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合同生效時間
❶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
1、合約標准化的區別
期貨合約是經過嚴格標准化了的合同,進人期貨交易所的每一種期貨交易對象,都已經由交易所定了質量、等級、數最、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只有期貨價格才是在交易過程中經過公開競價和計算機攝合成交的方式來確定的。
現貨合同是非標准化的,現貨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交貨品種、數量、時間、地點等)均需由簽約雙方協商議定。
2、交割內容方面的區別
期貨合約只是期貨交易中的一種特號而已,是期貨交易的載體,以使期貨投資者能夠通過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實現既定目標或套期保值轉移價格風險,或通過分擔價格風險而獲取價差利潤。
現貨合同中要求全部進行實物商品交割。
3、有無簽約者的區別
期貨合約並不是由買賣雙方來簽訂的。期貨交易過程中並不存在交易的紙面合同,因而轉讓合約時也就無需進行類似現貨交易中的合同背書。
現貨合同要求載有合同交貨的價格、數量、時間和地點等詳細內容,並由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其間如有任何一方不能履約,則必須經過背書之後方可將履約責任、義務及權利轉到第三方。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
現貨合約,為立即或在將來交付實際商品而簽訂的銷售協議。現貨合約:以現貨標准化合約為標的物,通過電子交易平台進行集合競價買賣統一成交、轉讓、結算,價格行情實時顯示的交易方式。現貨合約交易的本質是以金融的手段服務現代貿易業。
❷ 合同法中承諾生效的時間的規定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故承諾生效的時間對當事人極其重要。與要約生效時間的規則一樣,承諾生效時間的規則也有到達主義和發信主義之分。我國《合同法》採用的是到達主義: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根據到達主義,要約人在收到承諾人的承諾通知時,承諾方生效。在此之前,由於郵局或者其他原因導致承諾丟失或者延誤的後果一律由承諾人承擔。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0315]
第十六條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第二十六條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❸ 期貨合約里規定的時間都是多少
您好,一般期貨合約最長為一年,比如1609到期之後會上市1709合約,最長持有時間最多為一年,如果是非機構的話時間可能要更短一點。
❹ 合同簽訂幾天生效
合同的生效時間,有以下四種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合同法第44條明確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為准。
3、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如根據需要批準的合同、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時生效。
4、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生效。
❺ 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合同什麼時候生效,即合同什麼時候發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對於大多數的合同,在合同成立時便生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標的、數量等內容協商一致。合同成立須具備以下兩個一般要件:(1)有兩方以上的訂立合同的當事人;(2)對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
還有一些合同,在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後,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關部門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如房屋的買賣,須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買賣合同才能生效。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合同的生效必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是出於本人的真實意思簽訂的;(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要件,如合同的內容必須可能等。凡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合同,即使合同已經成立,也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