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期貨當月合約最後交易日
⑴ 請教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是哪一天
您好,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最後交易日即為交割日。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到期合約交割日的下一個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約開始交易。
⑵ 股指期貨交割日是怎麼算的,下一個交割日是什麼時候
股指期貨交割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舉例】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一樣,每個合約都有交割日,到了這一天,所有該合約平倉結算。
中國的股指期貨交割日是合約交割月的第3個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約(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個周五即11月20號。 滬深300期指每個月都有一個合約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許多外盤期指只設立季末合約,故只有3、6、9、12四個月份有交割合約。
滬深300期指同時掛牌4個合約,分別是當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們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個合約,0911合約20日交割後,1001合約掛牌,保持四個合約同時交易。由於四個合約總有一個是當月合約,所以每個月都有合約進入交割。
⑶ 滬深300股指期貨IF當月合約是指哪個月呢
當月是第三個周五,我舉例,比如,今天剛好是4月,當月是1804,這個當月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是在4月是第三個周五,看下日歷是4月20號,4月20號是這個1804的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我講明白了嗎?不明白再問我哈。
⑷ 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怎麼算
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是在交割月固定時間的,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法定假日順延。所謂到期包含交割日和最後交易日。
國外的股指期貨交割日各國不一。大多都是規定到期月份的某一天。
⑸ 期貨合約交易截止日期是怎麼確定的
期貨合約中,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這個日期對於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的。要了解期貨合約到期日,最方便的就是查看英為財情的期貨到期日歷
下面具體詳述: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綜合豆油消費、生產和進口的季節性特點和與豆油、豆粕的套利關系,國內豆油的交割月份設計為1、3、5、7、8、9、11、12月。與豆粕期貨合約交割月份一致,與CBOT豆油合約相比,大商所豆油合約少了10月合約、多了11月合約,這樣的設計有利於跨品種和跨市場交易。
總體來說,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最好還是用專業的期貨到期日歷工具。
⑹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6)指數期貨當月合約最後交易日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⑺ 什麼是股指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
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⑻ 股指期貨結算日是一個月一次嗎是什麼時候
不少投資者在交易股指期貨的時候會考慮現金交割,涉及到交割就要知道最後交易日,那麼股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哪天呢?
股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也就是每個月一次。
具體交易規則可以登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官網查看交易規則。
舉個例子:
某投資者持有1804合約,那麼到2018年4月份的第三個周五就是它的最後交易日。如果剛好哪天是法定節假日,則順延到下一個交易日,注意:這里的順延可不是順延到下一個周五二是順延的下一個交易日。
以上就是關於股指期貨最後交易日的解讀!
⑼ 期貨最後交易日,是指什麼
最後一個交易日是期貨合約交割當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逾期未結清的期貨合同,應當以現貨或者現金結算方式結清。由於收盤的最後期限通常是在月末,所以最後一個交易日通常被設定為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但香港等一些交易所將其定為每月倒數第二個交易日。最後一個交易日也是期貨合約中的一個重要條款。只要在最後一個交易日後仍有未平倉頭寸,無論交易者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這些頭寸都必須結算。如果交易者不想交割,他必須在最後一個交易日或在最後一個交易日之前平倉。
指數期貨和股票不同,股票是單筆交易,而指數期貨是可以雙向操作的。股指期貨買賣的實質是在約定的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與他人簽訂期貨買賣合同。該合約有一個約定的最後交易日,也就是執行合約的最後一天,通常是該合約當月的第三個星期五。這是股指期貨的交割日。雙方必須在約定的時間終止合同或以現金結算。這是清算或交付。在股指期貨交割日,由於交易中買賣的不平衡,標的股票的價格和交易量出現了暫時的扭曲。在海外投資市場中,股指期貨的交割日期效應導致股市崩盤的情況並不少見。
⑽ 恆生指數期貨結算本月日期
恆生指數期貨結算本月日期 您好,恆指期貨的交割日期是當月合約倒數第二個交易日。結算日則為每月的最後交易日。也就是結算日期是最後一天,7月31日。 恆指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怎
恆生指數期貨結算本月日期
您好,恆指期貨的交割日期是當月合約倒數第二個交易日。結算日則為每月的最後交易日。也就是結算日期是最後一天,7月31日。
恆指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怎樣的
恆指上午9點15開盤,到12點收盤,下午1點開盤到16點30收盤(有次平倉), 17點15開盤,23點45收盤(有次平倉)。 半日市9點15到12點半
恆指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怎樣的?
它是根據香港恆生指數交易所規定的,恆生指數期貨交易時間:上午:01:45-04:30;下午:06:30-08:15(格林威治時間);上午:09:45-中午12:30;下午:14:30-16:15(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