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屬期權和期貨
『壹』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衍生產品,都是風險管理的工具,都能用於風險對沖、套利、方向性交易和組合策略交易等。
期權與期貨有根本性的不同:
(1)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權利和義務。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平倉。期權交易中,權利方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義務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不享受權利。
(2)保證金收取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能力。
(3)保證金計算方法不同。股票期權是非線性產品,保證金與標的價格間的關系也是非線性的;期貨是線性產品,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如果期貨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將自動交割;而期權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期權的權利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放棄行權,期權的義務方需做好被行權的准備,如果認購或認沽期權的權利方提出行權,義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的義務。
(5)合約價值方面,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期權合約類似保險合同,本身具有價值,期權合約價值的市場表現就是權利金。
(6)盈虧風險方面。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期權權利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義務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其損失則由市場價格決定,是不固定的。
(7)期貨持倉者每天收盤後需根據結算價進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對於結算後保證金不足的投資者進行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期權交易不需要進行盈虧結算,只要計算義務方的維持保證金是否充足。
『貳』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2)有色金屬期權和期貨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叄』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哪個更適合投資
期權作為在期貨的基礎上衍生出來的一種投資產品,不少投資者在剛開始接觸期權時都容易版期權和期貨混為一談,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期權和期貨哪個風險更大,看看期權和期貨的具體區別是什麼。
風險的認識期貨當你看錯方向死扛的話,保證金是需要追加的,期權當你看錯方向的話,你最多損失權利金,這個風險是你預先知道的。但是期權賣方也需要交付保證金的,那如果和你的預期相反的話,也是要追加保證金的。其實做投資都有風險,不管是什麼投資項目,風險的大小是和你的收益成正比的。所以不能單單的拿著兩個來比較風險的大小。真正意義風險的大小取決於你自己的策略和把控。
『肆』 期貨期權包括
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
『伍』 期權和期貨的具體區別有哪些
期貨:和一般的買賣合約的區別是履行合約內容的時間推遲到約定的時間(譬如3個月後),合約里列明3個月後的買賣價格和數量。
期權:等於期貨加權利。和期貨的區別是到了約定的時間,交易的貨品是一個權利。譬如說合約列明的3個月後,交易進行。這時,買方付錢購買「30日後以¥10000賣出1噸棉花的權利」。有了這個權利,買方便有權在30日後以¥10000賣出1噸棉花,當然,30日後他也可以選擇不賣(因為是權利,沒有義務)。
『陸』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柒』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
期貨是指跨時間的交易方式, 買賣雙方透過簽訂合約,按指定的時間、價格和其他交易條件,交收指定數量的現貨。通常期貨集中在期貨交易所,以合約進行買賣
期權是指買方可以在特定日子內和賣方進行交易, 期權的特點是買方初時要支付權利金給賣方
『捌』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