怎麼求外匯期貨的公平價格
貨幣期貨,指的是匯率期貨合約的標的物。貨幣期貨是適應於從事外貿產生的財務運作,目的是國家的需要採取規避匯率風險。
遠期外匯購買和預約訂票業務,是賣出外匯業務,即買賣雙方簽訂合同,購買和出售外匯,時間量,匯率和規定今後交付的規定交割日,按合同,賣方交匯,買方支付的外匯業務。
出口商正在進行短期賒銷貨物,進口商購買商品與遞延付款方式的情況下從交易雙方在一定的外匯風險的存在解決了這個他們。由於匯率或上(下)浮動匯率出口商的盈利波動可能減少量高於預期,進口國的貨幣支付的金額可能會增加超過預期。
在國際貿易實踐中,以減少外匯風險,也有出口商和銀行的長期外匯收入可按規定訂立遠期外匯合約銷售中,一段時間後,合同價格出售其外匯收入的銀行,以防止匯率下跌,遭受經濟損失;有長期外幣支出進口商也可以與購買的外匯遠期合約的銀行簽約,一段時間後,當按進價給銀行的規定簽訂合同,從而避免匯率上升而增加的成本負擔。此外,由於遠期外匯交易的存在,同時也有利於遠期外匯收支在那裡,進口佔到其出,進口商的成本,以確定在計算利潤的銷售價格,利潤和虧損提前。
註:導出導入買家賣家收益性支出匯率
③ 期貨合約到期後交割時,成交的價格是市場價格還是合約價格如果是合約價格,那是否可以類比成商業匯票
交割時,由該合約最後的交易價格決定。和商業匯票區別很大,商業匯票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付給約定的資金,其標的是貨幣,且只有時間,數量2個要素,而期貨的標的是商品,有時間,數量,和價格3個要素。即便是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其也是將一定的品種虛擬成一定的商品,規定了交割時間,數量,價格3個因素。
④ 期貨合約會約定一個價格進行交易,到期後交割,那股指期貨定價(點位)是怎麼定的
怎麼能基準點位2727.4,我們不要去管它。也用不著管。
關鍵是,你自己對IF1008的交割日(8月20)點位的判斷:
一、如果判斷8月20日,滬深300指數點位能超過2727.4的點位。那麼你就(小等於2727.4點)買入。這樣的話,交割時,會以(大於2727.4)成交。一點是300元。那麼你就賺了。
二、如果判斷8月20日,滬深300指數點位低於2727.4的點位。那麼你就以(大於等於2727.4點)賣出。這樣的話,交割時,再以(低於2727.4)點位買入,歸還所出賣的IF1008合約.這樣就賺錢了
關鍵是你對後市的判斷,以及你對期貨雙向買賣都可以賺錢道理。如果判斷失誤。只有賠的份上了。
對後市的判斷十分重要。《國債期貨3.27事件》仔細讀一讀就明白了。
所以:
1、股指期貨定價點位。我們可以不管,也管不了
2、到期交割點位,是以現貨為基準點進行平均計算。我們控制不了滬深300指數。
3、期貨價與現貨價 會趨同一致到同一點位(就算是X點吧)。但是在買入點位低於X點或者賣出高於X點,那樣的話。就會賺錢。但是買入點位高於X點或者賣出低於X點。這樣的話,,就賠了。
⑤ 期貨合約是由誰來發出發出時由誰來初始定價的呢
交易所推出,最初價格也是交易所定的,
⑥ 期貨合約的價格怎麼計算
合約價值計算,期貨合約價值計算公式.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價格乘以乘數,因此一張合約的價值受到股指期貨價格和合約乘數的影響而變動。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合約乘數越大,合約價值意味著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越大。合約價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合約價值隨著標的指數的上升,合約價值股指期貨的合約價值亦在增加。
合約價值如恆指期貨推出時,合約價值但生指數低於2000點(合約乘數為50港元),因而期貨合約價值不超過10萬港元。合約價值2009年恆生指數超過2000()點,合約價值恆指期貨的合約價值已超過100萬港元。
⑦ 這個期貨合約設計是變動一元是多少錢
期貨合約價格變動1元相當於合約價值20元。實際上已經很明顯的了,合約規模是20噸,合約最小價格變動是0.1元/噸,相當於合約最小變動價值=0.1元/噸*20噸=2元,即是最小價格變動0.10/tonne($ 2.00/contract)這一個表述,放大10倍就是1元變動相當於合約價值變動20元。
⑧ 外匯期貨定價的推導模型
外匯期貨同時也被稱為貨幣期貨,其也是屬於期貨的一種,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貨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貨。
其主要的特點在於其買賣就是一種交易方式,有一定的靈活性,它吸收了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優勢,在其基礎上進行發展和補充。既集合了之前幾種外匯的特點,又優於他們,在一定的程度上既能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可以為客戶提供了新的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外匯期貨買賣實際上是一種貨利的買賣。貨利的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至於人民幣對外匯期貨交易,其就是指一種以人民幣為標的的貨幣期貨。
現在對於外匯期貨開戶的平台基本上都是免費的,平台商有很多,所以競爭也是非常大的。一般性的我們只要考慮到平台的穩定性及資金的一個安全性和點差的問題就差不多了,另外就是看看自己選擇的平台商的服務態度如何就可以了。
⑨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9)貨幣期貨合約定價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⑩ 外匯期貨定價理論
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發展現狀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隨著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擴展、石油危機和債務危機的爆發以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風險急劇增加。為了規避、轉移和分散風險,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在此背景下,作為金融創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應運而生,它不斷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錮,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涌現出來,引領著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國已經加入WTO,即將面臨著金融業的全面開放,發展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勢所趨。
一、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現狀
從國際經驗來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發展都是以一個健全的基礎金融工具市場(如貨幣、股票、債券市場等)為依託,因而在時間順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遠遠落後於傳統的基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國的產生同樣遵循這樣的規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隨著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商品期貨市場的出現和不斷發展,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國的產生創造了一定的環境和條件。1992年6月,上海外匯調劑中心率先創辦了上海外匯期貨市場,開辦人民幣匯率期貨交易,同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張國債期貨合約,1993年3月,海南出現非正式的股票指數期貨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認股權證交易掀起熱潮,此後,越來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開始沖擊成長中的中國金融市場。下面介紹一些中國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
(一)外匯期貨
1992年6月1日,中國開始試辦外匯期貨交易,上海外匯調劑中心成為中國第一個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由於當時的匯率實際上是雙軌匯率,外匯期貨價格形成難以直接反映匯率變動的預期,再加上外匯現貨交易有許多嚴格的附加條件,使市場交易顯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國各地涌現出的大量外匯期貨經紀公司,它們的交易量則顯得很大。為了使外匯期貨正規化,1993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規定,辦理外匯(期貨)交易僅限於廣州、深圳的金融機構,其他各地的外匯期貨交易機構必須停止辦理,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期貨交易,以企業進出口貿易支付和外匯保值為目的,不得引導企業和個人進行外匯投機交易。企業和個人的外匯交易必須是現匯交易,嚴禁以人民幣資金的抵押辦理外匯交易,嚴禁買空賣空的投機行為。實際上,由於嚴格的管制辦法,中國外匯期貨試點處於停頓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