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期貨合約形式
『壹』 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的區別。。
金融期貨合約與金融遠期合約的區別
【1】交易地點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公平交易;而遠期合約的市場組織則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
【2】合約形式不同:金融期貨是屬於標准化合約,對於商品的品質、數量、到期日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對於遠期合約,商品的品質以及交割日期等等都是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的,沒有嚴格的標准。
【3】保證金繳納與結算時間不同:遠期合約通常不繳納保證金,合約到期才會結算盈虧;而期貨合約在交易前必須繳納合約金額5%—10%的資金作為保證金,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
【4】交易的參與者不同: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是比較高的,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以及個人;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貳』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2)屬於期貨合約形式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叄』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
1、合約標准化的區別
期貨合約是經過嚴格標准化了的合同,進人期貨交易所的每一種期貨交易對象,都已經由交易所定了質量、等級、數最、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只有期貨價格才是在交易過程中經過公開競價和計算機攝合成交的方式來確定的。
現貨合同是非標准化的,現貨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交貨品種、數量、時間、地點等)均需由簽約雙方協商議定。
2、交割內容方面的區別
期貨合約只是期貨交易中的一種特號而已,是期貨交易的載體,以使期貨投資者能夠通過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實現既定目標或套期保值轉移價格風險,或通過分擔價格風險而獲取價差利潤。
現貨合同中要求全部進行實物商品交割。
3、有無簽約者的區別
期貨合約並不是由買賣雙方來簽訂的。期貨交易過程中並不存在交易的紙面合同,因而轉讓合約時也就無需進行類似現貨交易中的合同背書。
現貨合同要求載有合同交貨的價格、數量、時間和地點等詳細內容,並由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其間如有任何一方不能履約,則必須經過背書之後方可將履約責任、義務及權利轉到第三方。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
現貨合約,為立即或在將來交付實際商品而簽訂的銷售協議。現貨合約:以現貨標准化合約為標的物,通過電子交易平台進行集合競價買賣統一成交、轉讓、結算,價格行情實時顯示的交易方式。現貨合約交易的本質是以金融的手段服務現代貿易業。
『肆』 期貨有哪幾種結算方式有什麼區別
會員結算和客戶結算。
1、時間
會員結算:每一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對每一會員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其核算結果是會員核對當日有關交易並對客戶結算的依據,會員可通過會員服務系統於每交易日規定時間內獲得《會員當日平倉盈虧表》、《會員當日成交合約表》、《會員當日持倉表》和《會員資金結算表》。
客戶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與交易所的方法一樣,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結束後對每一客戶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交易手續費一般不低於期貨合約規定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3倍,交易保證金一般高於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至少3個百分點。
2、後續工作
會員結算:會員每天應及時獲取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做好核對工作,並將之妥善保存。
客戶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在閉市後向客戶發出交易結算單。
(4)屬於期貨合約形式擴展閱讀:
組織形式
期貨結算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獨立於期貨交易所的結算公司,如倫敦結算所(LondonClcaringHouse)同時為倫敦的三家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結算;另一種是交易所內設的結算部門,如日本、美國等國期貨交易所都設有自己的結算部門(以下統稱「結算機構」)。
我國採用的是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形式。獨立的結算所與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結算所在履約擔保、控制和承擔結算風險方面,獨立於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內部結算機構則全部集中在交易所。
獨立的結算所一般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交易所共同參股,相對於由交易所獨自承擔風險,風險比較分散。
『伍』 求期貨的一些概念。什麼是期貨合約、期貨交易、
