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與期貨交易量
A. 為什麼說期貨和期權市場
這個是套期保值的意思 期貨市場的功能有 1發現價格 2給企業做套期保值 比如你是現貨企業 你要進口銅作為原材料 這時候 銅的價格越低對你越有利 因為價格低 你的成本就低 但是如果價格上漲了 你怎麼辦 企業就虧損了 這時候你如果選擇在期貨市場多做銅 那麼在期貨市場的盈虧將彌補在現貨市場的虧損
B.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2)期權與期貨交易量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C.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D.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E. 期貨交易空盤量(open interest)與交易量(volume of trade)的區別
區別:
空盤量是所有期貨或期權合約未平倉頭寸的累計,它是期貨市場活躍程度和流動性的標志,當價格達到或接近特定價位時,就會對投資者的買賣能力構成影響。空盤量與價格收益之間存在負相關。
交易量是指某特定時段內證券或合約成交數量的通稱。 交易量是一個重要的指標。交易量與價格收益之間存在正相關,在市場沒有大題目所做時,交易量基本是一個隨機函數,與價格無關。
相同:空盤量和交易量是衡量期貨市場交易活躍程度的兩個重要指標。
F.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數量關系
期權合約是期貨合約的衍生產品。期權交易原理說明:期權交易實質上是為期貨交易提供了一個規避風險的工具,具有對期貨交易進行保值的經濟功能。如對於期權買方而言,即使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其最大損失只限於支付的權利金部分,起到了保險的作用;如果期貨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只需支付權利金即可獲得較高收益。對期權賣方而言,通過將收取的權利金進行再投資,則可以提高資金運用效率。相關現貨企業利用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實現規避風險的目標,生產者關心對生產成本的保值,可買入看跌期權或賣出看漲期權,而消費企業則可以通過賣出看跌期權或買入看漲期權而鎖定采購成本。因此,期權交易對於增強期貨市場流動性和穩定性,有效規避期貨交易風險。
所以期貨價格的變動會影響期權價格的變化,具體影響還要看期權是看漲還是看跌。
G.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在哪裡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期權與期貨的投資者權利和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
其次,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
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
期權改變了標的股票的收益風險結構,期權買方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最後,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
H.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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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
權證與期權的區別
在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區別。
例如股本權證有稀釋效應,公司為激勵管理層而發放的股票期權也可以有稀釋效應。股票認股權證本質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不過,從全球現有的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在交易所交易中所採取的具體形式看,它們之間大致在如下五個方面存在區別:
(1)有效期。
認股權證的有效期(即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期間長度)通常比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長:認股權證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權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內。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偏短,並不是因為不能設計成長有效期,而是交易者自然選擇的結果。就像期貨合約一樣,期貨合約的交易量一般聚集在近月合約上,遠月合約的交易量一般很少,不如不掛。
(2)標准化。
認股權證通常是非標准化的,在發行量、執行價、發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發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設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絕大多數是高度標准化的合約。當然,當前隨著IT技術的發展,櫃台市場與交易所場內市場出現融合的趨勢,櫃台市場上的非標准化的股票期權也開始進入交易所場內市場。
(3)賣空。
認股權證的交易通常不允許賣空,即使允許賣空,賣空也必須建立在先借入權證實物的基礎上。如果沒有新發行和到期,則流通中的權證的數量是固定的。而股票期權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自由地賣空,並且可以自由選擇開平倉,股票期權的凈持倉數量隨著投資者的開平倉行為不斷變化。
(4)第三方結算。
在認股權證的結算是在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進行,而股票期權的結算,是由獨立於買賣雙方的專業結算機構進行結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權的信用風險要低於交易認股權證的信用風險。
(5)做市商。
認股權證的做市義務通常有發行人自動承擔,即使是沒有得到交易所的正式指定,發行人也通常需要主動為其所發行的認股權證的交易提供流動性。而股票期權的做市商必須是經由交易所正式授權。
上面已經看到,全球股票期權的交易量遠遠大於衍生權證的交易量。現在通過這種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會是這樣。顯然,在可交易性、信用風險等方面,股票期權要優於認股權證。大致上可以這么來說,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就好比是現在的工業化大生產下的高度標准化、正規化的產品,而認股權證則像是手工作坊階段量身定製的產品。雖然,對個別人來講,量身定製的產品要好於標准化的產品,但是從適用面上就顯得窄。但是另外一方面,高度標准化的產品也不能完全取代量身定製的產品。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