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期貨是不是有質押資金
A. 期貨不做了為什麼還有100元錢轉不出來 我用的是銀河期貨
所有期貨公司的賬戶資金至少要留100元,銷戶後才能取出。銀河期貨資金轉出規定為:
1、銀期轉賬系統出金:
A) 期貨轉帳系統出金時間為正常交易日的8:35至15:30分;
B) 使用銀期轉賬系統每日累計出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C) 客戶在正常情況下可取資金數額以如下方法計算:客戶最大出金額=客戶權益-浮動盈利-持倉保證金-其他(質押、凍結資金等)-100元。客戶帳戶最少保留100元保證金;
D) 客戶出金額如大於300萬元,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營業部(業務部);
E) 客戶辦理銷戶手續後的最後一次出金(100元),必須由客戶本人親自填寫「客戶銷戶申請表」,遞交至期貨公司客服部後履行相關出金手續,並且只能通過財務部辦理銀行劃轉。
2、非銀期轉賬系統出金:
A) 客戶在正常情況下可取資金數額以如下方法計算:客戶最大出金額=客戶權益-浮動盈利-持倉保證金-其他(質押、凍結資金等)-100元。客戶帳戶最少保留100元保證金。
B) 客戶出金額如大於300萬元,應提一個小時通知期貨公司營業部(業務部);
C) 客戶出金必須由指定的資金調撥人填寫「客戶提款憑證」並簽字(如有預留印章需加蓋預留的提款印章),法人客戶必須加蓋法人公章;異地客戶可以先將「客戶提款憑證」發送傳真至期貨公司營業部(業務部),事後將原件寄回公司存檔;
D) 期貨公司結算部審核資金後在客戶資金帳戶內劃出資金,最後由公司財務部將資金劃入客戶預留的銀行帳號內。
B. 融資融券和質押融資的區別
你好,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一、融得的標的物不同融資融券顧名思義,可以融得資金,也可以融得證券,融得的資金再買股票就增強了多方力量,融券則增強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資融券是一種即可做多也做空的雙刃劍。股票質押融資只能融得資金,無法做空。二、融得資金的用途不同這點可能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三、擔保物不同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都是是對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擔保物。四、資金融出主體不同融資融券在各國採取了不同的運作模式。五、杠桿比例與風險控制不同一般而言,融資融券相比股票質押融資而言,風險可控程度更高。六、產品屬性不同融資融券是一種標准化的產品,在交易規則和合約細節上,都有比較明確具體的安排或規定。七、對機構投資者的影響不同就個人投資者而言,如果融資的目的是用於購買股票,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兩者對機構投資者的影響就不一樣了。
C. 期貨中的質押金是什麼意思
期貨中的質押金就是期貨保證金。期貨保證金,是指在期貨市場上,交易者要想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就必須按期貨合約價格的一定比率交納少量期貨保證金作為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期貨保證金按性質與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兩大類。設計滬深300指數期貨的交易所收取的保證金水平為合約面值的12%。交易所根據市場風險情況有權進行必要的調整。
D. 外匯期貨交易為什麼要交納保證金
我看了一下你的一系列問題,感覺你對外匯期貨不了解。你提的問題很難一兩句話解釋清楚,以下給你一篇「期貨知識入門」你自己做參考。 所謂期貨交易,也叫「合約交易」、即合同交易,交易者之間的交易相當於只是簽了一個合同(不象股票買賣,交易一旦發生就意味著錢貨兩清了),該合同今後還可以轉讓(即所謂的平倉);維持合同權利的基礎就是保證金:保證金如果沒有了就沒權利再繼續持有合同了——當然,如果以後又有保證金了、以後還可以接著再玩(跟打麻將的規矩差不多吧~)。 保證金一般占合同金額比例的5——20%,所以,當行情波動5——20%時,某一方的盈利可能翻番、另一方則理論上分文不剩。因此,期貨投機的重要表現形式就是「逼倉」——令某一方保證金不足而被迫「平倉」——俗稱「斬倉」——從而獲利。