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鋁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要求
Ⅰ 期貨買賣時交割的時間怎麼規定呢
期貨合約代碼後面的四位數字表明了該期貨品種合約的交割時間:前兩位數字是交割的年份,後兩位數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貨滬銅1112合約表明該期貨品種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金屬銅合約,交割的時間是2011年12月份。(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Ⅱ 上海期貨交易所銅和鋁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交易品種 陰極銅
交易單位 5噸/手
報價單位 元( 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10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結算價±6%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品種 特級鋁
交易單位 5噸/手
報價單位 元( 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5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結算價±5%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Ⅲ 個人客戶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首先大連商品交易所明確規定:個人客戶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與鄭商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期貨公司建議個人客戶應盡量避免持倉進入交割月,更不要進入交割程序。因個人實施實物交割將面臨諸多履約風險,如處理不當會受到交易所的違約處罰。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明文規定: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見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四條)。 個人客戶所持頭寸在臨近交割期時,其保證金比例將不斷提高。客戶若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應做及時處理,否則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以下是各合約具體情況(其中棉花不明): 銅、鋁: 合約掛牌之日起...................5%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份的第六個交易日起.........15% 最後交易日前一個交易日起.........20% 天然橡膠: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5%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20%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30% 最後交易日前二個交易日起.........40% 硬麥、強麥: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一個月上旬..............1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中旬..............2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下旬..............25% 進入交割月......................30%
Ⅳ 進入期貨交割月合約一定要交割嗎
必須交割。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根據期貨交易條例,進入交割月的期貨合約必須進行提高保證金,同時在最後交易日收盤前需要進行一個平倉處理,對於需要進行實物交割的需要進行申報,並且注冊倉單。然後在交割日期內進行交割。
Ⅳ 期貨交割疑問
上海期貨交易所鋁合約的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交割日期是合約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就是說如果你買了AL0912合約,如果到最後交易日不對沖平倉,要交割的話,交割日是12月16日至20日的中的正常交易日,如遇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順延。
一般情況下企業做套保的交割商品,個人一般都是投機行為,通過對沖平倉的方式了結合約,交割商品很麻煩的,個人如果沒有特別需要,勿介入。
Ⅵ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6)上海期貨交易所鋁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要求擴展閱讀:
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Ⅶ 期貨交割在每月什麼時候
交割期是指該合約最後交易日後的連續五個工作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上海期貨交易所: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順延)大連商品交易所:黃大豆一號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玉米,棕櫚油,lldpe pvc 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黃大豆二號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豆粕,豆油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鄭州商品交易所:強筋小麥,硬白小麥最後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交割日期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棉花 菜籽油 pta期貨最後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低10交易日,最後交割月日為合約交割月低12個交易日,早秈稻期貨最後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交割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倒數第五交易日。金融交易所最後交易日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期同最後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