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
㈠ 如何理解期權保證金制度模式
1.傳統模式
這種模式是在1973年發展起來的,交易所以權利金、期貨合約保證金和期權價值等參數為基礎計算期權保證金。對於期權賣方,需要繳納的保證金可以表示為:
MAX(權利金+期貨保證金-1/2期權虛值額,權利金+1/2期貨保證金)
上式中的保證金計算取決於期權的虛值程度。如果是實值或平值期權,則保證金為權利金+期貨保證金;如果為虛值期權,則要比較虛值的深度。這種模式下所得到的保證金額度較高,能較好保證交易的安全性,但不便於計算期權組合的綜合保證金額度。目前我國的台灣期貨交易所採用的就是這種傳統保證金模式。
2.Delta模式
這是一種資金使用效率優於傳統模式的制度,其期權保證金的計算公式為:
期權保證金=權利金+Delta ×期貨保證金
買權的保證金與Delta之間為正向變動,賣權則反向變動,這主要是因為買權的Delta為正,賣權為負。Delta系數的變化直接影響保證金的變化。這種制度的一個進步之處就是考慮了不同期貨價格下的不同期權風險。但是,從期權的定價公式來看,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只是影響期權價值的因素之一,並未考慮到其他因素(波動率、執行價格、時間等)對期權風險的影響。此外,Delta更多反映的是歷史情況,前瞻性有待進一步考察。
3.Span模式
為綜合考慮標的物價格波動率的變動、時間風險、各標的物之間價格相關性變動和價差風險,Span結算制度就顯得更加綜合。其通過模擬資產組合隨市場狀況的變化可能出現的各種反映,得到最大可能的日虧損,減去部分可以相互抵消的風險,逐步修正後得到一個相對合理的保證金。其保證金計算公式為:
Span的總保證金金額=Σ各商品群的風險值-期權凈收益
上述公式中,商品群的風險值是指先將投資組合中的頭寸依照分類標准分成各個不同的商品組合,並對每個商品組合計算風險值。而期權的凈收益是指將所持有的期權依現在市價立即平倉後的現金流量。
由此可見,Span在對投資組合的保證金測算過程中,能實現保證金覆蓋各種模擬情形的最大損失。這是綜合考慮了各種可能影響損益因素後的結果。
除了上述三種基本的保證金制度外,芝加哥期權交易所開發的市場間保證金計算系統(theoretical inter-market margin system,簡稱為TIMS)也被一些交易所接受和使用。各交易所期權合約的標的資產價格波動大小有所差異,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也有所不同。
㈡ 期權保證金的制度
期權的買方不支付保證金,此外期權保證金計算國際上大多採取SPAN(Standard Portfolio Analysis of Risk)即標准組合風險分析系統,SPAN是一種保證金計算系統,能根據期貨/期權的預期風險來計算保證金,它能靈活的根據不同的市場因素(如波幅、標的指數)來度量風險,並按整個投資組合來計算。此外,SPAN是根據標的指數水平和波幅來度量風險,把市場分為16個不同市況,計算出不同的風險排列的盈虧價值,以根據不同組合的最大虧損確定保證金水平。
同時,它還能考慮到期權交易中多倉和空倉期權風險不一樣,因而保證金也不同的特點,更為准確的衡量期權保證金,並可以確定期貨或期權等衍生品組合的所有風險,尤其對期權風險有更獨特的衡量,並可以大大提高交易者的資金利用率
㈢ 期貨與期權市場中如何區別"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保證金是按成交總金額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的;權利金是期權的價格,通俗點來講,就相當於股票的交易價格一樣,期權的權利金就是用來實際買賣的價格。
㈣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4)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㈤ 期貨保證金制度的期貨保證金制度要求的計算
香港期貨市場的期貨與期權統一採用PRiME的方法核算每個結算參與人的保證金金額要求。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第一,使用商品組合的觀念,取16個風險情景假設計算風險值,考慮跨月份價差風險,但未考慮跨商品價差之風險折抵。
第二,風險陣列。風險陣列表示衍生性工具在一個交易日的價值增加或損失,而價值變化的原因有兩種:一是標的物價格的變動,稱為Scan Range;二是標的物價格波幅的變動,稱為Volatility Scan Range。
第三,偵測風險值。計算同一商品組合的倉位之偵測風險值,即風險陣列中合約的最大損失值,分為總額及凈額計算方式。挑選有倉位的風險陣列,乘上倉位數,多方為正,空方為負。
第四,組合delta。PriME使用delta信息形成價差部位,且每一個契約使用單一Delta值,稱為Composite delta,是以每一個標的物價格偵測點所對應之delta值,加權平均計算而得。
第五,跨月價差保證金。PriME偵測標的物價格時,假設不同契約月份的價格變動有百分之百的相關性。實際上價格變動並沒有完美的相關,因此PriME加入跨月價差保證金,用於計算凈額賬戶保證金。
第六,賣出選擇權最低保證金需求。對於投資組合中賣出選擇權之倉位,PriME有賣出選擇權最低保證金需求,作為商品組合中包含選擇權賣方部位之保證金下限。
第七,選擇權買方部位價值。適用於每一個商品組合中,所有選擇權買方部位,並作為該組合保證金需求之上限,僅適用於Futures-Style Options。