相對而言,由於在短時間里籌集貨物的速度一般比籌集資金的速度要慢,因此期貨的逼倉經常表現為「多逼空」。最直觀的表現是,在現貨行情疲軟、期貨行情不跌反漲時,十有八九是要發生逼倉了。 保證金制度具體是如何履行的? 如果把期貨保證金與買樓花的定金相比較,只不過期貨保證金主要的不是購樓「貨款」的一部分、而是用以平衡多空(或曰買/賣)雙方隨時發生的浮動(以及事實)盈虧。以天然膠為例:多空(或曰買/賣)雙方在13700元成交後,當行情漲至14100元時,相當於多方有400元/手的浮動盈利、而空方則有400元/手的浮動虧損,交易所隨時要將虧損方虧損部分的金額從其保證金帳戶內劃撥到盈利方的保證金帳戶內(當然還有手續費也要從雙方保證金帳戶內劃撥出來),如果某方出現保證金值低於規定數額(注意:不是說1分錢都沒有了!),交易所有權對其予以強行平倉。 什麼叫逐日盯市制度 由於期貨行情在一天內的波動幅度經常會很大,如果以「瞬間」的盈虧結果來作為對某方實施比如「強行平倉」的行為的話,極有可能一方面引發大量的交易糾紛,另一方面甚至導致整個交易根本就無法正常進行下去;所以交易所一般採取或在收市前的某個時間、或在次一個交易日開市前的某個時間作「資金結算」(此處用詞可能不當,應該怎麼定義記不太清楚了);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證金不足的一方若不能及時將保證金予以補足、交易所才對其行使強行平倉的權力。這就是所謂逐日盯市制度。 套期保值 現貨市場的供需雙方在未來某時間對商品有賣/買要求,因擔心在該時間到來時的價格不利於自己的要求、於是願意在現在期貨市場上的價位先行賣出/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合約 以鎖定成本,此行為即為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分買入套期保值和賣出套期保值2種,從事賣出套期保值可以向交易所申請用注冊倉單質押作保證金用而不必再准備全部所需要的保證金。從事買入套期保值也可以向交易所申請用其他有價證券質押作保證金用而不必再准備全部所需要的保證金。 期貨市場和批發市場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期貨市場不以實貨交割為主要目的和手段,一旦發生大規模的實貨交割某種意義上就意味著事實上已經發生了逼倉。所以,為了迫使實貨交割量減少,交易所會採取一系列的約束措施。主要有:大幅度提高交割月合約的保證金比例、大幅度增加交割手續費等。 什麼叫「爆倉」? 由於行情變化過快,投資者在沒來得及追加保證金的時候、帳戶上的保證金已經不夠維持持有原來的合約了;這種因保證金不足而被強行平倉所導致的保證金「歸零」、俗稱「爆倉」。 什麼叫會員席位 與股票買賣一樣,購買會員席位是經紀商(證券公司)的事,跟投資者沒有關系。 期市交易的最小單位是什麼?與股票買賣一樣,也叫「手」。只是對於不同的品種、「手」的標准也不一樣:比如天然膠期貨曾經是5 噸/手。 參與期貨交易的幾個步驟 1、開戶:其過程與股票開戶的程序是一樣的; 2、注資:一般准備「最小單位」所需要的10倍以上的資金為宜。比如「最小單位」需要3000元,那麼就准備30000元吧。 3、了解和熟悉各種交易制度以及相關術語。 4、學會並熟練掌握如何計算浮動盈虧。 交易手續費是如何收的? 開倉時收一半,平倉時收一半。各個交易所或品種之間的標准不一,大約相當於2、3個點的值。 期貨合約里的 「2月」、「8月」是指什麼? 指的是合約截止月份,也叫交割月份。 關於「套利」: 比如某甲在13700元買進R308(即2003年8月交割的天然膠合約)、計劃在R311上拋出,假如要在同一時間完成、二者之間的價差(也叫基差)必須大到什麼程度才有利可圖呢?這里涉及這樣一些費用: 從事套利在期貨市場上投入保證金的利息支出; 購買天然膠的貨款所佔用資金的利息支出; 8--11月的倉儲費用; 增值稅:(賣價-買價)X 0.17; 假設以上項目內容合計為350元,就意味著當在同一時間R308為13700元/噸、R311為14050元/噸 以上時,理論上同時買R308賣R311是穩賺不賠的。 如果你還不急於「兌現」,這期間只要假設R312比R311高出一定的價位、都可以在平掉原來持有的R311合約的同時、轉拋R312。 再介紹一個極端的例子(這是我在1996年底為國家儲備局設計的套利方案): 儲備局常年要囤積一定數量的天然膠,假如想通過期貨市場從事套利,在同一時間不同合約之間的價差呈什麼樣的比價時其才會有利可圖呢? 首先是「近」高「遠」低,其次是操作行為上的先拋後買。這里涉及這樣一些費用: 從事套利在期貨市場投入保證金的利息支出; 因賣出天然膠所回籠資金的利息收入; 套利期間所節省的倉儲費用; 少支付增值稅的收益(賣價-買價)X 0.17。 