1.期貨: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標准化合約的買賣形式。
2.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
3.分倉: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超量持倉,以影響價格,操縱市場,借用其他會員席位或其他客戶名義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規避交易所持倉限量規定,其在各個席位上總的持倉量超過了交易所對該客戶或會員的持倉限量。
4.移倉(倒倉):交易所會員為了製造市場假象,或者為轉移盈利,把一個席位上的持倉轉移到另外一個席位上的行為。
5.履約:當看漲期權持有人希望買進相關期貨合約或當看跌期權持有人希望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所採取的行動。
6.差距:同種商品等級、品位和不同交貨地點間的價格差異。
7.傭金:經紀公司為客戶執行交易時收取的費用。
8.頭寸:在交易中所持有的買賣合約數。
9.多頭:看漲買入。
10.空頭:看跌賣出。
11.做空機制:認為價格將要下跌時,可預交10%的定金從第三人手中借來貨物賣出,待平倉時在買進還給第三人,將所交的定金收回的方式。
12.利好:利於大勢上漲。
13.利空:利於大勢下跌。
14.趨勢:市場發展的方向。
15.陰燭:單位時間內開盤價高於收盤價。
16.陽燭:單位時間內收盤價高於開盤價。
17.跳空:又叫缺口,價格在波動中沒有交易的區域。
18.基差:不同或相同品種在不同合約或市場的價格間的差異。
19.逼倉:期貨交易所會員或客戶利用資金優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或壟斷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故意抬高或壓低期貨市場價格,超量持倉、交割,迫使對方違約或以不利的價格平倉以牟取暴利的行為。根據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為「多逼空「和「空逼多」兩種方式。
20.對敲: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製造市場假象,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期貨價格或者市場持倉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互為買賣的行為。
21.開倉: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
22.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交易者為了結手中的合約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平倉」或」對沖」。
23.結算: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貴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貸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
24.持倉: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約稱為」持倉」。
25.升水:1)交易所條例所允許的,對高於期貨合約交割標準的商品所支付的額外費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間的價格關系。當某月價格高於另一月份價格時,我們稱較高價格月份對較低價格月份升水。3)當某一證券交易價格高於該證券面值時,亦稱為升水或溢價。
26.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27.做多:相信價格會漲並買入期貨合約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
28.做空:看跌價格並賣出期貨合約稱」賣空」或」空頭」,亦即空頭交易。
29.套利:投機者或對沖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種交易技術,即在某市場買進現貨或期貨商品,同時在另一個市場賣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並希望兩個交易會產生價差而獲利。
30.牛市:處於價格上漲期間的市場。
31.熊市:處於價格下跌期間的市場。
32.結算: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他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的業務活動。
33.單號:系統為委託單或成交單分配的唯一標識。
34.波動:用於衡量在一定期間內的價格變動的計算方法。通常以百分點表示,而以每日價格變動百分點的年標准差來計算。
35.停板:由交易所逐日為每種合約規定的最大價格波動幅度(范圍)。
36.價差:兩個相關聯市場或商品間的價格差異。
37.質押:指會員提出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將持有的權利憑證移交交易所佔有,作為其履行交易保證金債務的擔保行為。權利憑證質押僅限於交易保證金,但虧損、費用、稅金等款項均須以貨幣資金結清。
38.止損:當所持有的頭寸與市場發展方向相反時,為了保護其利益而採取的一種保護手段。
39.加倉:一般是指在原有頭寸活力狀態下,增加新頭寸擴大盈利的一種操作方法。
40.減磅:一般是指在原有頭寸活力狀態下為了保護盈利,根據市場狀態了結部分盈利的一種做法。
41.回調:在上升趨勢中出現的小幅下跌。
42.反彈:在下降趨勢中出現的效法上漲。
43.現量:以最新價成交的合約數量。
44.盤整:價格在一定的區間內窄幅震盪。
45.支撐:向上反彈的低點稱為支撐。
46.阻擋:向下回調的高點稱為阻擋。
47.形態:由多個支撐和阻擋相互重疊形成的價格區間。
48.突破:價格沖過支撐和阻擋或某一技術位,一般視為買進或賣出的信號。
49.背離:當價格與其他技術指標出現的不正常的配合關系。有量價背離和指標背離。
50.金叉:均線或指標出現短期線向上穿越長期線形成的交叉。
51.死叉:均線或指標出現短期線向下穿越長期線形成的交叉。
