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權結課報告
1. 就是期貨期權交易的選修課作業,我不太懂,有沒有人幫幫忙,不用寫太多,告訴我大致內容就好,我自己可以
這個題目出的有點問題,1,是50ETF,不是ETE,2,什麼叫「合約參考時間為2015年12月18日?」抱歉,真實世界裡沒有這個提法。我只能理解為,題目給的期權到期日是2015年12月18日(但真實世界裡這個也是錯的,期權是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到期,12月18日是第三個星期五,是股指期貨到期時間),3,居然沒有給T型報價板,光給了個標的走勢?4,「進行50ETF價格走勢認購期權與認沽期權的操作研究」?也就是只考慮方向性交易嗎?一個高大上的期權瞬間變成了期貨2.0了。
好吧,吐槽完畢,讓我穿越回一個學生,完成這道題
鑒於題目假設的期權到期日是2015年12月18日,那麼自12月4日到12月18日還有14天(10個交易日)
1、
買入2300認購期權+賣出2600認購期權
好了,就先這樣吧
2. 期貨期權的其他內容
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權。一般所說的期權通常是指現貨期權,而期貨期權則是指「期貨合約的期權」,期貨期權合約表示在到期日或之前,以協議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或資產期貨合同。期貨期權的基礎是商品期貨合同,期貨期權合同實施時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貨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貨合同本身。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漲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多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當前期貨價格減去執行價格的現金。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跌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空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執行價格減去期貨當前價格的現金。鑒於此,期貨期權在實施時也很少交割期貨合同,不過是由期貨期權交易雙方收付期貨合同與期權的協議價格之間的差額而引起的結算金額而已。
3. 期貨期權的主要內容
權利金就是期貨期權的價格,是期貨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又稱為權價、期權費、保險費。對賣方來說,它是賣出期貨期權的報酬,也就是期貨期權的成交價。期權權利金對於期貨期權的買方來說,是其買入期權可能遭受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賣方而言,賣出期貨期權立即可以獲得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必馬上進行期貨合約的交割。當然,它同時使賣方面臨一定的市場風險,即無論期貨市場的價格如何變動,賣方都必須做好履約的准備。與期貨交易相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權利金即期權成交價格是期權合約中惟一能在交易所內討價還價的要素,.其他合約要素均已標准化。權利金的最終確定,也必須經過期權買賣雙方的經紀人在交易所大廳通過公開競價才能形成。
執行價格(Exercise Price 或 Strike Price)
執行價格是指期貨期權的買方有權按此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也是賣方在履行合約時賣出或買入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又稱為履約價格、敲定價格(Strike Price)、約定價格。這一價格一經確定,則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之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因此,如果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那麼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限內,該期權標的物即相關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上漲,且高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賣出該期權所規定的標的物。同理,如果期權買方買人了看跌期權,則在期權有效期限內,即使期權合約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下跌,並遠低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仍可以以較高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高的執行價格買進該期權的標的物。執行價格通常由交易所按遞增的形式給出一組來,投資者在進行期權交易時必須選擇其中一個價格。每種期權有多少種執行價格取決於該種期權的標的物價格波動幅度。在合約掛盤時,交易所一般會先給出幾個執行價格,然後根據價格波動適時增加。在交易開始時,公布一個平值期權和5個實值期權、5個虛值期權。實值、平值和虛值是根據執行價格與標的物價格的關系界定的。執行價格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會不斷增加,如果價格波動區間很大,就可能衍生出很多的執行價格。標的物價格波動越大,執行價格個數也越多;合約運行時間越長,執行價格越多。離標的物價格太遠的執行價格會因為沒有人願意賣出或買人而沒有交易量。 合約到期日是指期貨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時間,是期貨期權合約的終點,一般是在相關期貨合約交割日期之前一個月的某一時間。這是為了讓期權賣方在買方行使期權時為履行義務而必須買入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還有一定的時間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反向的期貨合約交易來對沖平倉,使期權賣方有機會來避免他可能不願或不準備進行實物交割局面的出現。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能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
4. 期貨期權
一、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賣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買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賣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二、期權的特點
(一)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
如圖1-3,對於成本為1800元/噸的期貨多頭部位,價格每上漲一元,部位盈利就增加一元,價格每下跌一元,部位虧損就增加一元。對於期貨空頭部位,則正好相反。
損益 1800 期貨價格 圖1-3 期貨部位損益圖如圖1-4,是執行價格為1800元買權多頭的損益圖。其到期損益圖是條折線而不是一條直線,在執行價格的位置發生折角。如果期貨價格小於期權執行價格,買權處於虛值狀態,在到期時沒有價值。買權的買方將損失全部的權利金20元,但無論期貨價格跌有多深,買權的買方的虧損都不會再隨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貨價格為1820元,則買權處於損益平衡狀態;如果期貨價格大於期權執行價格,此時買權多頭與期貨多頭部位的性質相同,買權的損益與期貨價格的變化之間開始呈同向變動關系。
損益 1800 1820
期貨價格 圖1-4 買權多頭損益圖
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二)期權交易的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三、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二)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三)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四)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履約或到期。
(五)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買權與賣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四、為什麼交易期權
(一)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通過買入期權,為現貨或期貨進行保值,不會面臨追加保證金的風險。通過賣出期權,可以降低持倉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權的綜合使用,使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體裁衣的保值策略成為可能。
(二)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期貨交易只能是基於方向性的。而期權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於期貨價格的變動方向,也可以進行基於期貨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當投資者看多波動率時,可以買入跨式(Straddle)、寬跨式(Strangle)等交易組合;相反,如果投資者看空波動率,可以進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桿作用。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下面以平值期權為例,與期貨作一比較。
假定:強麥期貨價格為1900元/噸,保證金比例為5%即95元;強麥期權執行價格為1900元/噸,波動率15%,年利率1.98%。不同到期日的買權理論價值與期貨保證金對比見表1-1。表1-1 期權與期貨的杠桿作用比較
到期時間 買權權利金(元/噸) 占期貨保證金之比
1個月 34 30%
2個月 49 45%
3個月 61 60%
期權的杠桿作用可以幫助投資者用有限的資金獲取更多的收益。如果市場出現不利變化,投資者可能損失更多的權利金。因此,投資者要注意,無論期貨還是期權,杠桿作用都是雙刃劍
5. 緊急求助!!<政權投資學>結課論文!幫忙寫一份XX股份有限有限公司股票公司投資分析報告!!
