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和股指期貨簡單說明
Ⅰ 個股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何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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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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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Ⅱ 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首先,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其次,二者風險收益特徵不同。期權的損益與標的資產的漲跌不存在確定的比例關系;而期貨損益與標的資產漲跌存在比例關系。
再次,二者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買方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
此外,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
股指期權是一種風險管理工具,可在鎖定下跌風險的同時,不錯失市場上漲獲利的機會,這將極大鼓勵機構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進一步改變跟風炒作的股市文化。
Ⅲ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啥區別
股指期貨對於期指的買賣雙方都有一個互相都要執行相關期貨合約的義務,股指期權只對於股指期權的賣方有執行相關期權的義務,對於期權買方來說它支付了相關的期權費用,最大的損失就是期權費,它只有是否執行期權的權利,並不具有任何的義務。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Ⅳ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股指期貨對於期指的買賣雙方都有一個互相都要執行相關期貨合約的義務,股指期權只對於股指期權的賣方有執行相關期權的義務,對於期權買方來說它支付了相關的期權費用,最大的損失就是期權費,它只有是否執行期權的權利,並不具有任何的義務。
Ⅳ 股指期貨與期權的區別是什麼
期權就是給你一個在未來以一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
期貨買賣的是未來的標的物 期權買賣的是未來的權利
到期之後你可以行權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
打個比方 我跟你簽一個合同 一個月後以1塊一瓶的價格買入1000瓶礦泉水
交給你百分之一的保證金10塊
一個月之後 如果礦泉水價格我有利我就行使權力 買入礦泉水
如果價格低於0.99價格對我不利我就可以選擇放棄這10塊的保證金 直接到市場上去買
Ⅵ 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分別是什麼意思
簡單回答一下吧,一下說不清:
股指期貨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目前有滬深30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
股指期權則是以股指期貨為標的物的期權合約;
它們都屬於衍生產品。
Ⅶ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有何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買方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
此外,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
Ⅷ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英文簡稱SPIF,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特點不同
股指期權相對其他期權來說具有風險小(最大虧損是權利金),盈利大(行使權利後的期貨差價)的特點。
除了金融衍生產品的一般性風險外,由於標的物自身的特點和合約設計過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貨還具有一些特定的風險。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交易,無論是賣方還是賣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不受保證金制度拘束,保證金僅對期權賣方有所要求。
Ⅸ 怎樣通俗的解釋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
期貨是訂金,期權是訂金的訂金
期貨是交了固定比例的訂金(保證金),獲得未來期貨合約到期的該批商品的購買資格
期權是期貨的訂金(保證金),購買對應期貨的期權,可以在一定時間段內以約定好的價格購買對應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