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
Ⅰ 現貨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不同
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獲得或出讓商品的所有權,是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的直接手段。期貨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獲得實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過期貨交易轉移現貨市場的價格風險,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風險利潤。
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交易靈活方便,隨機性強,可以在任何場所與對手交易。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商品范圍不同。 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加權平均來計算的。
Ⅱ 期貨和現貨交易方式的區別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有以下作用:
(a)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b)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c)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Ⅲ 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和聯系
聯系:現貨交易是期貨交易的基礎,期貨交易可以規避現貨交易的風險。
區別:
1、安全性不同:期貨交易中,會因交割倉庫容限制發生大范圍人為操縱行為,而現貨交易因其特有的商品交收性質以及最少不低於一家不限庫容的交收倉庫,規避了過度人為操縱市場的可能,避免了發生信息不對稱的風險。
2、交割時間不同:現貨的物流和商流基本統一。期貨的商流與物流的分離。
3、交易對象不同:現貨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期貨不是貨,而是關於某種商品的合同。
(3)電力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充分了解交易品種的交易制度:期貨市場的保證金制度、強行平倉制度、限倉制度、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等都是與證券市場不同的,充分了解期貨市場的交易制度對了解期貨市場風險來源及如何控制有非常大的幫助。
2、股民炒股票炒成股東是常有的事,主要是認為股市風險小,再跌也不會虧完。期市裡就不存在這種僥幸,但有些投資者感覺倉位輕,或者有了些贏利,就不能嚴格按照指令或者就乾脆沒有想過止損,這都是期貨中的大忌。
3、注意多種技術分析方法的綜合研判,切忌片面地使用某一種技術分析,前人和別人得出的結論要通過實踐驗證後才能放心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