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貨幣資金扣除
① 有下列()情形者,經稅務機關核准,可申請延期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許可權,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② 延期繳納稅款的情況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國稅函[2004]1406號文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批准可延期繳納稅款。此條規定中的「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指當期計提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並報送下列材料: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③ 哪些企業可以延期 申報或停止申報稅收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不得超過三個月。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許可權,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期繳納稅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406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批准可延期繳納稅款。此條規定中的『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當期計提數。」
根據相關規定,當企業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可以延期申報納稅:(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因此,案例中的企業,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屬於征管法中規定的特殊困難,可以延期申報納稅,但不得超過三個月。
④ 稅務局規定企業申請緩交土地使用稅的條件是什麼
延期繳納稅款是稅務行政許可項目。
設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許可權,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下列條件滿足其一即可批准:一是因不可抗力(如水、火、風、雹、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即納稅人動用貨幣資金彌補損失或恢復正常生產經營後資金余額不足以繳納稅款);二是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余額不足以繳納稅款的(即余額比應繳納稅款數額小),其中「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指當期計提數。
⑤ 在什麼情況想企業可以延期報稅
希望對你有一定的幫助,個人覺得能不延期還是不要延期的好
1、根據稅收征管法第31條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根據法律法規或稅務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的確定的期限,繳納湖綜合解繳稅款。也就是說,沒有特殊的情況,納稅人一定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進行納稅申報,不然後果嚴重。
但是納稅人如果有特殊的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經過批准之後,可以延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繳納。
2、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41條的規定,納稅人存在以下情況之一,屬於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難:
(1)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給納稅人帶來巨大損失,正常的經營活動收到較大的影響;
(2)當期的貨幣資金在給員工繳納公司和社保費用之後,無法滿足繳納稅款的金額。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的第31第2款的批准許可權,審批納稅人延伸申報納稅的申請。
3、國稅總局關於延期繳納稅款的有關通知也有規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41條中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過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在這條規定中的「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在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不包括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當期計提數。相信大家對於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了吧
如果有幫助還不是很明白的好可以追問永諧財務給你一一作答
⑥ 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當期貨幣資金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資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當期是
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申請條件】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特殊困難: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辦理材料】
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准報送資料清單:
(↓點擊查看大圖↓)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辦理方式】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疫情防控時期建議採取「非接觸式」的方式,優先選用網路渠道辦理。
通過各省市電子稅務局辦理的操作步驟如下(以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電子稅務為例):
1.登錄各省市電子稅務局,進入系統後,選擇「我要辦稅」——點擊「稅務行政許可」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2.點擊「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准」項目——選中的「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准」選項。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3.在表格中填寫「延期繳納的稅額」——「申請延期理由」——上傳相關材料,並點擊「校驗」—「保存」—「提交」。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簽章。
4.「不可抗力」是指人們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
5.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稅務機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
6.稅務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與申請人不在同一縣(市、區、旗)的,申請人可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選擇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為轉報申請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在核對申請材料後向申請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單,並向稅務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轉報。代辦轉報一般應當在5 個工作日內完成。
⑦ 什麼情況下可以延期繳納稅款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許可權,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⑧ 什麼是當期貨幣資金
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批准可延期繳納稅款。此條的規定中的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指當期計提數。
⑨ 問題:納稅人是繳納延期土地使用稅的,在電子稅收系統上說是顯示重復繳納稅款,這個事情怎麼解決
延期繳納稅款是稅務行政許可項目。
設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許可權,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下列條件滿足其一即可批准:一是因不可抗力(如水、火、風、雹、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即納稅人動用貨幣資金彌補損失或恢復正常生產經營後資金余額不足以繳納稅款);二是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余額不足以繳納稅款的(即余額比應繳納稅款數額小),其中「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指當期計提數。
⑩ 請問預收賬款計入當期貨幣資金嗎為什麼
是的,因為你收到時做的是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月末做財務報表時,銀行存款反映在,貨幣資金一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