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權理論與實務名詞解釋
㈠ 求一些 期貨學的 名詞解釋
1. 期貨: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標准化合約的買賣形式。
2. 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
3. 分倉: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超量持倉,以影響價格,操縱市場,借用其他會員席位或其他客戶名義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規避交易所持倉限量規定,其在各個席位上總的持倉量超過了交易所對該客戶或會員的持倉限量。
4. 移倉(倒倉):交易所會員為了製造市場假象,或者為轉移盈利,把一個席位上的持倉轉移到另外一個席位上的行為。
5. 履約:當看漲期權持有人希望買進相關期貨合約或當看跌期權持有人希望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所採取的行動。
6. 差距:同種商品等級、品位和不同交貨地點間的價格差異。
7. 傭金:經紀公司為客戶執行交易時收取的費用。
8. 頭寸:在交易中所持有的買賣合約數。
9. 多頭:看漲買入。
10. 空頭:看跌賣出。
11. 做空機制:認為價格將要下跌時,可預交10%的定金從第三人手中借來貨物賣出,待平倉時在買進還給第三人,將所交的定金收回的方式。
12. 利好:利於大勢上漲。
13. 利空:利於大勢下跌。
14. 趨勢:市場發展的方向。
15. 陰燭:單位時間內開盤價高於收盤價。
16. 陽燭:單位時間內收盤價高於開盤價。
17. 跳空:又叫缺口,價格在波動中沒有交易的區域。
18. 基差:不同或相同品種在不同合約或市場的價格間的差異。
19. 逼倉:期貨交易所會員或客戶利用資金優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或壟斷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故意抬高或壓低期貨市場價格,超量持倉、交割,迫使對方違約或以不利的價格平倉以牟取暴利的行為。根據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為「多逼空「和「空逼多」兩種方式。
20. 對敲: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製造市場假象,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期貨價格或者市場持倉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互為買賣的行為。
21. 開倉: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
22. 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交易者為了結手中的合約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平倉」或」對沖」。
23. 結算: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貴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貸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
24. 持倉: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約稱為」持倉」。
25. 升水:1)交易所條例所允許的,對高於期貨合約交割標準的商品所支付的額外費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間的價格關系。當某月價格高於另一月份價格時,我們稱較高價格月份對較低價格月份升水。3)當某一證券交易價格高於該證券面值時,亦稱為升水或溢價。
26. 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27. 做多:相信價格會漲並買入期貨合約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
28. 做空:看跌價格並賣出期貨合約稱」賣空」或」空頭」,亦即空頭交易。
29. 套利:投機者或對沖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種交易技術,即在某市場買進現貨或期貨商品,同時在另一個市場賣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並希望兩個交易會產生價差而獲利。
30. 牛市:處於價格上漲期間的市場。
31. 熊市:處於價格下跌期間的市場。
32. 結算: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他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的業務活動。
33. 單號:系統為委託單或成交單分配的唯一標識。
34. 波動:用於衡量在一定期間內的價格變動的計算方法。通常以百分點表示,而以每日價格變動百分點的年標准差來計算。
35. 停板:由交易所逐日為每種合約規定的最大價格波動幅度(范圍)。
36. 價差:兩個相關聯市場或商品間的價格差異。
37. 質押:指會員提出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將持有的權利憑證移交交易所佔有,作為其履行交易保證金債務的擔保行為。權利憑證質押僅限於交易保證金,但虧損、費用、稅金等款項均須以貨幣資金結清。
38. 止損:當所持有的頭寸與市場發展方向相反時,為了保護其利益而採取的一種保護手段。
39. 加倉:一般是指在原有頭寸活力狀態下,增加新頭寸擴大盈利的一種操作方法。
40. 減磅:一般是指在原有頭寸活力狀態下為了保護盈利,根據市場狀態了結部分盈利的一種做法。
41. 回調:在上升趨勢中出現的小幅下跌。
42. 反彈:在下降趨勢中出現的效法上漲。
43. 現量:以最新價成交的合約數量。
44. 盤整:價格在一定的區間內窄幅震盪。
45. 支撐:向上反彈的低點稱為支撐。
46. 阻擋:向下回調的高點稱為阻擋。
47. 形態:由多個支撐和阻擋相互重疊形成的價格區間。
48. 突破:價格沖過支撐和阻擋或某一技術位,一般視為買進或賣出的信號。
49. 背離:當價格與其他技術指標出現的不正常的配合關系。有量價背離和指標背離。
50. 金叉:均線或指標出現短期線向上穿越長期線形成的交叉。
51. 死叉:均線或指標出現短期線向下穿越長期線形成的交叉。