學的再認真也不一定實用 天下沒有持久實用的投資策略 如果你的目的只是應付的話 隨便寫寫就可以 這種東西寫的再好也不能代表能力高
6. 期貨期權的期權現狀
國際市場期貨期權交易區域已經從歐美等發達國家擴展到韓國、印度和巴西等亞洲、南美洲區域,尤其是二元期權交易,因為簡單易懂,門檻較低同時風險預先可控等特點而迅速蓬勃發展,一些傳統金融機構目前均提供櫃台市場(0TC)的二元期權合約,而在線的二元期權則更受到投資者歡迎。期權在國際衍生品市場上表現出的勃勃生機和活力,期權交易儼然已經成為國際交易所衍生產品的主力軍,這也給後起的我國期權市場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難得的機遇。目前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權交易平台Meetrader已經提供包括期貨期權、外匯期權、指數期權、股票期權等多種期權合約
國內推出期權交易的條件已基本成熟,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成熟的期權理論為國內市場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其次,國際上成功的期權市場運作經驗也為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有力的經驗支持。最後,國內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和逐步擴大的期市規模為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堅強的物質基礎。
此外,國內期貨市場逐步完善的制度建設也為期權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國內幾大交易所十幾年來對於期權的潛心研究、技術及制度准備為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有力的後勤保障和實踐基礎。期貨公司研究隊伍的蓬勃壯大和水平的不斷提升為期權市場提供了充足的後備人才,並為投資者教育提供了充裕的師資隊伍。
從監管角度看,在世界范圍,建立集中統一的全國性機構統管證券和期貨、期權市場已成為發展趨勢。我國仿效美國採用了集中立法型監管體制,設有全國性的監管機構,負責總體監管金融市場,而這類機構通常得到政府的充分授權,具有足夠的權威來維護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監管措施具有強制性。
依法確立中國證監會作為股指期權市場的主管部門,將有利於對期權的監管,保障監管的高效性。加之交易所、期貨業協會自律組織的協助,我國對期權等高級衍生品的監管體系已經趨於完善。因此,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是具備完善有力的監管機制的,並且符合國際期權市場發展路徑。
另外,商品期權對資本市場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完善衍生品市場的品種體系,活躍期貨、期權和現貨之間的交易;二是提高衍生性市場的操作水平,為期貨、現貨市場的平穩運行和投資者理性參與保駕護航。當然,推動期權市場快速發展應當具備相應的IT技術、對從業人員及客戶的全面培訓及完善相應的風險管理機制等。
據了解,國內三大商品交易所從很早起就開始研究期權。大商所對於期權的研究同樣始於2002年,不過主要集中在大豆期貨期權上。2002年大商所完成了《大豆期貨期權可行性研究報告》,2004年初步制訂了大豆期貨期權合約及相關管理辦法。2004年8月份,大商所成立了期權研究小組,並正式啟動了包含期權交易模式的六期新系統設計工作,2007年該系統上線。
鄭商所自1995年開始研究期權,並在1995年6月份成為國內唯一一家加入國際期權協會的交易所,之後連續多年參加了國際期權市場協會的年會,並多次派人到國外發達期權市場去進行學習。1997年8月份鄭商所設計了期權的交易方案,包括交易細則、操作系統、報價顯示屏等,並在98年進一步完善了期權交易細則。
上期所對於期權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2002年5月上期所正式成立了銅期權開發課題組,此後圍繞銅期權的品種開發、交易機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等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並召開了多次研討會。2004年上期所引入了國際先進的SPAN系統,並加入了FOA(期貨與期權協會)。上期所對於期權的研究目前已經獲得了長足的進展。
此外,各期貨公司其實也早就開始了對期權的研究。例如:南華期貨在很多年前就引入了國際知名的資訊系統Bloomberg和Reuters,這兩個系統中有全球期權市場的最新信息,同時還可以設計大量而豐富的期權策略。
7. 期貨期權例子
55+(1090-1080)-(1097-1080)=48
鎖單其實是相當沒意思的事,鎖單就已經鎖定了利潤或虧損,只是再多出一次收續費而已(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當然高興你這樣做).有其鎖單,不如直接平倉了結.
8. 怎麼看期貨期權持倉報告
價格上升,成交量、持倉量增加,價格還有可能上漲
價格上升,成交量、持倉量減少,價格短期內向上,不久將可能回落
價格上升,成交量增加,但持倉量減少,說明價格上升的動能在減弱,可能馬上會下跌
價格下跌,成交量、持倉量增加,價格短期內還可能繼續下跌,但如拋售過度,反會使價格上升
價格下跌,成交量、持倉量減少,買空者急於賣貨平倉,短期內價格將繼續下降
價格下跌,成交量增加但持倉量減少,價格進一步下跌的可能性在降低 ,可能將轉為回升
這並不是絕對的,還需結合不同的價格形態做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