假設以上項目內容正負抵消後合計為250元,就意味著有機會進行「空頭套利」。 (綜上所述,一個完善的期貨市場是不容易出現惡性逼倉的——因為套利盤的存在會令「基差」經常處於一個非常合理的比價狀態。) 關於惡性逼倉 惡性逼倉的最惡劣行為是棄盤、也叫棄倉。當逼倉主力感覺到逼倉的風險已經堆積到無法釋放的地步時,其會將所持有的合約快速集中到若干個「新」席位(一般情況下,該席位的所有者或無人敢惹、或傻得可愛、或願意「監守自盜」)上(其實,整個逼倉的過程一直也是在各個席位之間倒倉的過程)。這樣,逼倉的「利潤」和本金被倒出來了,在「新」席位上僅保留「初始保證金」——也就是維持保證金;一旦行情逆轉、其立即就會出現保證金不足的現象;由於此時「逼倉」主力已經人間蒸發(象最近的薩達姆一樣)、所以很快就會發生因無人抵抗而導致的連續「停板」。而交易所很快會發現這些「新」席位已經「爆倉」了,席位「爆倉」的後果就是交易所要接下其手頭上的的所有未了結的持倉。交易所為了自保,必然會要求「對手」掛出平倉單;但是,這時候「對手」離解套還早著呢!! 於是,交易所面對的就是這樣一付爛攤子:協議平倉吧,雙方都說自己的合約還處於虧損狀態(整個市場忽然找不到賺了錢的席位了);如果不協議平倉,行情運行方向對交易所被迫承接下來的合約還將繼續不利、交易所又怎麼承擔得起…… 外匯期貨和指數期貨: 我們平時所說的外匯期貨也叫外匯(現貨)按金交易,是投資者與銀行之間發生的現匯交易。所謂行情,其實是各個「報價行」之間報出的價:分買進價和賣出價;當投資者「買進」的時候、銀行就對應地「賣出」。直接和銀行交易只存在買賣差價(一般為5—7個點,10個點也很正常;行情變化特別快的時候也可能為30—50個點)、而沒有手續費,此外還可能涉及「息差」——即投資者買賣幣種之間存款利息的差額。 舉例:某甲在2001年11月末看好美圓兌日圓的匯率,於是拋日圓買美圓(即使投資者手頭持有的就是美圓也可以這樣操作,因為「投資者手頭持有的美圓」只是保證金而已);假設在124拋日圓買美圓合20萬美圓的規模,在134時再把日圓買回來,相當於贏利200萬日圓——折人民幣12萬元。正常情況下所需要的投資額為5萬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幣。(其間所需的時間約為3--6個月) 指數期貨是直接將指數「貨幣」化。比如令(即人為規定)上證指數每一個點的價值為200元/手,當上證指數從1350點升至1500點時,投資者每買一手(約需投資 1500X200X0.05=15000元)就有機會盈利30000元。
E. 期貨里的交易軟體里的可質押金額為什麼總比可取資金多了一分錢
觀察的很仔細
那一分錢可能是賬戶的一個留底
現在留底取消了,很多期貨公司往往也就是意思一下
一分錢,一毛錢也有100的
估計就是這個了
F. 套期保值,期貨購買資金從哪來
在期貨中交易100萬現貨規模不需要支付 100萬,只需要交大約十分之一左右的保證金就可以擁有買賣100萬期貨交易的權利,你存銀行里,收的利息太少可能不足以彌補價格波動的損失。期貨套期保值是鎖定原材料價格,是風險管控的工具。
G. 怎麼理解「期貨保證金」「債券質押式交易」
我來試著回答一下~
第一個問題:
期貨是實行「保證金日結算制度」的,即每個交易日結束後都會計算賬戶盈虧,如果虧損就會從已繳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你那書本上的例題中客戶的浮動虧損為5000元,保證金賬戶扣除後余額為1750元,依照當日結算價計算當天需要的保證金總額為:2600×50×5%=6500元,需要追加的保證金為6500-1750=4750元,不明白書本上的5000哪來的,有疑問~
你的買汽車問題,首先聲明,期貨市場上不可能有汽車交易,而且也不可能直接與對方進行交易,必須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因為成為交易品種的條件是十分嚴格的。假設你的命題成立,如果100元買進合約,保證金10%,即10元,當價格漲到150元時,你發大了!通過漲價你的賬戶增加了150-100=50元,投入產出比高達50/10=500%,此時需要的保證金為15元,不需要追加,因為你已經賺了50元,減去保證金後可動用的盈利為45元,這就是期貨市場的保證金杠桿原理;相反,如果價格跌到90元,你虧大了!此時你的賬戶虧損為100-90=10元,你剛開始投入的保證金10元全沒了,現在你的保證金余額為「0」,如果你還要持有此合約,你需要追加的保證金此時為90×10%=9元
期貨這塊知識最要緊的是理解保證金的杠桿原理和日結算制度,你用保證金參與交易後的盈虧結果不是以保證金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交易對象的真實價格的變化才是你真正的盈虧
第二個問題(我的理解):
