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期貨交易原理
Ⅰ 遠期,期貨,期權的工作原理是什麼
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簽訂的一個合同,規定了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什麼價格交換某一商品。期貨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合約,規定了交割日期、交割標准等,相比遠期優點是可以隨時在交易所交易,期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管理期貨風險的工具,可以在交易所交易。
Ⅱ 《期權與期貨市場基本原理》
這首先看你自己的目的是什麼,如果需要的是考個好成績,或者以後可能還要繼續讀研究生,那麼我建議你可以買著看看。因為期權現在並沒有推出,只是很多書本都在炒作這塊,也許將來是個機會,如果你的目的是要學習期貨,自己交易,那麼這些書只是停留在一點點的理論基礎上而已,當然看了總比不看強。學好做好期貨,看一兩本書那是遠遠不夠的,你需要不斷的學習進步,不段的虧錢,看大量的實戰方面的書,方可提升自己的准確率和成功率。
Ⅲ 期權與期貨市場基本原理的介紹
《期權與期貨市場基本原理》由(加)約翰·赫爾(John C. Hull)著,由(加)王勇譯,由機械工業出版社於2008年9月出版。
Ⅳ 期貨和期權套期保值原理是什麼希望具體例子說明
首先舉例說明下什麼是套期保值,(這里都是我自己的話總結的,定義可以搜索到),套期保值主要是某商品A的供應商或者需求商(這里以供應商為例,供應商對應的是利潤,需求商對應的是成本),比如商品A的現價是10000元/噸,而在未來一特定的t時間點,該供應商要賣出N噸,但是價格不能判斷到底是比現價高或者低,而供應商為了維持企業生產秩序的穩定,是不願意因未來價格過高或過低而對企業產生不利的影響,所以供應商就簽出一定數量的賣出合約,而價格是雙方均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說不管未來時間內A的價格如何變動,該供應商那一時間的利潤已經固定下來了,這樣能夠保證企業的正常穩定運行。 該合約經過交易所進行買賣,投資者有的對其價格看漲,有的對其看跌,就這樣不斷的經過交易,投資者能夠獲得其中的差價所帶來的收益,而隨著t時間點的到來,當然t時間點期貨市場上的價格會逐漸靠向現貨價格,否則t時間點同一商品就出現不同的價格了。 期權的套期保值類似,不過期權是用一約定資金獲得約定時間以某一約定價格的該商品的買權或賣權,但是卻有到期不履行的權力,但該約定資金是不退還的。
Ⅳ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Ⅵ 期權交易和期貨交易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Ⅶ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7)期權期貨交易原理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Ⅷ 期權期貨
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
一般所說的期權通常是指現貨期權,而期貨期權則是指「期貨合約的期權」,期貨期權合約表示在期權到期日或之前,以協議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或資產的期貨合同。期貨期權的基礎是商品期貨合同,期貨期權合同實施時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貨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貨合同本身。
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漲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多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當前期貨結算價格減去執行價格的現金。
Ⅸ 期權與期貨市場基本原理
《期權與期貨市場基本原理》主要講述了期貨市場的運作機制、採用期貨的對沖策略、遠期及期貨價格的確定、期權市場的運作過程、股票期權的性質、期權交易策略、布萊克-斯科爾斯模型、希臘值及其應用、波動率微笑、風險價值度、特種期權及其他非標准產品、信用衍生產品、氣候和能源以及保險衍生產品等。
巧妙地避免了微積分,但卻沒有喪失理論的嚴謹性,給沒有受過金融數學訓練的許多金融從業人員解決實際問題提供了很好的指導。適用於高等院校金融相關專業教學用書,也可作為金融機構的管理者,特別是著力於衍生產品的從業人員的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