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合約比期貨出現的晚嗎
Ⅰ 為什麼期貨中遠期合約的價格一般比近期合約高
買賣股指期貨的資金是有成本的。不是說你拿著資金不動就不會變化。所以時間越長,資金的時間成本就越多。遠期合約的價格一般情況下就會高於近期。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Ⅱ 期貨和遠期合約什麼區別
遠期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
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
它們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100元的貼現值。同理,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下跌了100塊,期貨的虧損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虧損是100元的貼現值。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Ⅲ 為什麼不能做期貨的遠期合約呢和近期合約相比在價格上有什麼不同之處嗎
同一商品有的期貨合約交投比較活躍,有的則顯得清淡。所謂活躍,就是買賣者較多,成交量大,不論什麼時候都容易有買賣對手,可以把手頭上的合約順利出脫;相反,清淡的合約買賣比較少,成交量稀疏,有時想賣出沒有對手承接,打算買入又沒有人出貨,價格要麼死水一潭,要麼大步空跳。
一般投資小戶若在不活躍的月份交易,必然會成為大戶的獵物。因為市場漲跌歸根結底取決於買賣雙方力量的對比。在活躍的月份買賣,大戶要把價位推上或者打壓並不輕松,要動用大量資金才可以辦得到。但在不活躍月份,大戶可以用獅子搏兔的姿態,毋須很大資金,即可輕而易舉地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對小戶予取予求。在不活躍月份買賣,正應了一句:「天堂有路你不去,地獄無門卻闖來」,實在相當危險。「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避之則吉。
期貨市場變換無常。當我們入市之時,首先要想到「太平門」是否夠多夠大,進得去是否出得來。挑選活躍的月份交易,即使後有追兵,不致前無去路。在不活躍的月份買賣,就難免被人「關門打狗」,毫無還手之力,你真要試試嗎?
Ⅳ 遠期合約的期貨比較
期貨合約是遠期合約的發展產物,是遠期合約的標准化。但這兩者之間仍有很大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約產生的方式不同。
(2)合約內容的標准化不同。
(3)合約的交易地點不同。
(4)價格的確定方式不同。
(5)交易風險不同。
(6)合約的流動性不同。
(7)結算方式不同。
Ⅳ 遠期合約和期貨的區別
最大區別就是期貨是標准化的,而遠期合約不是標准化的。
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簽訂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某一時期進行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區別如下:
①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是交易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標准化合同,對所交易和買賣的商品沒有任何限制。
②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功能是規避風險和發現價格。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家和賣家根據期貨市場的規則,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的買賣,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期貨價格,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又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迴避、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機會。遠期交易盡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調節供求關系,減少價格波動的作用,但由於遠期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其價格的權威性、分散風險的作用大打折扣。
③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與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其中絕大多數期貨合約都是通過對沖平倉的方式了結的。遠期交易履約方式主要採用實物交收方式,雖然也可轉讓,但已簽訂合約的最終履約方式是實物交割。
④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中,以保證金制度為基礎,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進行結算,信用風險較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完成實物交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此期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各種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有可能出現。如買方資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或賣方生產不足,不能保證供應;市場價格趨漲,賣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交貨;市場價格趨跌,買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付款等等,這些都會使遠期交易不能最終完成,加之遠期合同不容易轉讓,從而使得遠期交易具有較高的信用風險。
⑤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向買賣雙方收取保證金。而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商定。
Ⅵ 關於期貨合約和遠期合約的比較,下列敘述不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C
解析:期貨舍約通常用保證金交易,因此有明顯的杠桿,而遠期舍約通常沒有杠桿效應,故選項C表述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