52.期權:又稱選擇權,期權交易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買賣。這種權利是指投資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稱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不論在此期間該「商品」的價格如何變化。期權合約對期限、協定價格、交易數量、種類等作出約定。在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賣權利;如認為不利,則可以放棄這一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則失效,買主的期權也自動失效。期權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之分。
53.投機商:採用預測未來價格動向的方法,並試圖通過買賣期貨和期權合約獲利的市場參與者。
54.圖表法:利用圖表分析市場行為,預計未來市場價格趨勢的方法。技術性分析派利用圖表法計算最高價、最低價、結算價、平均價格變動、交易量和空盤量。兩種基本價格圖表形式為條狀圖和點形圖。
55.換手率:當日成交量浴持倉量的對比關系,換手率越大說明當日交易約活躍。
56.開倉量:無論買單或賣單,只要是新單進場成交的量。
57.平倉量:無論買單或賣單,只要是平倉單進場成交的量。
58.委買價:買方想在此價位買進但未成交的價格。
59.委賣價:賣方想在此價位賣出但未成交的價格。
60.條形圖:標明在一定時期內某一交易盤的最高價、最低價和結算價的圖形。
61.K線圖:也叫蠟燭圖。即逐一紀錄單位時間內的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收盤價。
62.十字星:單位時間內開盤價和收盤價相等。
63.上影線:單位時間內最高價與燭身的連線。
64.下影線:單位時間內最低價與燭身的連線。
65.趨勢線:將依次的高點或低點的連線。
66.空逼多:操縱市場者利用資金或實物優勢,在期貨市場上大量賣出某種期貨合約,使其擁有的空頭持倉大大超過多方能夠承接實物的能力。從而使期貨市場的價格急劇下跌,迫使投機多頭以低價位賣出持有的合約認賠出局,或出於資金實力接貨而受到違約罰款,從而牟取暴利。
67.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種的期貨交易中,當操縱市場者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即憑借資金優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的多頭持倉以拉高期貨價格,同時大量收購和囤積可用於交割的實物,於是現貨市場的價格同時升高。這樣當合約臨近交割時,追使空頭會員和客戶要麼以高價買回期貨合約認賠平倉出局;要麼以高價買入現貨進行實物交割,甚至因無法交出實物而受到違約罰款,這樣多頭頭寸持有者即可從中牟取暴利。
68.交割日: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69.保證金:有時又稱按金。在保證金交易里,買賣雙方只須付一小筆保證金給經紀商即可。繳納保證金的目的有二:(1)保護經紀行的利益,當客戶因故無法付款時經紀行即以保證金補償。(2)為了控制交易所的投機活動。在正常情況下,保證金為已成交的合約總值的10%左右。從保證金實質來看,是交易人士經過經紀商付給商品結算所的一筆資金,並不計算任何利息,以保證交易人士有能力支付傭金以及可能出現的虧損。但交易保證金絕不是買賣期貨的訂金。
70.交易量:在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交易量通常指每一交易日成交的合約數量。
71.空盤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總數量。
72.漲跌幅:某商品當日收盤價與昨日結算價之間的價差。
73.加權量:交易所計算結算價時所涉及的參數。
74.平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平倉的數量。
75.開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新開倉的數量。
76.結算價:當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約的加權平均價。
77.總持倉:未平倉合約的總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
78.成交量:指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通常為一個交易日的成交合約數。
79.支持位: 由於對合約之吸購,使得價格難以跌過某一特定價格水平。
80.阻力位:價格難於超越的某一價格水平。
81.成交價:指某一期貨合約的筆交易定價。
82.最新價:某商品當前最新成交價。
83.最低價:在一定時間內某商品最低成交價。
84.最高價:在一定時間內某商品最高成交價。
85.收盤價:當天某商品最後一筆成交價。
86.開盤價:當天某商品的第一筆成交價。
87.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88.成交單:經計算機配對後產生的買賣合約單。
89.持倉量:某商品在市場發生交易未平倉頭寸的數量。
90.委託單:出市代表經由計算機終端輸入的商品買賣定單。
91.搶帽子者:僅做當日交易,以利用微小、短期合約價差獲利為目的的交易者。此類交易者極少將手中空盤保留至下一交易日平倉。
92.恢復交易:指那些於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晚場交易盤進行的期貨和期權合約在下一交易日早上重新開盤交易。
93.買賣清單: 傭金行在客戶期貨或期權部位出現變動時送交客戶的清單,包括合約買賣數量、價格水平、總盈虧額、傭金費用及交易活動凈盈虧額。
94.連鎖關系: 在某一交易所買進(賣出)合約,其後在另一交易所賣出(買進)這些合約的能力。
95.市價指令:交易指令形式之一。即按照市場當時的最好價格立即(盡快)買(賣)某一特定交割月份期貨合約的指令。
96.倒掛市場:指同一商品的兩個交割月份間關系出現反常現象的期貨市場。
97.即市交易: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是在當日開市後收市前完成的交易。也叫T+0交易,短線交易。
98.過市交易:開倉後當日沒有平倉而留倉,待以後平倉了結的交易。
99.雙向交易:是相對於單向市場而言的,如股票市場只能有一種方向可以獲利,在期貨市場上即可以低位買進高位賣出獲利也可以高位先賣出後再低位買進獲利。
100.順勢交易:順應市場方向的交易。