債卷質押式交易並不是直接的面對面交易,交易過程中應該會有第三方登記結算機構參與其中,承當擔保人的角色,正回購方在融資時並不直接將債券直接交給逆回購方,而是將債券存入登記結算機構,由機構出具合約,寫明雙方的交易條件,逆回購方獲得合約,正回購方獲得資。期間債卷價格會隨著市場而變化,正回購方要隨時向機構存入債卷,以保證存放的回構抵押的債券量應大於融入資金量。等回購日期到了,正回購方將本息交到登記結算機構換回債卷,機構用本息向逆回購方換回合約,合約作廢,機構賺取相關費用
這些是我的理解,有不準確的地方希望大家討論~
H. 杠桿期貨,裡面的保證金,是需要用現金抵押的嗎
看來你對期貨的情況不是很了解。
期貨保證金當然是用現金抵壓的。
期貨本質上是給你的一種針對某種商品價格漲跌雙向交易的選擇權和延時交割權。
我打一個比方,你看好A商品上漲,花他真實價值很小比例的錢(保證金)取得買它漲的權利(買入開倉),其實你並沒有擁有它,當它漲到你的心理價位時,你將交易權轉讓(賣出平倉),這時漲價的部分除了手續費就是你的收益。如果價格跌了,平倉你就得承受損失。買賣遵循了先後對應的時間關系,和實物交易相似。如果你看好A價格未來要下跌,你買它跌的權利(賣出開倉),當它真跌了時,你可以轉讓交易權(買入平倉)。跌價部分除去交易費用就是你的收益。這就相當於你在低位買了它,在高位賣了。只不過是買賣的時間倒過來,先賣,再買。這就是期貨價格下跌也可以賺錢的原因。
看多開倉,到期後也可選擇不平倉,而選擇實物交割;同樣的道理,做空單子如果不平倉的話,也可以選擇交割實物。
I. 買賣商品期貨需要些什麼手續有資金限制么
期貨開戶
一、開戶
1、選擇開戶機構
2、開戶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成為期貨經紀公司客戶:
·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 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 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 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 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
· 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3、開戶時間和地點:可選擇任何時間到期貨公司營業場所辦理。
4、開戶金額:不低於5萬元;
5、開戶所需提供資料:
個人戶:自然人投資者的頭部正面照、身份證正面掃描件;
法人戶:機構投資者的開戶代理人頭部正面照、開戶代理人身份證正面掃描件、機構投資者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
二、入金
入金可採用現金、電匯、匯票、支票,銀期轉帳等方式。電匯、匯票、支票須以資金到 公司帳戶方視為到帳。
三、申請交易編碼
客戶填寫各交易所申請編碼表後,由期貨公司為客戶辦理交易編碼申請手續,編碼獲得批復後方可進行交易。
四、交易
五、結算
由結算部對客戶每日交易情況進行結算,營業廳客戶每日向營業部盤房索取並簽署結算單,網上交易客戶每日通過網上查詢功能查詢結算單。
六、撤戶
客戶在辦理完期貨公司規定的撤戶手續後,雙方簽署終止協議,結束代理關系。
七、出金
由期貨公司財務部採取現金、電匯、匯票,支票及銀期轉帳的方式為客戶辦理出金。
期貨的炒作方式與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
一、以小搏大:股票是全額交易,即有多少錢只能買多少股票,而期貨是保證金制,即只需繳納成交額的5%至10%,就可進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資者有一萬元,買10元一股的股票能買1000股,而投資期貨就可以成交10萬元的商品期貨合約,這就是以小搏大。
二、雙向交易: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才能賣出;而期貨即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
三、時間制約:股票交易無時間限制,如果被套可以長期平倉,而期貨必須到期交割,否則交易所將強行平倉或以實物交割。
四、盈虧實際:股票投資回報有兩部分,其一是市場差價,其二是分紅派息,而期貨投資的盈虧在市場交易中就是實際盈虧。
五、風險巨大:期貨由於實行保證金制、追加保證金制和到期強行平倉的限制,從而使其更具有高報酬、高風險的特點,在某種意義上講,期貨可以使 一夜暴富,也可能使 頃刻間一貧如洗,投資者要慎重投資。
