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監管
1. 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職責,有權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1、檢查
檢查是基金監管的重要措施,屬於事中監管方式。檢查可分為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也可分為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指基金監管機構的檢查人員親臨基金機構業務場所,通過現場察看、聽取匯報、查驗資料等方式進行實地檢查。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並要求其報送有關的業務資料。
2、調查取證
查處基金違法案件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之一,而調查取證是查處基金違法案件的基礎,是進行有效基金監管的保障。
3、限制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賦予中國證監會限制證券交易權。
中國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中國證監會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交易日。
4、行政處罰
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的行政處罰措施主要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改正、警告、暫停或者撤銷基金從業資格、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責令停業等。
(1)期貨合約監管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2. 期貨公司員工做期貨監管嚴嗎我用公司的電腦做交易會被查嗎
我就是從事期貨的,期貨有明確法律表明期貨從業人員是不能進行期貨交易的.你用公司的軟體去下(比如說用交易員)肯定會給查到,如果在公司抓到可能幾年內都不能進行期貨活動了。所以出於謹慎,還是希望不要在公司下~~
3.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3)期貨合約監管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4. 證監會對股票期貨交易如何監管
證監會主要的職責。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5. 證監會與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有何異同
一,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主要職責:
1,建立統一的證券期貨監管體系,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2,加強對證券期貨業的監管,強化對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其他機構的監管,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3,加強對證券期貨市場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工作。
4,負責組織擬訂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定證券市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與證券市場有關的事項;對期貨市場試點工作進行指導、規劃和協調。
5,統一監管證券業。
二,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顯然,中國證監會的是經政府授權的法定監管部門,履行的是法定監管職責。
主要職責:
1、草擬監管期貨市場的規則、實施細則;
2、審核期貨交易所的設立、章程、業務規則、上市期貨合約並監管其業務活動;
3、審核期貨經營機構、期貨清算機構、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設立及從事期貨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
4、審核期貨經營機構、期貨清算機構、期貨投資咨詢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
5、分析境內期貨交易行情,研究境內外期貨市場;審核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的資格並監督其境外期貨業務活動。
6. 期貨監管機構是干什麼的啊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現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紀委書記1名(副部級),主席助理3名;會機關內設18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 期貨合約是什麼
期貨合約就像一紙文書,裡面的條條框框是保證交易可正常進行的關鍵內容,它也是具有一定的官方性、約束性及法律效力,因為所有的期貨合約均是由交易所制定再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
因此期貨合約的概念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約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們之間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標准化,在期貨合約中對於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都有明確的規定和等級標准。而且在期貨合約中,期貨價格是唯一的變數,是在交易所內以公開競價的方式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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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國證監會對股指期貨市場是如何監管的
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顯然,中國證監會的是經政府授權的法定監管部門,履行的是法定監管職責。
在中國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有:草擬監管期貨市場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期貨交易所的設立、章程、業務規則、上市期貨合約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期貨經營機構、期貨清算機構、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設立及從事期貨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期貨經營機構、期貨清算機構、期貨投資咨詢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分析境內期貨交易行情,研究境內外期貨市場;審核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的資格並監督其境外期貨業務活動。期貨監管部下設綜合處、交易所監管處、期貨公司監管處、境外期貨監管處和市場分析五個處。
9. 期貨公司有沒有監管機構
期貨公司歸證監會管。期貨帳戶的資金由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監管,在其網站可以查詢自己的帳戶資金情況(簡稱中國期監,原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由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決定設立)。
10. 期貨會被交易所管制嗎
期貨本身就受交易所監管,監管的原則就是期貨交易的制度:
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