101.逆勢交易:與市場發展方向相反的交易。
102.獲利回吐:即獲利了結。指買方或賣方將獲利的頭寸了結。
103.上升趨勢:依次向上的峰和谷。
104.下降趨勢:依次向下的峰和谷。
105.強行平倉:當客戶交易虧損,以至保證金不足,而客戶沒有補足有效的保證金時,交易所或經紀公司有權對該客戶所持有的頭寸進行平倉處理。
106.風險系數:為了控制持倉風險,做好資金管理,用佔用保證金除以總資金來表示資金的使用比率。達到1或大於1將追加保證金。
107.交易編碼:為避免出現交易混亂,期貨交易所採用一戶一碼制度,每個客戶在交易所都有固定的客戶編碼。
108.正向市場:反映同一商品現貨價與期貨價的關系,在正常情況下,現貨價低於期貨價,或近期合約價格低於遠期合約價格。反向市場的這種比價關系正好相反。
109.遠期月份:交割期限較長的合約月份,相對於近期(交割)月份。
110.近期交割月份:離交割期最近的期貨合約月份,亦稱現貨月份。
111.敲定價格: 以按照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約定價格買進或賣出的價格。亦稱履約價格。
112.加工毛利:大豆成本與加工品豆油和豆粕銷售收入之間的價格差距。
113.最小價位:在某一合約交易中所允許的最小價格變動量。亦稱最小價格波動。
114.交貨等級:在必須依據期貨合約交割實貨時,根據交易所有關規則而提供的標准等級的商品或金融工具。
115.日交易者:於每日交易收盤前,將在當天所買賣的期貨、期權合約全部平倉的投機商。
116.當期收益:債券利息與當時債券的市場價格之比。
117.交叉保值:當為某一現貨商品套期保值,但又無同種商品的期貨合約時,可用另一具有相同價格發展趨勢的商品期貨合約為該現貨商品進行保值。
118.資金管理:在交易中為了控制風險,對資金的動用實行的財務管理方式。目的是不要將全部資金動用交易,也就是不要滿倉交易。
119.交易策略:根據對價格基本面和技術面的分析,做出的交易判斷和操作方法。
120.指定部位:使期權合約賣方進入某一特定期貨部位以履行其義務的指令。如看漲期權賣方在買方要求履約時,將承擔空頭期貨部位,看跌期權賣方在買方要求履約時,將承擔多頭期貨部位。
121.現金結算:通常用於指數期貨合約交易,結算方式為依據最後交易日指數的現貨價值以現金結算指數期貨合約。區別於按指定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交割。
122.現貨價格:通常指可立即交貨的實際商品的現貨市場價格。
123.現貨合約:為立即或在將來交付實際商品而簽訂的銷售協議。
124.現貨市場:買賣實際商品的場所,即穀物倉庫、銀行等。
125.結轉庫存:主要用於穀物市場,意指將上一銷售年度結余庫存轉入下一銷售年度的庫存。
126.倉儲費用:在持有現貨商品(如穀物或金屬)期間支付的倉儲費和保險費,在利率期貨市場,意指佔用資金所支付的利息費。亦稱持倉費用或持倉。
127.兩平期權:期權合約敲定價(履約價)與相關期貨合約的當時市場價格相等或大致相等的期權。
128.現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129.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130.投機交易:指在期貨市場上以獲取價差收益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做出買進或賣出的決定,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可獲取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承擔投機損失。
131.套期圖利:同時買進和賣出兩種相關商品,並希望在日後對沖交易部位時有所獲利。例如,買進和賣出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買進和賣出相同交割月份,相同商品、但不同交易所的期貨合約;買進和賣出相同交割月份,但不同商品的期貨合約(但二商品間有相互關聯的關系)。漲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高限價(漲停板額=昨結算價+最大變動幅度)。
132.跌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低限價(跌停板額=昨結算價-最大變幅)。
133.套期保值:現貨商在期貨市場上,根據相應的期貨品種做出與現貨市場交易方向相反,數量相等的交易。以期規避風險和鎖定利潤或成本的一種交易形式。
134.限價指令:客戶限令要在某個價位才可以買入或賣出的指令。
135.取消指令:客戶將為成交的指令撤回。
136.實際盈虧:期貨合約平倉後賬面上的盈利和虧損。
137.浮動盈虧:合約為平倉時,以合約成交價對比當前市場價格或收盤後的結算價,而產生的盈利或虧損。
138.持續形態:價格在上升或下降趨勢中暫時修正的形態。
139.反轉形態:價格在上升或下降趨勢中預示趨勢結束的形態。
140.量價背離:價格創新高而成交量卻沒有大於前次上漲的量。
141.指標背離:通常分為頂背離和低背離。價格創新高而指標沒有創新高為頂背離,價格創新低而指標沒有創新低為底背離。
142.指標鈍化:在下降趨勢中,價格在不斷創新低造成指標在超賣區纏繞的現象。
143.指標飄移:在上升趨勢中,價格在不斷創新高造成指標在超買區纏繞的現象。
144.利空消息:導致市場行情跌落的新聞。
145.利多消息:導致市場行情上升的新聞。
146.交易體系:根據多個分析理論組合,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系統。
147.限倉制度:是期貨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交易者和防範操縱市場行為,對會
148.員和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
149.貨幣期貨:又稱外匯期貨,它是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
150.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它可以迴避銀行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
151.金融期貨: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
