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舊合約交割跳水
① 商品期貨到合約交割期,是盈利的話如何交割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商品期貨交易只有法人戶才能進行交割,個人是不允許持倉到交割月的。
如果是法人戶持有盈利的商品期貨合約直到交割日,那麼會進行2步處理。首先是以交割結算價進行平倉盈虧處理,也就是交割結算價跟開倉價進行價差計算,產生實實在在的盈利或虧損;然後再進行實物交割,也就是所謂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一般來說,不大建議進行交割,因為交割涉及到很多環節,比較麻煩,而且成本也會增加,交割的話需要交交割手續費,增值稅,運輸費,賣方還要付庫存費,檢驗費等等。除非確實需要進行交割除外,比如買方需要用貨,賣方庫存太多需要清理庫存等情況才進行交割。
② 期貨合約到期只能交割或者平倉嗎!可以向之後的一個合約移倉嗎
不可向下月移倉。
如果作為投機客戶,在到期時必須平,不可進入交割,否則交易所強平。
在開期貨戶時,你的賬戶就要選擇是投機還是套保,套保需要法人資格開戶。
③ 期貨合約交割問題
1.有的企業是真的需要購買實物,所以買進,到期後就帶上錢去交易所的倉庫進行實物交割了。不過這種形式目前只面向法人投資者,自然人投資者不允許進行實物交割。
2.新買家之前持有的是空頭頭寸,買進只是對沖之前的頭寸。從而使手中的持倉變成零,不再需要交割。
④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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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⑤ 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必須要進行實物交割嗎
必須交割。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
⑥ 關於期貨合約交割日的問題
你好合約到期只有套保交易者可以進行交割,投機交易者需要在合約到期日前平倉否則交易所會強制平倉。如果你想移倉的話只能先平倉,再到新的主力和約去開倉。
⑦ 為啥說大部分的期貨合約都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提前平倉結束
這個是由期貨交易的規則決定的。不像股票,籌碼是固定的。期貨交易者隨時可以憑空開立一張多單或空單(只要有對手盤),所以期貨合約的數量是不斷變化的。交投越活躍,參與人數越多,新產生的期貨合約數量就越多。
由於交易所規定,商品期貨進行實物交割的只能是法人機構,個人不能進行實物交割。而且,臨近交割月份,為了避免交割雙方違約,保證金比例會比平時大幅度提高。那麼,在交割之前,一方面所有的個人投資者都要平倉了結,另一方面,保證金不足的也要減倉。所以就會出現大部分期貨合約都是提前平倉結束的。
你買入1手合約建倉,不一定就會增加一手新的合約。因為可能是原有的一個多頭持有者把手中的1手多頭合約轉給你了,這個叫換手。好比一個燙手山芋從張山手上傳給你了。
你平倉肯定不會產生一張新的合約,還可能會減少一張合約。第一種可能:你把手中的多頭合約拋了,結果是新來的李四接到了。那麼這個也叫換手。市場持倉總量不變。第二種可能:你把手中的多頭合約平掉,正好對手盤把手中的空頭合約平掉。那麼這個對你而言就是多平,而你的對手盤則是空平。市場持倉總量減少。
⑧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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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⑨ 期貨的合約交割是什麼意思
交割是結算過程中,投資者與證券商之間的資金結算。一般為了保證交割的順利,要求用戶的交易賬戶必須留存充足的保證金。交割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實物交割指期貨合約到期,將期貨合約標的物轉移的行為,實物交割一般是商品期貨交易所用的交易方式。現金交割是指到期未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