㈥ 期權期貨保證金問題
這是期貨的保證金,不是期權的保證金,相對來說簡單多了,在第一問中是盈利的,第二問中浮虧。
㈦ 期權需要繳納保證金嗎
期權交易的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買方不需要繳納保證金,只需要交納權利金。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由於期權盈虧的非線性特點,期權與期權之間、期權與期貨之間可以構造出非常豐富的組合,其中很多組合具有風險對沖功能,應當享受保證金豁免。採用期權保證金傳統模式的交易所,通常都設有一些可享有保證金豁免的固定組合。
(7)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擴展閱讀:
收取標准為下列兩者中較大者:
1、期權合約結算價*標的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期權合約虛值額的一半
2、期權合約結算價*標的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的一半
其中:看漲期權合約虛值額=Max(行權價格-標的期貨合約結算價,0)*標的期貨合約單位;看跌期權虛值額=Max(標的期貨合約結算價-行權價格,0)*標的期貨合約交易單位。
所以賣方需要向交易所支付保證金,買方不需要繳納保證金
㈧ 期權保證金和期貨保證金有何不
兩者的本質是不同的,期權是行權,是權益憑證,到期可以選擇行權或者不行權,期貨是商品標的交割的
㈨ 「期權」的保證金為多少
期權買方最大的損失是權利金,所以只需要支付權利金即可,不用繳納保證金。
期權賣方需要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能力。
大商所期權交易實行交易保證金制度。單腿期權合約方面,期權賣方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期權合約結算價×標的期貨合約交易單位+MAX[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期權虛值額的一半,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的一半]。
針對期權交易不同的持倉組合,交易所系統中也將支持組合保證金收取方式。待期權交易施行一段時間後,將根據市場運行情況適時推出。
一、國際交易所情況
(一)單腿期權合約保證金收取方式
理論上,單一期貨期權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傳統模式和Delta模式,保證金標准均考慮單一合約的次日最大損失:一是平倉時需要支付的權利金;二是平倉時可能出現的虧損。具體來看:
一是大商所擬採用的傳統保證金收取模式,保證金=期權合約結算價×標的期貨合約交易單位+MAX[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1/2期權虛值額,1/2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國際上,CBOE長期採用傳統保證金模式,在參數設置上有所區別。傳統模式風險覆蓋程度較高。
二是Delta模式。期權保證金=權利金+|Delta|*期貨保證金,期權保證金範圍在{權利金,權利金+期貨保證金},保證金水平相對低於傳統模式,虛值期權下,由於Delta值范圍在0至0.5之間,Delta模式保證金相對更低。每日結算後,Delta的取值是隨著合約價格變化不斷變動。
(二)期權組合保證金收取方式
對期權交易實施組合保證金優惠是目前國際市場的通行做法。CBOE交易所對期權套利客戶共提供了10餘種組合保證金標准,較為主流的期權組合保證金系統是CME的SPAN系統和OCC的STANS系統。
二、大商所保證金制度的設計原則
大商所期權保證金的設計分為兩個層面:
(一)單腿合約
從單腿合約保證金收取思路而言,採用傳統模式主要出於三點考慮:一是國內期權工具屬於新興產品,在發展初期實行傳統模式較為合理。二是設置較高的保證金水平,更有利於防範市場風險,確保新工具的安全運行。三是傳統模式保證金計算較為簡單、結構合理、便於實現,為客戶管理風險,穩步參與期權交易提供了便利。
(二)組合保證金
大商所已對期權組合保證金收取方式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市場調研。在上市初期保證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隨著數據的積累,將適時、分步推出組合保證金優惠,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期權市場功能的發揮。
㈩ 期權交易和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有什麼不同請說明,謝謝!
期權買賣時,價格是你需要繳納的期權費,如果你行權,還要繳納買賣股票的費用。比如期權價格是5元/股看漲期權,行權價格是30元/股,到期時股票價格50元/股,你打算行權而不是只吃差價,那麼,你還有繳納30元/股的資金。
期貨的保證金是貨款的一部分,如果你選擇交割(假設你有權進行交割),你只需要補足差價就可以了。比如10%的保證金,交割時,只要補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