52. 期權:又稱選擇權,期權交易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買賣。這種權利是指投資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稱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不論在此期間該「商品」的價格如何變化。期權合約對期限、協定價格、交易數量、種類等作出約定。在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賣權利;如認為不利,則可以放棄這一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則失效,買主的期權也自動失效。期權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之分。
53. 投機商:採用預測未來價格動向的方法,並試圖通過買賣期貨和期權合約獲利的市場參與者。
54. 圖表法:利用圖表分析市場行為,預計未來市場價格趨勢的方法。技術性分析派利用圖表法計算最高價、最低價、結算價、平均價格變動、交易量和空盤量。兩種基本價格圖表形式為條狀圖和點形圖。
55. 換手率:當日成交量浴持倉量的對比關系,換手率越大說明當日交易約活躍。
56. 開倉量:無論買單或賣單,只要是新單進場成交的量。
57. 平倉量:無論買單或賣單,只要是平倉單進場成交的量。
58. 委買價:買方想在此價位買進但未成交的價格。
59. 委賣價:賣方想在此價位賣出但未成交的價格。
60. 條形圖:標明在一定時期內某一交易盤的最高價、最低價和結算價的圖形。
61. K線圖:也叫蠟燭圖。即逐一紀錄單位時間內的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收盤價。
62. 十字星:單位時間內開盤價和收盤價相等。
63. 上影線:單位時間內最高價與燭身的連線。
64. 下影線:單位時間內最低價與燭身的連線。
65. 趨勢線:將依次的高點或低點的連線。
66. 空逼多:操縱市場者利用資金或實物優勢,在期貨市場上大量賣出某種期貨合約,使其擁有的空頭持倉大大超過多方能夠承接實物的能力。從而使期貨市場的價格急劇下跌,迫使投機多頭以低價位賣出持有的合約認賠出局,或出於資金實力接貨而受到違約罰款,從而牟取暴利。
67. 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種的期貨交易中,當操縱市場者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即憑借資金優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的多頭持倉以拉高期貨價格,同時大量收購和囤積可用於交割的實物,於是現貨市場的價格同時升高。這樣當合約臨近交割時,追使空頭會員和客戶要麼以高價買回期貨合約認賠平倉出局;要麼以高價買入現貨進行實物交割,甚至因無法交出實物而受到違約罰款,這樣多頭頭寸持有者即可從中牟取暴利。
68. 交割日: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69. 保證金:有時又稱按金。在保證金交易里,買賣雙方只須付一小筆保證金給經紀商即可。繳納保證金的目的有二:(1)保護經紀行的利益,當客戶因故無法付款時經紀行即以保證金補償。(2)為了控制交易所的投機活動。在正常情況下,保證金為已成交的合約總值的10%左右。從保證金實質來看,是交易人士經過經紀商付給商品結算所的一筆資金,並不計算任何利息,以保證交易人士有能力支付傭金以及可能出現的虧損。但交易保證金絕不是買賣期貨的訂金。
70. 交易量:在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交易量通常指每一交易日成交的合約數量。
71. 空盤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總數量。
72. 漲跌幅:某商品當日收盤價與昨日結算價之間的價差。
73. 加權量:交易所計算結算價時所涉及的參數。
74. 平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平倉的數量。
75. 開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新開倉的數量。
76. 結算價:當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約的加權平均價。
77. 總持倉:未平倉合約的總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
78. 成交量:指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通常為一個交易日的成交合約數。
79. 支持位: 由於對合約之吸購,使得價格難以跌過某一特定價格水平。
80. 阻力位:價格難於超越的某一價格水平。
81. 成交價:指某一期貨合約的筆交易定價。
82. 最新價:某商品當前最新成交價。
83. 最低價:在一定時間內某商品最低成交價。
84. 最高價:在一定時間內某商品最高成交價。
85. 收盤價:當天某商品最後一筆成交價。
86. 開盤價:當天某商品的第一筆成交價。
87. 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88. 成交單:經計算機配對後產生的買賣合約單。
89. 持倉量:某商品在市場發生交易未平倉頭寸的數量。
90. 委託單:出市代表經由計算機終端輸入的商品買賣定單。
91. 搶帽子者:僅做當日交易,以利用微小、短期合約價差獲利為目的的交易者。此類交易者極少將手中空盤保留至下一交易日平倉。
92. 恢復交易:指那些於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晚場交易盤進行的期貨和期權合約在下一交易日早上重新開盤交易。
93. 買賣清單: 傭金行在客戶期貨或期權部位出現變動時送交客戶的清單,包括合約買賣數量、價格水平、總盈虧額、傭金費用及交易活動凈盈虧額。
94. 連鎖關系: 在某一交易所買進(賣出)合約,其後在另一交易所賣出(買進)這些合約的能力。
95. 市價指令:交易指令形式之一。即按照市場當時的最好價格立即(盡快)買(賣)某一特定交割月份期貨合約的指令。
96. 倒掛市場:指同一商品的兩個交割月份間關系出現反常現象的期貨市場。
97. 即市交易: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是在當日開市後收市前完成的交易。也叫T+0交易,短線交易。
㈡ 請簡單解釋下 期貨 和 期權...謝謝
期貨和期權主要的區別是期權持有者可以在期權合約到期時買入或者賣出,所謂平倉,但是期貨合約持有者必須按照期貨合同上的條件執行。其他細節上的區別請保持聯系。可以發給你詳細資料。http://blog.sina.com.cn/arccapital13
㈢ 名詞解釋:期貨,期權!謝謝
用白話說,期貨是買賣合約,用大概十分之一的保證金的形式交易,當天可以無限買賣,做空做多
期權是一種用約定價格在約定時間買賣股票或者商品的交易,中國沒有,購買期權就是交個期權費,就想買個電影票就有看電影的權利了
