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期權期貨
㈠ 如何理解期權和期貨是零和博弈
一部分人掙錢,另一部分必然賠錢,期貨和期權不會產生利潤,資金只是來回轉移
㈡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2)如何理解期權期貨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㈢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㈣ 期貨和期權是零和游戲,你如何理解這句
不是零和,是負和游戲,因為期權和期貨不像股票還有分紅,這兩買入後持有沒有任何收益,還要支付交易費用,就是說不漲不跌同價平倉都是虧損的。
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被賦予相應的權利和義務,除非到期前平倉,這種權利和義務在到期日必須行使,也只能在到期日行使,期貨的空方甚至還擁有在交割月選擇在哪一天交割的權利。
而期權合約只賦予買方權利,賣方則無任何權利,他只有在對方履約時進行對應買賣標的物的義務。特別是美式期權的買方可在約定期限內的任何時間執行權利,也可以不行使這種權利;期權的賣方則須准備隨時履行相應的義務。
(4)如何理解期權期貨擴展閱讀: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中央交易場所、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
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第一家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所1848年成立於美國芝加哥,該所在1865年確立了標准合約的模式。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現代期貨交易所應運而生。
㈤ 請問老師期權\期貨的具體含義是什麼,應該怎麼理解,謝謝!!
期貨:future,顧名思義,就是未來的和約,一般來講,期貨的標的是遠期標准和約以約定的價格在某個時期買入或賣出,和約交割期固定比如3個月石油期貨和約,通常有固定的交易市場進行交易.期貨可以用來套期保值,也可以用來進行投機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逐日交割.風險很大.
期權:option,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顧名思義就是選擇權,持有人有權在約定的時間買入或賣出某種資產(實物資產或虛擬資產),比如外匯期權,股票期權,期權有期權價和行權價,期權價是你購買期權的價格,行權價是你對約定的產品進行交易的價格.期權有行權期,到行權期,持有人可以選擇行權或放棄行權.
這部分知識比股票復雜的多,三言兩語很難了解清楚,如果想參與,最好買本書系統的看看.
㈥ 如何詳解期權和期貨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期權(option)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㈦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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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期貨和期權究竟要怎麼理解
期貨,不考慮它的短期投機性的話,也許可以理解為保險。投資人通過期貨交易所這個平台開立屬於自己的保險公司,而期貨合同等價於標准化的保險合同,除了價格,其他都是固定的。一旦客戶需要規避風險,而投資人扮演的保險人角色認為價格合適,可以承攬這個業務的話,雙方就可以通過期貨合同建立對賭的關系,當然,投資人自己也可以作為客戶的角色把風險再放回市場上。
期權,有點類似於定金的味道。好比我們買房子、租房子,在簽立合同前,與房主達成口頭合同,約定個價格,談好時間以正式簽約。而在這時,一般交付少量金錢作為定金,如果不想履行正式簽約的義務了,就會導致定金損失。但期權和定金不同的在於,即使你履約了,期權費是不歸還的,而定金卻是歸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