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交易價格外期貨合約
A. 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的區別。。
金融期貨合約與金融遠期合約的區別
【1】交易地點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公平交易;而遠期合約的市場組織則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
【2】合約形式不同:金融期貨是屬於標准化合約,對於商品的品質、數量、到期日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對於遠期合約,商品的品質以及交割日期等等都是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的,沒有嚴格的標准。
【3】保證金繳納與結算時間不同:遠期合約通常不繳納保證金,合約到期才會結算盈虧;而期貨合約在交易前必須繳納合約金額5%—10%的資金作為保證金,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
【4】交易的參與者不同: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是比較高的,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以及個人;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B. 期貨合同上有交易價格嗎
(1)在我國期貨市場;只有企業法人才可以進行實物交割。
(2)如果個人投資者不在合約摘牌前;也就是最後交易日平倉。期貨交易所會予以強平。風險有投資者個人承擔。
(3)持倉到最後交易日;未平倉的企業法人;即准備進行實物交割。在實物交割時;買房須全額付款;賣方須全額支付標的物。
C. 期貨對手價是什麼
期貨對手價:指的是以對手的報價來委託,即以盤口賣價買入、以盤口買價賣出,根據價格優先原則,這個可以保證即時成交。
例如:
比如現在白糖期貨買賣價格分別是買5000賣5001,最新一筆成交價是5001,那麼最新價是5001。如果你想買,對手價是5001,排隊價是5000(想賣則反之)。
換一種說法:如果想主動成交,那麼成交的價格為對手價,如果想掛單成交,那麼你掛單的價格就為掛單價。
為了快速成交,那麼就要去對手那裡主動交易,這個價格是對手價。對手價是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者的報價。
(3)除交易價格外期貨合約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D. 什麼是期貨合約交易價格
是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合約交易價格包括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等。
E. 期貨交易除合約價值%的手續費.每手雙邊手續費.還有其它手續費嗎
沒了
只有三個品種是按合約價值百分比來收取手續費的,其它是按每手定額收取的
F. 期貨的交易特點及交易規則。
一,交易特點
合約標准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標准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期貨合約標准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這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杠桿機制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就是說交易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只需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價值的5%-10%,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期貨交易的這種特點吸引了大量投機者參與期貨交易。期貨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的特點,被形象地稱為「杠桿機制」。期貨交易的杠桿機制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二,交易規則
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G. 期貨交易規則有哪些
一、合約標准化
期貨市場交易的對象是期貨合約,期貨合約對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時間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便利了期貨合約的連續買賣,具有很強的市場流動性,極大地簡化了交易過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保證金制度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即交易者在期貨交易時需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就可以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能夠以少量資金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具有杠桿效應,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三、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者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漲時,可以通過低買高賣來獲利;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四、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格對交易者當天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如果交易者嚴重虧損,保證金賬戶資金不足時,要求交易者必須在下一日開市前追加保證金,以做到「每日無負債」。客戶如果不能按時追加保證金的,期貨公司會將客戶部分或全部持倉強行平倉,直至保證金余額能夠維持剩餘頭寸。
五、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這個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期貨市場最大漲跌停板幅度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六、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數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制平倉的制度。
H. 為什麼期貨價與現貨價隨著合約到期日的來臨而趨向一致
期貨到期便需要進行交割,即以現貨與現金進行交易,所以隨著到期日的到來期貨價應與現貨價趨向一致。
期貨價格是指交易成立後,買賣雙方約定在一定日期實行交割的價格。期貨交易是按契約中時間,地點和數量對特定商品進行遠期(三個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最大特點為成交與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時期後再進行交割。
期貨交易的誕生是以1898年美國成立芝加哥奶油和蛋商會為標志,當時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基本是農產品。以後商會改名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越來越多,一些國家股票、債券、外匯等金融產品也加入期貨交易行列。在價格趨漲時,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在價格趨跌時,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
若兩者不趨向一致,則會有投機者進行套利,最終價格依然會趨向一致。
(8)除交易價格外期貨合約擴展閱讀
期貨的價格形成機制:
期貨市場的公開競價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電腦自動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種是公開喊價方式。在中國的期貨交易所中,全部採用電腦自動撮合成交方式,在這種方式下,期貨價格的形成必須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1、所謂價格優先原則,是指交易指令在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最優價格最先成交,即最高的買價與最低的賣價報單首先成交。
2、時間優先原則,是指在價格一致的情況下,先進入交易系統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機按上面兩個原則對進入主機的指令進行自動配對,找出買賣雙方都可接受的價格,最後達成交易,反饋給成交的會員。
期貨價格中有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結算價等概念。在中國交易所中,開盤價是指交易開始後的第一個成交價;收盤價是指交易收市時的最後一個成交價;最高價和最低價分別指當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價和最低的成交價;結算價是指全日交易加權平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