152.商品期貨: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具體而言,農副產品約20種,包括玉米,大豆、小麥、稻穀、燕麥、大麥、黑麥、豬肚、活豬、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麥被稱為三大農產品期貨:金屬產品9種、包括金、銀、銅、鋁、鉛、鋅、鎳、耙、鉑;化工產品5種,有原油、取暖用油、無鉛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膠;林業產品2種,有木材、夾板。
153.上市品種:指期貨合約交易的標的物,如合約所代表的玉米、銅、石油等。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一是價格波動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運輸。根據交易品種,期貨交易可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以實物商品,如玉米、小麥、銅、鋁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商品期貨。以金融產品,如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割方式。我國上市品種主要有銅、鋁、大豆、小麥和天然橡膠。
154.虛值期權: 不具有內涵價值的期權,即敲定價高於當時期貨價格的看漲期權或敲定價低於當時期貨價格的看跌期權。
155.實值期權: 具有內在價值的期權。當看漲期權的敲定價格低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時市場價格時,該看漲期權具有內涵價值。當看跌期權的敲定價格高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時市場價格時,該看跌期權具有內涵價值。
156.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157.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
158.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同意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交易所為期貨合同規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至於期貨價格則是隨市場行情的變動而變動的。
159.期權賣方:通過賣出期權合約賺取權利金,並在期權持有者要求行使權利時負有履約義務的人。亦稱銷售者。
160.期權買方: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購買者。期權買方擁有承擔某一期貨部位的權利,但不是義務。亦稱期權持有者
161.看跌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賣出標的物的權利。
162.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
163.中長線交易:買進或賣出後很長時間才了結的交易形式。一般在期貨市場兩周以上。
164.所需保證金(NM):指交易所規定的美中交易商品在交易合約中的最基本的金額。
165.有效保證金(EM):指交易賬戶在交易過程中黑為使用的資金。
166.追補保證金 (CM):當客戶進行交易時出現虧損以至有效保證金不足時,需追加補足差額。
167.最後交易日:期貨合約到了交割月份規定最後一個交易日,不平倉就要按規定交足全額保證金提取現貨或依合約數量、質量、規格、地點的規定交出現貨。
168.期貨交易所:專門進行標准化期貨合約買賣的場所,其性質不以盈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以期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169.期貨經紀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擁有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擁有交易所會員席位,執行客戶期貨交易的公司。
170.技術性分析法:利用歷史價格、交易量、空盤量和其他交易數據預測未來價格趨勢的價格分析方法。
171.基本性分析法:運用供應、需求和與之影響的各種信息予測未來市場價格變化的分析方法。
172.股票指數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
一、開戶
投資者選擇期貨經紀公司
委託申請,開立帳戶
實質上是投資者和期貨經紀公司之間建立的一種法律關系。
(一)、風險揭示 :《期貨交易風險揭示書》,內容包括頭寸風險、保證金損失和追加的風險、被強行平倉的風險、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風險、套期保值面臨的風險和不可抗力所導致的風險等。
商定事項:
交易方式和通知方式的選擇等 ;
出入金方式的選擇——「銀期轉賬」 (如果決定使用,還應簽署《銀期實時轉賬協議書》);
手續費 ;
其他特殊要求
(二)、簽署合同
《期貨經紀合同》
個人開戶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留存印鑒或簽名樣卡;
單位開戶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並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單位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姓名、聯系電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印鑒等書面內容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書面授權書。
交易所實行客戶交易編碼登記備案制度一戶一碼,專碼專用
(三)、繳納保證金
上述各項手續完成後,期貨經紀公司將為客戶編制一個期貨交易帳戶,並按規定存入其應繳納開戶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於客戶所有,期貨經紀公司除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為客戶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進行期貨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二、下單