1:品種 期貨比較活躍的品種只有幾個,便於分析跟蹤。股票品種有1300多,看一遍都很困難,分析起來就更不容易。
2:資金 期貨是保證金交易,用5%的資金可以做100%的交易,資金放大20倍,杠桿作用十分明顯。股票是全額保證金交易,有多少錢買多少錢的股票。
3:交易方式 期貨是t+0交易,有做空機制,可以雙向交易。股票是t+1,沒有做空機制。
4:參與者: 期貨是由想迴避價格風險的生產者和經銷商還有願意承擔價格風險並且獲取風險利潤的投機者共同參與的。股票的參與者基本上以投機者居多(投機者高位套牢被迫成為投資者)
5:作用: 期貨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提供了給現貨商和經銷商一個迴避價格風險的市場。股票最主要的作用是融資,也就是大家經常說的圈錢。
6:信息披露: 期貨信息主要是關於產量,消費量,主產地的天氣等報告,專業報紙都有報告,透明度很高。股票最主要的是財務報表,而作假的上市公司達60%以上。
7:標的物:期貨和約所對應的是固定的商品如銅,大豆等。股票是有價證券。
8:價格: 期貨價格是大家對未來走勢的一種預期,受期貨商品成本制約,離近交割月,價格將和現貨價格趨於一致。股票價格是受莊家拉抬的力度而定,和大盤的走勢密切相關。
9:風險: 期貨商品是有成本的,期價的過度偏離都會被市場所糾正,它的風險主要來自參與者對倉位的合理把握和操作水平高低。股票是可以摘牌的,股價也可以跌的很低。即使 有很高的操作水平,也不容易看清楚哪個公司在做假帳,這有中科系股票和銀廣夏為證。
10:時間: 期貨有交割月,到期必須交割。也可以用對沖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股票可以長期持有。
期貨市場基本制度1.保證金制度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保證金制度既體現了期貨交易特有的「杠桿效應」,同時也成為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
2.每日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即交易所對其會員進行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其客戶進行結算。
3.漲跌停板制度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4.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了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
5.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
6.實物交割制度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
7.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來源:期貨實戰網)
[編輯本段]【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a.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b.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 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c.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d.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編輯本段]【期貨合約的組成要素】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 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h.交割時間:指該合約規定進行實物交割的時間;
i.交割標准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J. 期貨合約能否用於質押為什麼
問法有紕漏,期貨合約時虛擬的並非實物,自然不能質押;期貨交易過程如果經過倉單注冊或則交割環節,持有的倉單是可以質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