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個股期貨個股期權
①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有何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買方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
此外,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
② 股指期貨和個股期權行權是一天嗎
個股期權行權的日期各不相同,由期權條款所規定。在行權日可以行使以規定價格購買股票的權利。期貨沒有行權的概念,只有到期交付。而股指期貨到期交付的概念也無,合約在到期日當天會根據最後盈虧情況全部清算。
個股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合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買方以支付一定數量的期權費(也稱權利金)為代價而擁有了這種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賣方則在收取了一定數量的期權費後,在一定期限內必須無條件服從買方的選擇並履行成交時的允諾。
③ 股指期權的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
近來,股指期權再度進入投資者眼簾,展望未來,股指期權必定是我國資本市場金融創新的重點品種之一。近日,中金所發了一個《關於開展會員股指期權業務測試的通知》,擴大滬深300股指期權業務測試范圍,由2012年8月試點期間的20家會員擴大到全部會員單位。這使得股指期權向全市場模擬交易更近了一步,而全市場模擬交易則是新品種正式推出的前提,這通知一發也將使股指期權推出的進程得以加快。
從理論上看,股指期權一定程度上可以對沖股指期貨的風險,所以其交易量將大於股指期貨,從實際情況來看,股指期權合約的數量將遠遠大於股指期貨,因為以單月合約來看,現在的股指期貨只有一張單月的合約,而股指期權從理論上可以在不同的行權價上掛上合約,所以也將大大增加交易機會。
從未來交易的情況來看,股指期權上市之後的一段時間內將以機構投資者的套保操作為主,因為一般的中小投資者還不是非常的專業,即便想操作股指期權,也還需要有一個認識的過程,而且一般的投資者都是有自己一套交易習慣,不會貿然進入陌生的新市場。而且股指期權操作的復雜性將更大,因為其有一個波動率的概念,如果市場走勢較平,那麼股指期貨的漲跌就非常有限,這對於股指期權來講,時間價值將大打折扣,所以漲跌情況就將更加復雜。而且由於股指期權的投資門檻必然較高,機構投資者就可以有設計更加多元化的產品的優勢,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市場,從而加強整個金融市場的有效性。
④ 個股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何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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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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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⑤ 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分別是什麼意思
簡單回答一下吧,一下說不清:
股指期貨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目前有滬深30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
股指期權則是以股指期貨為標的物的期權合約;
它們都屬於衍生產品。
⑥ 股指期權就是個股期權嗎
股指期權不是個股期權。區別如下:
股指期權 英語為:stock index option。亦作:指數期權。以股票指數為行權品種的期權合約。股票指數期權(股指期權)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的權利。股指期權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個股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合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買方以支付一定數量的期權費(也稱權利金)為代價而擁有了這種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賣方則在收取了一定數量的期權費後,在一定期限內必須無條件服從買方的選擇並履行成交時的允諾。
⑦ 什麼是股指期權股指期權跟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簡單理解 期權 就是交易的一種權利 選擇權
期貨 就是交易的貨物 股指期貨的交易的就是股指了 兩者不同 的
⑧ 股指期貨,股指期權與股票有何不同
股指期貨交易的是股票指數,可以買漲也可以買跌,就是俗說的做空,T+0交易,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買隨時賣,一般10-30左右的杠桿交易。
股指期權交易的是在未來某個時間可以以約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股指的權利,不一定行使。
股票就是很常見的大家做的股票交易了,靠買入的公司股價上漲或分紅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