㈣ 期貨期權
一、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賣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買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賣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二、期權的特點
(一)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
如圖1-3,對於成本為1800元/噸的期貨多頭部位,價格每上漲一元,部位盈利就增加一元,價格每下跌一元,部位虧損就增加一元。對於期貨空頭部位,則正好相反。
損益 1800 期貨價格 圖1-3 期貨部位損益圖如圖1-4,是執行價格為1800元買權多頭的損益圖。其到期損益圖是條折線而不是一條直線,在執行價格的位置發生折角。如果期貨價格小於期權執行價格,買權處於虛值狀態,在到期時沒有價值。買權的買方將損失全部的權利金20元,但無論期貨價格跌有多深,買權的買方的虧損都不會再隨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貨價格為1820元,則買權處於損益平衡狀態;如果期貨價格大於期權執行價格,此時買權多頭與期貨多頭部位的性質相同,買權的損益與期貨價格的變化之間開始呈同向變動關系。
損益 1800 1820
期貨價格 圖1-4 買權多頭損益圖
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二)期權交易的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三、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二)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三)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四)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履約或到期。
(五)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買權與賣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四、為什麼交易期權
(一)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通過買入期權,為現貨或期貨進行保值,不會面臨追加保證金的風險。通過賣出期權,可以降低持倉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權的綜合使用,使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體裁衣的保值策略成為可能。
(二)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期貨交易只能是基於方向性的。而期權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於期貨價格的變動方向,也可以進行基於期貨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當投資者看多波動率時,可以買入跨式(Straddle)、寬跨式(Strangle)等交易組合;相反,如果投資者看空波動率,可以進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桿作用。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下面以平值期權為例,與期貨作一比較。
假定:強麥期貨價格為1900元/噸,保證金比例為5%即95元;強麥期權執行價格為1900元/噸,波動率15%,年利率1.98%。不同到期日的買權理論價值與期貨保證金對比見表1-1。表1-1 期權與期貨的杠桿作用比較
到期時間 買權權利金(元/噸) 占期貨保證金之比
1個月 34 30%
2個月 49 45%
3個月 61 60%
期權的杠桿作用可以幫助投資者用有限的資金獲取更多的收益。如果市場出現不利變化,投資者可能損失更多的權利金。因此,投資者要注意,無論期貨還是期權,杠桿作用都是雙刃劍
㈤ 什麼叫期貨與期權啊
期貨與期權都是進行標准化和約的買賣,但是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即可能承擔風險也可能風險下收益,而期權的買方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不賦予權利,也就是說當買賣雙方以約定的價格成交時,買方到期有買進或不買進的權利,如果價格的走勢和自己事先預測的相同就買進,不同就可以不買,但是權利金要賠償給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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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及兩者定義
期權是一種權利 可執行也可不執行
期貨作為一種協議,到期必須執行
㈦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7)期貨期權理論與實務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㈧ 股票期權和期貨期權各什麼含義和區別
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也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權。一般所說的期權通常是指現貨期權,而期貨期權則是指「期貨合約的期權」,期貨期權合約表示在到期日或之前,以協議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或資產期貨合同。期貨期權的基礎是商品期貨合同,期貨期權合同實施時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貨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貨合同本身。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漲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多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當前期貨價格減去執行價格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