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金期貨幾月換合約知乎
❶ 滬深300股指期貨保證金是怎麼算的,每個期貨公司一樣么如何避免爆倉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易保證金計算公式:交易保證金=合約價值*保證金比例=合約價格*合約乘數*保證金比例。
中金所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IF)的最低保證金是成交金額的8%左右,具體到各期貨公司,加上期貨公司的保證金後在15%~20%左右。
比如:如當IF1804價位為4000時,期貨公司的保證金要求20%時:
4000*300*20%=240000
則做一手IF1804至少需保證金240000。
保證金計算公式:N手某期貨合約開倉佔用保證金金額=開倉價*交易單位(合約乘數)*保證金率*N手。
滬深300期貨合約套用公式:開倉價目前大約3229*300*15%=145305
(1)滬金期貨幾月換合約知乎擴展閱讀:
下列五種情況下會出現強行平倉:
(1)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2)持倉超出持倉限額標准,並且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平倉的;
(3)因違規受到中金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4)根據中金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
(5)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
❷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什麼
圖片來自知乎@喬西拉格
圖片來自知乎用戶@喬西拉格
①交易單位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合約的交易單位系以一定的貨幣金額與標的指數的乘積來表示。在這進而,這一定的貨幣金額是由合約所固定的。因此,期貨市場只以各該合約的標的指數的點數來報出它的價格。例如,在CBOT上市的主要市場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交易單位為250美元與主要市場指數的乘積。因而若期貨市場報出主要市場指數為410點,則表示一張合約的價值為102500美元。而若主要市場指數上漲了20點,則表示一張合約的價值增加了5000美元
②最小變動價位
股票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即一個刻度)通常也以一定的指數點來表示。如S&P500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05個指數點。由於每個指數點的價值為500美元,因此,就每個合約而言,其最小變動價位是25美元,它表示交易中價格每變動一次的最低金額為每合約25美元。
③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自1987年10月股災以後,絕大多數交易所均對其上市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了每日價格波動限制,但各交易所的規定不同。這種不同即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現在限制的方式上。同時,各忽還經常根據具體情況對每日價格波動進行限制。
④結算方式
以現金結算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不同與其它期貨交易的一個重大特色。在現金結算方式下,每一個未平倉合約將於到期日得到自動的沖銷。也就是說,交易者比較成交及結算時合約價值的大小,來計算盈虧,進行現金交收。
新人在做這個的時候給出幾點自己的心得建議:
①要熟悉操作,操作是第一步,包括如何下單,平倉,止損、止盈設置以及操作系統的各個功能,工具掌握好,才有盈利的基礎,新人容易忙中出錯。
②學習基本術語。一些基本的交易術語要懂,在和別人交流的時候一定要明白,這也有助於掌握基本知識。
③不要盲目操作。前期什麼都不懂,運氣好做幾次賺錢了就盲目自信,掉以輕心。這樣的錯誤千萬不要犯。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懂的人,技術好的人教你,跟著別人學。
④多學習。有條件的人可以買點書看看,這個作用是非常大的,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就是這個意思,想做得更好,這個是必須的。
⑤一定要學會帶止損,很多新手虧就是這樣虧得,我剛開始也是吃了虧的。有時候看起來行情不溫不火,不帶止損不要緊,等到行情爆發的時候就晚了,這是壞習慣,切記!
❸ 股指期貨掛牌基準價是怎麼確定
股指期貨的掛牌基準價怎麼確定的?
確定的規則是什麼?
庾嘉安
您好,股指期貨的掛牌基準價是期貨新合約上市前交易所公布的價格,這個價格是新合約上市首日集合競價和漲跌幅的重要參考依據。中金所公告稱,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IF1005、IF1006、IF1009、IF1012合約的掛盤基準價為3399點。目前股指期貨主力合約是IF1707。股指期貨操作建議:股指周五先抑後揚小幅收漲,前一交易日中小創調整明顯,但六月份以來的中小創指數的表現依然優於50指數,同時滬深300的表現優異。可以揣摩出部分資金在二三線藍籌股中挖掘交易機會。但由於技術形態目前較為糟糕,建議投資者短期內不要盲目追多,輕倉IF空單可以繼續持有。
編輯於 2017-06-26
看看
新合約的掛牌基準價由交易所確定並提前公布。
按照的股指期貨新合約掛牌基準價的確定 - 金融工程(數量金融)與金融衍生品 - 經管之家(原人大經濟論壇)說法,掛牌基準價為距離新合約最近的合約在退市合約最後交割日的結算價。
我找了最近新上的幾個新合約,包括IF1702、IC1702、IH1702,觀察其掛牌基準價,比較符合上面的說法。
但是這有一個問題,就是最最開始的合約,其掛牌基準價是如何確定的?
——知乎
❹ 期權合約和期貨合約的區別 知乎
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通常所說的期貨就是指期貨合約。
期權(Option),又稱為選擇權,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合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合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期權交易起始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由於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期權交易的發展一直受到抑制。
期權合約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期權合約 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