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對期貨期權感興趣
㈠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1)為什麼對期貨期權感興趣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㈡ 為什麼做期貨一定要明白期權
我沒有聽過你的這個說法,不知道你在哪裡聽來的。不過了解期權也許對操作期貨有些幫助,但是不是必須。
㈢ 為什麼說期貨和期權市場
這個是套期保值的意思 期貨市場的功能有 1發現價格 2給企業做套期保值 比如你是現貨企業 你要進口銅作為原材料 這時候 銅的價格越低對你越有利 因為價格低 你的成本就低 但是如果價格上漲了 你怎麼辦 企業就虧損了 這時候你如果選擇在期貨市場多做銅 那麼在期貨市場的盈虧將彌補在現貨市場的虧損
㈣ 期貨和期權各自的優勢
對的,不管是什麼樣的投資都是各有各的優勢的,只要你會投資的,就有機會盈利,所以說在寶星環球可以完全實現你這個願望的
㈤ 既然期權比期貨多那麼多優點,為什麼還需要期貨 期權與期貨的利與弊
樓主您好!
我是通過期貨投資分析考試的期貨從業人員,期權比起期貨確實在某些制度上有優點,但是缺點是必須進行特定的一對一交易,一個期權的買家必須對應一個特定的期權賣家,流動性比較低,交易不會很活躍。而期貨則是隨機配對,中途買家和賣家在交易終端可以隨意更換,大大增加了資金和交易的流動性。也可以說期權是建立在期貨基礎上的衍生產品,期貨用途更為方便和廣泛。
㈥ 對期貨期權的主觀想法
期權不僅可以完善期貨的交易制度,促進期市更完善,還可以豐富期貨投資產品。一個逐步完善的期貨市場,必須退出期權交易機制。從世界期貨市場來看,期權是普遍存在的。
期貨的投機者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但是自身必須承擔一定的風險。期貨市場是代表不同利益之間的角逐,代表了多空雙方之間的戰爭。
期貨市場的主體交易就是對沖和獲利。有時一方會被逼得巨量交割。所以盡管市場的不斷完善,期貨市場始終處於投資與風險的的矛盾中。當市場火爆時,它的風險也在增加,往往會導致擠泡沫行動。
而期權的產生可能會分流資金,但是都是暫時的,最終會回到其原本價值上去。期貨投資有風險,而期權可以相對防範風險。期貨通常情況下可。以作為現貨的對沖,而期權投資可以避免期貨的部位風險,減少過大持倉所帶來的風險。有了期權,期貨投資者就能有效利用規避一定的交易風險。在價格波動時,減少價格的急劇波動帶來的風險,縮小了風險。
㈦ 思考題 為什麼要發展期貨與期權市場
期貨市場掌握著現貨的定價權,中國想要在某種商品上在國際中占據話語權,必須發展期貨期權市場
㈧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