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有沒有兩種相對的合約
① 期貨不是應該有兩個合約嗎
買賣雙方同一個合約啊
② 對於期貨,一次交易是不是有兩個合約一個是買方的合約,一個是賣方的合約,然後這兩個合約可以自由買賣
一次交易只有一個合約。你要麼當買方,要麼當賣方,不可能同時當兩個角色。
③ 請問期貨同時進行兩個合約的賣開和買開,有沒有備用金啊
什麼備用金?期貨只有保證金和手續費。如果你同時買開和賣開的話,這個不管是什麼形式的交易,保證金的計算方法都是一樣的,都要佔用保證金。但是假如是套利交易的話,手續費會比單獨的兩筆交易要少。
④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⑤ 期貨的各個交割方式之間有什麼區別
期貨交割方式與標准倉單
商品期貨因實行實物交割制度,存在倉單概念。本文介紹倉單的知識,是為了幫助讀者了解持倉成本的概念。商品期貨的持倉成本包括融資成本、入庫費、倉儲費等,其中融資成本與股指期貨中的持有現貨股票的融資成本是一樣,不同的是,持有股票沒有入庫費和倉儲費等,而且可獲得股息收入,抵消了部分融資成本。了解商品期貨的持倉成本,有助於讀者對套利和股指期貨定價理論的理解。
商品期貨交易的了結(即平倉)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對沖平倉和實物交割。商品期貨的交割方式有集中交割、滾動交割、期轉現和廠庫交割四種方式。期貨交割是指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對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倉合約按交易所的規定履行實物交割,了結其期貨交易的行為。
期貨標准倉單是指指定交割倉庫在完成人庫商品驗收、確認合格並簽發《貨物存儲證明》後,按統一格式制定並經交易所注冊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實物所有權憑證。標准倉單的表現形式為《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易所依據《貨物存儲證明》代為開具。標准倉單持有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交割倉庫不同等級的交割商品提取貨物。標准倉單具有流通性好、價值高的特點,因而,商業銀行對期貨市場標准倉單抱有很大的熱情。
集中交割是指交割配對在最後交易日閉市後集中進行的交割模式,是倉庫交割方式的一種。在最後交割日,買賣雙方實行一次性交割,倉單與貨款同時劃轉,交割價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格計算。採取集中交割可以有效避免交割違約,為賣方提供增值稅發票和買方籌措貨款留下充足時間。
滾動交割是指進入交割月後可在任何交易日交割,由賣方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按多頭建倉日期長短自動配對,配對後買賣雙方進行資金的劃轉及倉單的轉讓,通知日的結算價格即為交割價格。期貨轉現貨是指期貨市場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多空雙方之間達成現貨買賣協議後,變期貨部位為現貨部位的交易。這種交割方式在全球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中十分普遍和流行。我國還有豆粕(3283,51,1.58%)期貨的廠庫交割,即以廠庫倉單為對象,與倉庫倉單相對的信用倉單形式。廠庫倉單是油廠以信用為基礎,按照交易所規定的程序簽發的符合豆粕合約規定質量的實物提貨憑證。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是虛擬的股票指數,沒有實物形態,因此,只能採用現金交割。股票指數期貨買賣實際上是對股市未來價格走勢的預測進行交易,這和其它的商品期貨交易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現金交割相對於實物交割簡單很多,也不存在類似商品期貨交割中的倉儲費、入庫費等成本費用,但現金交割也存在財務成本,研究現金交割的成本對設計合理和有效的股指期貨套期保值方案是有幫助的。
⑥ 期貨有哪些套利方法
1、買賣方向對應原則:即在建立買倉同時建立賣倉,而不能只建買倉,或是只建立賣倉。
2、買賣數量相等原則:在建立一定數量的買倉同時要建立同等數量的賣倉,否則多空數量的不相配就會使頭寸裸露(即出現凈多頭或凈空頭的現象)而臨較大的風險。
3、同時建倉原則:一般多空頭寸的建立要在同一時間。鑒於期貨價格波動的,交易機會稍縱即逝,如不能在某一時刻同時建倉,其價差有可能變得不利於套利,從而失去套利機會。
4、同時對沖原則:套利頭寸經過一段時間的波動之後達到了一定的所期望的利潤目標時,需要通過對沖來結算利潤,對沖操作也要同時進行。因為如果對沖不及時,很可能使長時間取得價差利潤在頃刻之間消失。
5、合約相關性原則:套利一般要在兩個相關性較強的合約間進行,而不是所有的品種(或合約)之間都可以套利,這是因為只有合約的相關性較強,其價差才會出現回歸,亦即差價擴大(或縮小)到一定的程度又會恢復到原有的平衡水平,這樣才有套利的基礎,否則在兩個沒有相關性的合約上進行的套利,與分別兩個不同的合約上進行單向投機沒有什麼兩樣。
⑦ 商品期貨一月合約跟兩個月有什麼區別
2015年時的合約,都是1501 ~15012
2016年時的合約,都是1601 ~16012
2017年時的合約,都是1701 ~17012
1701的合約是1月份到期,2月份就沒有1701這個合約了。以此類推。每個合約都會被後面的合約給更替的
⑧ 關於期貨合約的問題。。急~~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期是固定的,不會因為交易而變化。比如滬鋅合約ZN1104,自開始交易的第一天它的交割日期就確定了。
平倉以後,手中沒有合約了,你自己就不存在交割的問題了,轉由接手的人去交個。但如果是合約進行了對沖,那麼這個合約就消失了,不必交割。持倉量相應減少了。
只要是在規定的交割日之前,都可以轉手的,前提是有對手接盤。而且對於商品期貨,只有法人機構才能進行實物交割,個人無法進行實物交割。
股指期貨因為是現金交割,個人也可以一直持有到交割日期,最終由交易所按照結算價格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