交易指令內容:期貨交易的品種、交易方向、數量、月份、價格、日期及時間、期貨交易所名稱、客戶名稱、客戶編碼和賬戶、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簽名等 。
交易指令類型:限價指令 取消指令 市價指令(僅限股指期貨)
下單方式:書面下單 電話下單 網路下單 自助終端下單
三、競價
主要方式:公開喊價方式 計算機撮合成交 方式
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
當BP≥SP≥CP,則:最新成交價=SP 當BP≥CP≥SP,則:最新成交價=CP 當CP≥BP≥SP,則:最新成交價=B
(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
開盤價和收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
最大成交量原則
四、結算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和其他有關事項進行的計算、劃撥。結算包括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和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對客戶的結算,其計算結果將被計入客戶的保證金賬戶。
五、交割
交割方式:實物交割 現金交割
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陸』 什麼是期貨
來個給力的小答案,希望對觀眾有幫助。
一、什麼是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的對象並不是商品(標的物)的實體,而是商品(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交易的目的是為了轉移價格風險或獲取風險利潤。
二、什麼是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至於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一般的期貨交易為期貨合約規定的標准化條款有以下內容:
(1) 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如中國鄭州商品交易所規定每張小麥合約單位為10噸,每個合約單位稱之為1手。
(2) 標准化的商品質量等級。在期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就毋需再就商品的質量進行協商,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 標准化的交割地點。期貨交易所在期貨合約中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確定標准化的統一的交割倉庫,以保證雙方的交割順利進行。
(4) 標准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序。期貨合約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一旦選定之後,在交割月份到來之時如仍未對沖掉手中合約,就要按交易所規定的交割程序進行實貨交割。
(5) 交易者統一遵守的交易報價單位、每天最大價格波動限制、交易時間、交易所名稱等等。
三、期貨的基本功能
1 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的概念就是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市場數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此來抵消因現貨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套期保值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取額外利潤,而在於迴避和轉移價格波動的風險,從而達到控製成本和確保利潤的目的,給企業經營建立了避風港。
套期保值按交易方向的不同分為買期套期保值和賣期套期保值。
(1) 買期保值
將來在市場上以買主身分出現的人或企業,如以銅、鋁、橡膠、綠豆、大豆等作為加工原材料的單位。其在適合的價格事先買入,就可以鎖定即期的生產成本,避免屆時價格上漲帶來的成本風險。
(2) 賣期保值
將來在市場上以產品供應者(賣主)身分出現的人或企業,如銅、鋁的礦場、冶煉廠,如綠豆、大豆的產地的糧貿部門,如橡膠產地的農墾系統。其在適合的價位事先賣出,就可以鎖定即期的利潤,避免屆時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
2 投機
投機的本意是認准機會,高拋低吸賺取差價,期貨市場上參與交易的80%以上是投機者,正是由於大量的投機者的介入,才使得大宗的交易得以順利進行,提高了市場的流動性。同時,正是由於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的有機組合,才組成了一個完整的期貨市場。
3 價格發現及形成公正價
期貨價格是對未來供求關系及其價格變化趨勢進行的一種預測,同時能連續不斷地反映供求關系的變化趨勢,並且通過交易所每日達成的交易及價格都如實地公諸於眾。期貨價格能真實地反映供求及價格變化趨勢,被視為一種權威價格,成為現貨交易的重要參與依據,也是國際貿易者研究世界行情的依據。
4、促進商品流通
期貨交易的連續性能促進商品流通,能夠彌補現貨交易的不足,促使商品進一步流通。
四、期貨投資的兩大優點
1、保證金制度
期貨交易是採取定金交易的形式進行,買賣雙方只要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數額(一般約為10%左右),就可以進行全額交易與結算。
保證金制度遵循經濟杠桿原理,以小搏大。
2、 雙向投資性
(1) 當你認為某商品現在價格偏低,將來會漲,你就趁現在低價位買入,等將來高價時拋出。
(2) 當你認為某商品現在價格偏高,將來會跌,你就趁現在高價位賣出,等將來低價時買回。
五、期貨與股票的區別
證券投資 期貨投資
交易方式 先買後賣 先買後賣或者先賣後買
佔用資金 100% 10%左右
品種 金融票據 商品
持倉時間 長期持有 有限期限內持有
價值 可以升值也可以作為0價值 商品具有其基本價值
稅收 0.3%的印花稅 暫免稅
參與群體 普遍性投資 中產階段或企業、機構
交易規則 T+1 T+0
資金往來 與銀行一樣 與銀行一樣
六、我國目前的上市品種有哪些?
