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當月合約能交易
❶ 股指期貨下季連續當月能交易嗎
嚴格來說,股指期貨中的交易合約是名稱中帶有時間標識的合約,如IF1508、IC1509等,而名稱中的下季、連續、當月並不是真正的交易合約,只是一種統計數據,是為了保持數據的連續性,從而給交易者以參考。比如現在IC當月指的是IC1508合約,下個月這個時候的IC當月就是指IC1509合約,IC1508則因為交割的完成而摘牌了。
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一份遠期買賣商品(或股指、外匯、利率)的合約,以達到保值或賺錢的目的。
如果認為期貨價格會上漲,就做多(買開倉),漲起來(賣)平倉,賺了:差價=平倉價-開倉價。
如果認為期貨價格會下跌,就做空(賣開倉),跌下去(買)平倉,賺了:差價=開倉價-平倉價。
❷ 期貨合約交易是否意味著賣出時要等到合約的日期才能賣出謝謝!
期貨採用的t+0交易制度,也就是你當天開倉買入的期貨合約,當天可以平倉賣出的,不用等到合約到期。
一般期貨的價格和現貨價格越接近到期日,價格越趨近。
期貨合約到期如果你不平倉的話,就會產生交割,就是你要有足夠的現金去買合約約定的現貨,一般期貨投資不會選擇到期交割。
❸ 期貨的買賣有時間限制嗎只是在交割日才能進行交易嗎什麼是交割日
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易,每天有兩個時間段。
在交割日前可以任意的買賣。
到了交割日那天必須交割實物(商品類)。
可以參考網路-期貨
❹ 期貨里主力連續合約時什麼意思可以買賣嗎
連續圖是指把每個現貨月合約相連形成的,連二、連三是指把現貨月之後的第二個、第三個月份合約相連形成的。
❺ 期貨一般什麼時候進行交割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❻ 期貨中當月連續是什麼意思
當月連續,股指期貨術語,意思是所有的最近一個月份(並非當前月份,下面解釋)的合約連續起來。
股指期貨術語,指所有的最近一個月份(並非當前月份,下面解釋)的合約連續起來,因為合約月份的遠近不同,其價格變化規律也不同。比如交割月的價格最接近於現貨價格,而距離交割月三、四個月後的合約則是交易量最大的。
(6)期貨當月合約能交易擴展閱讀:
投資風險
杠桿使用風險
資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時也面臨著風險的放大,因此對於10倍左右的杠桿應該如何用,用多大,也應是因人而異的。水平高一點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桿,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桿,那無疑就會使風險失控。
強平和爆倉
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要在每個交易日進行結算,當投資者保證金不足並低於規定的比例時,期貨公司就會強行平倉。有時候如果行情比較極端甚至會出現爆倉即虧光帳戶所有資金,甚至還需要期貨公司墊付虧損超過帳戶保證金的部分。
交割風險
普通投資者做多大豆不是為了幾個月後買大豆,做空銅也不是為了幾個月後把銅賣出去,如果合約一直持倉到交割日,投資者就需要湊足足夠的資金或者實物貨進行交割(貨款是保證金的10倍左右)。
❼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7)期貨當月合約能交易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❽ 期貨是不是只能買當月或者下月的合約,不能買別的合約
不是,只要是交易所開了的,能競價的交易都可以。一般來說都是後期的。
❾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9)期貨當月合約能交易擴展閱讀: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❿ 期貨交易是合約的交易(即交易對象是合約)怎麼理解
期貨交易的合約,在我們投機者眼裡比方說,目前交易的主力合約是1509,現在是5月份,那麼當中有四個月的時間,那麼我們就可以充分的進行預期後期這四個月現貨的價格,也就是炒作消息面和供求關系。期貨價格在這四個月當中都存在著不確定的因素,所以就有我們投機者進行走勢的預測和買賣,那麼就會有不同的投機者看空和看多,根據每個人的技術分析和消息面預測,每個人的預測是不一樣的,那麼價格就產生了浮動。然後到了9月份,1509合約的進入了現貨的交割期,合約與當月離近了,那麼就沒有了炒作的價值,需要在更換更遠的合約,也就是1601合約的。我認為這些問題都不是我們主要關心的話題,關心的話題是能不能賺到錢,學習更多的期貨技術分析,我建議是去投機之王論壇去學習和研究,那裡有很多炒手都在那裡交流和學習,希望你在那裡能學到更多的期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