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期權情況判斷期貨
Ⅰ 期權與期貨的解釋!!
以我的理解說吧,呵呵
1、期權:遠期權益,雙方按照約定,在未來一個時間點以協議價格和協議數量買賣協議貨物的權利的一個協議。這張協議的買放有權利在到期的時候選擇執行或者不執行,自由度比較高。
2、期貨:遠期貨物,這個是與現貨相對的,是大家對未來貨物價格的一個判斷,所以跟現貨的價格是相一致的。這個期貨其實是一個合約,約定了交割時間,交割地點,交割物品,包括交割物品的品質(針對貨物型期貨),所以變動的只有到期時的價格。
3、對沖:簡單的說來就是同時做買賣兩個方向的動作,買賣的數量是一致的。這是一種降低風險的手段,適用於期貨、外匯等金融市場。
希望採納
Ⅱ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Ⅲ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3)從期權情況判斷期貨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Ⅳ 試從不同角度對期貨交易與期權交易的風險與收益特徵進行比較
我不是科班出身,我用我的實戰經驗表示吧。默認期權指期貨期權。先講期貨1。期貨佔用資金量大,這個佔用了一定的資金風險。2。期貨成交一般沒有期貨期權成交大,那麼就具有一定的流動性風險。期權A。期權買方1。買方承擔的風險雖然相對有限,權利金變化的市場波動風險比期貨大。有「賠光」的可能2。具有比買方更加嚴格的時間到期風險B。期權賣方1。賣方具有有限的收益和巨大的風險,當價格往有利的方向變動時,收益有限,但是向不利方向變動時,風險無限。2。同買方的2
Ⅳ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Ⅵ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權指的是一種權利,你可以行使也可以選擇不行使。比如你在13塊買了一個看漲期權,代表到期之後你有權以13塊的價格買進這個標的,而如果到期之後結果價格是12塊,這時候,你可以選擇選擇以13塊的價格買12塊的這個標的,也可以選擇不買(當然也不會買,不會傻到市場價格是12塊,你卻13塊去買),當然,也不一定非得等到到期了才賣出這個期權。
期貨字面理解就是未來的貨物,可以理解為訂單合同,買賣期貨其實就是買賣這個訂單合同,比如銅1409就是指2014年9月份交割訂單合同。假如你買了1手銅1409,就代表到2014年9月份的時候你必須用錢跟賣方買5噸銅(一手=5噸),當然你可以在沒有到期之前就把這個合同賣掉。
說白了期權代表的是權利,期貨代表的是義務。
Ⅶ 什麼是期權它和期貨有什麼區別呢
一、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賣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買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賣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二、期權的特點 (一)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 如圖1-3,對於成本為1800元/噸的期貨多頭部位,價格每上漲一元,部位盈利就增加一元,價格每下跌一元,部位虧損就增加一元。對於期貨空頭部位,則正好相反。 損益1800 期貨價格 圖1-3 期貨部位損益圖如圖1-4,是執行價格為1800元買權多頭的損益圖。其到期損益圖是條折線而不是一條直線,在執行價格的位置發生折角。如果期貨價格小於期權執行價格,買權處於虛值狀態,在到期時沒有價值。買權的買方將損失全部的權利金20元,但無論期貨價格跌有多深,買權的買方的虧損都不會再隨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貨價格為1820元,則買權處於損益平衡狀態;如果期貨價格大於期權執行價格,此時買權多頭與期貨多頭部位的性質相同,買權的損益與期貨價格的變化之間開始呈同向變動關系。 損益1800 1820 期貨價格 圖1-4 買權多頭損益圖 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二)期權交易的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三、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二)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三)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四)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履約或到期。 (五)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買權與賣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四、為什麼交易期權 (一)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通過買入期權,為現貨或期貨進行保值,不會面臨追加保證金的風險。通過賣出期權,可以降低持倉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權的綜合使用,使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體裁衣的保值策略成為可能。 (二)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期貨交易只能是基於方向性的。而期權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於期貨價格的變動方向,也可以進行基於期貨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當投資者看多波動率時,可以買入跨式(Straddle)、寬跨式(Strangle)等交易組合;相反,如果投資者看空波動率,可以進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桿作用。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下面以平值期權為例,與期貨作一比較。 假定:強麥期貨價格為1900元/噸,保證金比例為5%即95元;強麥期權執行價格為1900元/噸,波動率15%,年利率1.98%。不同到期日的買權理論價值與期貨保證金對比見表1-1。表1-1 期權與期貨的杠桿作用比較 到期時間 買權權利金(元/噸) 占期貨保證金之比 1個月 34 30% 2個月 49 45% 3個月 61 60% 期權的杠桿作用可以幫助投資者用有限的資金獲取更多的收益。如果市場出現不利變化,投資者可能損失更多的權利金。因此,投資者要注意,無論期貨還是期權,杠桿作用都是雙刃劍。
Ⅷ 期權和期貨是怎麼一會事
*概念:期權是未來買入或賣出某種現貨或期貨的權利,期貨是未來買入或賣出某種商品或金融產品的標准化合約。
*相同點:期權和期貨都是由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並通過公開競價進行交易,經過結算所結算。
*不同點:
1、交易對象不同:期權包括期貨期權,而期貨不包括期權。
2、保證金規定不同:期貨交易雙方需開立保證金帳戶,而期權交易只需賣方開立保證金帳戶。
3、市場風險和獲利機會不同:期貨雙方的獲利機會相同,期權交易雙方,期權賣方的獲利最大是權利金,買方的獲利是巨大的,虧損最多就是權利金。
4、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同:期貨雙方履約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期權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期權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