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期權的到期月
A. 期貨期權到期怎麼行權
期權到期日
Expiration
Date:到期日即是指期權合約所規定的,期權購買者可以實際執行該期權的最後日期。
對歐式期權而言,為期權合約可以行權的唯一一天;對美式期權而言,因其可於任何一天行權,所以指可以行權的最後一天
國內目前只有兩種期權,一個是銀行的外匯期權,另外就是股票權證.所謂期權就是支付期權費購買一個未來約定時間以某個約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某物的權利,所以有看多和看空兩種.由於期權費遠遠小於實際交易的費用,所以可以放大盈利和虧損.在未到期的時候也可以選擇平倉.要注意行權日無論你盈利還是虧損,期權費都不退的.這個和保證金不同,所以如果介入時機不合適,即使盈利,但是由於數目小於你的期權費,所以還是可能虧損
B.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樣嗎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和期權的最後交割日一樣嗎請解析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般是不一致的。舉個商品期貨期權,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至期權的買方或者賣方可以把這個期權合約再放在市場上流動買進賣出得截止點。這個如何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發生關系呢 ?這里要考慮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很多情況下,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與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在最後行權日期之前,期權的買方可以要求履行權利,買入或者賣出期貨,那麼這個時候期權就轉換為期貨了。為了給到投資者轉換為期貨之後仍有一段時間可以處理期貨頭寸,當時的期貨肯定是不會到達最後交易日的。
商品期貨有交割的可能性,有最後交割日的概念,但是期權只有行權的概念,不存在最後交割日的概念。
C. 期權到期價格怎麼算
期權是指該期貨合同在某個特定日期以固定價格購買或銷售股票和基金的權利。因此,選項是特權,所有者只有權利,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預約期權是指期權給所有者過期日,以固定價格購買目標股票和基金的權利。其授權的特點是購買,因此也可以稱為漲價選項、選項選項、買方選項或買方選項。
預約期權是指期權給所有者過期日,以固定價格出售目標股票和基金的權利。其授權的特點是銷售,也可以稱為下跌期權、選擇期權、銷售期權或銷售期權。
期權合同的期限價值:
購買預約期權的期限價值=Max(股票市場價格-執行價格,0),凈利潤=價值-投資成本。
銷售預約期權的期限價值=-Max(股票市場價格-執行價格,0),凈利潤=價值+銷售收入。
購買預約期權的期限價值=Max(執行價格-股票市場價格,0),凈利潤=價值-投資成本。
銷售預約期權的期限價值=-Max(執行價格-股票市場價格,0),凈利潤=價值+銷售收入。
購買預約期權:
交易所有一項認購指數ETF期權,目前該股指數ETF價格為2.250元,執行價格為2.265元,該期權一個月後到期,該期權交易價格為0.0400元。某機構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利交易,購買該期權100萬份。預計一個月後該股指數ETF價格可能為2.340元或2.163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340元。
到期價值=100×Max(2.340-2.265,0)=7.5萬元。
凈值=7.5-100×0.04=3.5萬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163元。
到期價值=100×Max(2.163-2.265,0)=0萬元。
凈值=0-100×0.04=-4萬元。
購買預約期權的目標股價越高收益越大,股價下跌就會失去權力金。
出售預約期權:
交易所有一項認購指數ETF期權,目前該股指數ETF價格為2.250元,執行價格為2.265元,該期權一個月後到期,該期權交易價格為0.04元。某機構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利交易,賣出該期權100萬份。預計一個月後該股指數ETF價格可能為2.340元或2.163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340元。
到期價值=-100×Max(2.340-2.265,0)=-7.5萬元。
凈值=-7.5+100×0.04=-3.5萬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163元。
到期價值=-100×Max(2.163-2.265,0)=0萬元。
凈值=0+100×0.04=4萬元。
出售預約期權的目標股價越高損失越大,股價下跌就是權利收益。
購買預約期權:
交易所有一約指數ETF期權,目前該股指數ETF價格為2.250元,執行價格為2.265元,該期權一個月後到期,該期權交易價格為0.04元。某機構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利交易,購買該期權100萬份。預計一個月後該股指數ETF價格可能為2.340元或2.163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340元。
到期價值=100×Max(2.265-2.340,0)=0萬元。
凈值=0-100×0.04=-4萬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163元。
到期價值=100×Max(2.265-2.163,0)=10.2萬元。
凈值=10.2-100×0.04=6.2萬元。
購買預約期權的目標股價越低收益越大,股價上漲就會失去權力金。
出售預約期權:
交易所有一約指數ETF期權,目前該股指數ETF價格為2.250元,執行價格為2.265元,該期權一個月後到期,該期權交易價格為0.04元。某機構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利交易,賣出該期權100萬份。預計一個月後該股指數ETF價格可能為2.340元或2.163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340元。
到期價值=-100×Max(2.265-2.340,0)=0萬元。
凈值=0+100×0.04=4萬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163元。
到期價值=-100×Max(2.265-2.163,0)=-10.2萬元。
凈值=-10.2+100×0.04=-6.2萬元。
出售預約期權的目標股價越低損失越大,股價上漲就是權利收益。
期權的投資戰略:
(1)保護性下跌期權:股票和預約期權組合
(2)增加期權:股票銷售預約期權組合
(3)對敲:同時購買同一目標的預約期權和預約期權,同時銷售同一目標的預約期權和預約期權。
保護性下跌期權的應用:
交易所有一項下跌指數ETF期權,目前該股指數ETF價格為2.250元,執行價格為2.265元,該期權一個月後到期,該期權交易價格為0.04元。某機構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利交易,購買該股指ETF和該期權各100萬份。預計一個月後該股指數ETF價格可能為2.340元或2.163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340元。
股票指數ETF投資收益=100×(2.340-2.250)=9萬元。
股指ETF期權收益=0-100×0.04=-4萬元。
總收益=9-4=5萬元。
一個月後,股指ETF價格為2.163元。
股票指數ETF投資收益=100×(2.163-2.250)=-8.7萬元。
股指ETF期權收益=100×(2.265-2.163)-100×0.04=6.2萬元。
總收益=-8.7+6.2=-2.5萬元。
D. 期權到期如果不行權,是不是和期貨強行平倉,道理一樣
不是。
期權買方,擁有權力在到期日之前選擇是否行權,買方是支付了行權費用的,到期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不存在強行平倉的說法。
期貨合約到期對於個人必須要平倉,不平也會讓交易所給強平了,要是法人戶可以交割,不交割也會強平。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4)期貨和期權的到期月擴展閱讀: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E.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5)期貨和期權的到期月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F.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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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期權如何行權期貨到期了如何進行實物交割
期權到期日 Expiration Date:到期日即是指期權合約所規定的,期權購買者可以實際執行該期權的最後日期。
對歐式期權而言,為期權合約可以行權的唯一一天;對美式期權而言,因其可於任何一天行權,所以指可以行權的最後一天
國內目前只有兩種期權,一個是銀行的外匯期權,另外就是股票權證.所謂期權就是支付期權費購買一個未來約定時間以某個約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某物的權利,所以有看多和看空兩種.由於期權費遠遠小於實際交易的費用,所以可以放大盈利和虧損.在未到期的時候也可以選擇平倉.要注意行權日無論你盈利還是虧損,期權費都不退的.這個和保證金不同,所以如果介入時機不合適,即使盈利,但是由於數目小於你的期權費,所以還是可能虧損
H. 什麼是期權合約到期月份
到期月份,是指期權合約期限屆滿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