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怎麼樣算合約交割曰
Ⅰ 關於期貨合約交割日的問題
你好合約到期只有套保交易者可以進行交割,投機交易者需要在合約到期日前平倉否則交易所會強制平倉。如果你想移倉的話只能先平倉,再到新的主力和約去開倉。
Ⅱ 期貨合約交割日期是什麼意思
賣開1501
合約
即是對
2015年
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他的
最後交易日
應該是2015年
1月14日
,所以你作為非「向交易所申請
套期保值
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
2014年
1月14日
交易時間
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但是兄弟,你知道
期貨合約
一旦進了
交割月份
,
價格行情
有多變幻莫測,而且
單子
很少很難成交,所以,個人強烈建議你最遲也要在2014年
12月31日
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Ⅲ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3)期貨怎麼樣算合約交割曰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Ⅳ 如何查詢所持期貨合約的交割日
你好,每個品種在期貨交易所的網站都會有公式的。
每個合約的噸數,最小變動,交割時間,交割的升貼水都會有的。
或者你找一個期貨公司詢問也成,
Ⅳ 期貨交割價格怎樣計算
期貨交割價格的計算方式:
1、滾動交割配對日交割結算價採用該期貨合約配對日的當日結算價;
2、大連商品交易所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配對日結算價;集中交割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採用該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3、上海期貨交易所採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但黃金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5個有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燃料油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10個交易日按照時間的加權平均價。
4、期轉現結算價採用買賣雙方協議價格。
Ⅵ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怎樣確定的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具體類型:
股票、商品期貨、股指期貨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因為他們有套期保值的需要與資格。
交割日: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而中金所規定每個月的第三個周五是股指期貨的交割日,如2013年5月21日,周五,是股指期貨1005合約的交割日,之前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市場不會出現交割日效應,從20日期現走勢趨近以及5月合約持倉持續縮減的情況看,這一判斷顯然有其合理性。
Ⅶ 期貨合約交易截止日期是怎麼確定的
期貨合約中,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這個日期對於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的。要了解期貨合約到期日,最方便的就是查看英為財情的期貨到期日歷
下面具體詳述: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綜合豆油消費、生產和進口的季節性特點和與豆油、豆粕的套利關系,國內豆油的交割月份設計為1、3、5、7、8、9、11、12月。與豆粕期貨合約交割月份一致,與CBOT豆油合約相比,大商所豆油合約少了10月合約、多了11月合約,這樣的設計有利於跨品種和跨市場交易。
總體來說,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最好還是用專業的期貨到期日歷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