目前,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 中國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
(2) 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玉米、豆油、塑料、棕櫚油、PVC。
(3) 上海期貨交易所:銅、鋁、天然橡膠、燃料油、鋅、螺紋鋼、線材、黃金。
七、為什麼期貨市場吸引眾多投機者?
所謂投機就是通過承擔市場交易的風險,以求從價格變化中獲得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期貨市場對投機者來講有非常獨特的吸引力。期貨與有價證券(股票、基金、債券)的投資原理有相同的地方,即通過買賣過程獲取價差利潤。期貨市場吸引了眾多的投機者是因為下列因素:
(1) 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通過杠桿原理,從事期貨投資的可能收益率更高,而期貨交易的投資金額和交易成本(傭金等)相對較小
(2) 交易者不必持有實際商品或實際商品的生產、買賣、流通、消費有什麼直接聯系,即可以進行投機。
(3) T+0 如果交易者對價格變化的預期有改變,可以馬上進行對沖,以消除自己的風險。
(4) 期貨交易與其它生意一樣,都是賺差價,但無需交付任何稅費,無需運輸及庫存費用。
八、個人如何完成期貨交易的開戶手續?
個人(指具有從事期貨交易資格者)完成在期貨經紀公司的開戶手續,需和期貨公司簽署下列文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個人客戶開立帳戶,必須提供真實身份證明,並以真實身份開立帳戶.
(1) 簽定期貨經紀合同書,提交申請表,申請一戶一碼的交易編碼。
(2) 向期貨經紀公司提供資金調撥人員和指令下達人員的身份證與影像資料。
(3) 簽字留樣。
(4) 期貨帳戶有效申請後,憑銀行卡辦理銀期轉賬.
九、什麼是交易編碼制度?
交易編碼是指期貨經紀公司為其客戶在期貨交易所申請的交易代碼。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必須遵守一戶一碼制度,不得混碼交易。如有違反,期貨公司會遭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十、具體的下單方式有哪幾種?
1、 電話委託交易
2、 網上交易(推薦)
『柒』 期貨合約的種類
按照標的物的不同,期貨合約可以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也是最早的期貨交易品種。其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但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一是價格波動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和運輸。
金融期貨是指以金融工具為你的物的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金融期貨也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其合約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金融產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因此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制方式。根據標的資產的不同,金融期貨又可細分為利率期貨、股價指數期貸和外匯期貨。
利率期貨是指標的資產價格依賴於利率水平的期貨合約。如長期國債期貨、短期國庫券期貨和歐洲美元期貨等。
股價指數期貨的標的物是股價指數。由於股價指數是一種極持殊的商品,它沒有具體的實物形式,雙方在交易時只能把股價指數的點數換算成貨幣單位進行結算,沒有實物的交割。這是股價指數期貨與其他標的物期貨的最大區別。
外匯期貨的標的物是外匯。如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英鎊、日元、澳元、加元等。(期貨億家)
『捌』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的區別
期貨是標准化的合約、每日結算
遠期合約存在對手方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