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返還期貨詐騙資金
⑴ 詐騙100萬能判多少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3、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
⑵ 詐騙錢財破案之後能否將錢返還
《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電信詐騙資金凍結以溯源返還為原則,由公安機關區分3種不同情況返還,擅自返還或違反協助公安機關資金返還義務的單位和人員,將追究法律責任。
明確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等概念的內涵定義,指出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電信、互聯網等技術,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植入木馬等手段,誘騙(盜取)被害人資金匯(存)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實施的違法犯罪案件。
凍結資金是指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凍結措施,並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資金。
《規定》要求公安機關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職責、范圍、條件和程序,堅持客觀、公正、便民的原則,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公安機關負責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及時通知被害人,並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財產作出資金返還決定,實施返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
及時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督促、檢查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返還工作,並就執行中的問題與公安機關進行協調。
《規定》還明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擅自返還或違反協助公安機關資金返還義務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返還凍結資金必須在公安機關內進行,警方將與事主當面製作相關法律文書,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索取事主賬號、通過網銀轉賬等方式返還凍結資金,更不會收取任何「手續費」、「保證金」、「押金」等資金,請廣大群眾在提高警惕的同時,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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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明確,凍結資金由公安機關區分不同情況按以下方式返還:
1、凍結賬戶內僅有單筆匯(存)款記錄,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2、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3、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無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騙(盜)金額占凍結在案資金總額的比例返還。
按照比例返還的,公安機關應當發出公告,公告期為30日,公告期內被害人、其他利害關系人可就返還凍結提出異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審核。
凍結賬戶返還後剩餘資金在原凍結期內繼續凍結;公安機關根據辦案需要可以在凍結期滿前依法辦理續凍手續。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本規定啟動新的返還程序。
⑶ 多人同時被詐騙錢財,是公安機關負責返還錢款,還是等法院判決來執行
法院追繳的財產由法院按比例返還,公安機關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凍結措施並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資金由公安機關按比例返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案發後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騙款物佔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應予扣除。
2、《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職責、范圍、條件和程序,堅持客觀、公正、便民的原則,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
第四條 公安機關負責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及時通知被害人,並作出資金返還決定,實施返還。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督促、檢查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返還工作,並就執行中的問題與公安機關進行協調。
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協助公安機關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將所涉資金返還至公安機關指定的被害人賬戶。
第五條 被害人在辦理被騙(盜)資金返還過程中,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機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相應的工作。
被害人應當由本人辦理凍結資金返還手續。本人不能辦理的,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公安機關應當核實委託關系的真實性。
被害人委託代理人辦理凍結資金返還手續的,應當出具合法的委託手續。
第八條 凍結資金以溯源返還為原則,由公安機關區分不同情況按以下方式返還:
(一)凍結賬戶內僅有單筆匯(存)款記錄,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二)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三)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無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騙(盜)金額占凍結在案資金總額的比例返還(返還計算公式見附件4)。
按比例返還的,公安機關應當發出公告,公告期為30日,公告期間內被害人、其他利害關系人可就返還凍結提出異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審核。
凍結賬戶返還後剩餘資金在原凍結期內繼續凍結;公安機關根據辦案需要可以在凍結期滿前依法辦理續凍手續。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本規定啟動新的返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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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合肥一惡勢力團伙覆滅 法院追繳財產返還受害人
人民網合肥2019年5月17日報道:5月17日下午,合肥高新區法院在安大新區舉行汪大軍等人「套路貸」詐騙案被騙款項返還大會,按比例向11名被害人返還了1400元至10016元不等、共計65416元的財產。
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了解到,以汪大軍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以零門檻、低利息貸款為幌子,專門針對在校大學生實施「套路貸」詐騙。2018年12月19日,合肥高新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汪大軍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追繳被告人財產發還被害人。今年3月26 日,合肥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為加大對黑惡勢力的懲處力度,徹底摧毀其再犯能力,合肥高新區法院掃黑辦先後兩次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財產刑執行工作推進會,要求對汪大軍等人「套路貸」詐騙案深挖徹查、打財斷血,最大限度地為被害人挽回損失,依法查封了汪大軍的一輛汽車、兩套房產,追繳了汪大軍等人14萬多元的銀行存款。
法院審理查明,汪大軍等人「套路貸」詐騙案涉及多名被害人,大部分為在校大學生,涉及安徽、江蘇、上海等地多所高校。這次發放的財產,是法院依法追繳的汪大軍等人銀行存款的一部分。目前,合肥高新區法院正在組織對汪大軍的一輛汽車和兩套房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將再按比例返還給被害人。
當天,合肥高新區法院法官還向在校大學生講解了「套路貸」詐騙的相關知識,提高大學生甄別「套路貸」詐騙的能力,防止上當受騙,同時動員在校大學生積極舉報「套路貸」詐騙案件的相關線索。
⑷ 是否能追回期貨詐騙的錢
被人稀里糊塗拉進一個期貨群,一開始是解套股票的名義。然後讓做期貨,說賺的快。結果沒勁住誘惑就開了個股,一下子就沒有了。幾分鍾的時間。報警的話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⑸ 被騙的錢是由法院還給受害人了還是有公安局還給受害人
法院追繳的財產由法院按比例返還,公安機關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凍結措施並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資金由公安機關按比例返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案發後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騙款物佔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應予扣除。
2、《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職責、范圍、條件和程序,堅持客觀、公正、便民的原則,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
第四條 公安機關負責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及時通知被害人,並作出資金返還決定,實施返還。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督促、檢查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返還工作,並就執行中的問題與公安機關進行協調。
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協助公安機關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將所涉資金返還至公安機關指定的被害人賬戶。
第五條 被害人在辦理被騙(盜)資金返還過程中,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機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相應的工作。
被害人應當由本人辦理凍結資金返還手續。本人不能辦理的,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公安機關應當核實委託關系的真實性。
被害人委託代理人辦理凍結資金返還手續的,應當出具合法的委託手續。
⑹ 詐騙後退還全部資金,法院怎麼判
詐騙後的贓款應全部退還,
退還全部贓款,不是法定減輕處罰的條件。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⑺ 法院判決後被詐騙的贓款該如何退還給被害人
法院判決後被詐騙人遭受的損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向犯罪人員追回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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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十條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一)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
(二)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三)對方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
(四)對方取得詐騙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
⑻ 被詐騙資金不報案法院能返還錢嗎
首先是當然不能,你被騙了不報誰知道你是真被騙了還是假被騙了,其次法院只受理起訴,報案需向公安部門報,公安查處是詐騙案會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後根據查處凍結拍賣的資金及被騙人員的資金等按比例返還,你不向公安報案不知道你被騙當然也返還不了。
⑼ 最高法對集資詐騙罪的受害者有返還款有司法解釋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案發後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騙款物佔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應予扣除。
第十條
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一)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
(二)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三)對方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
(四)對方取得詐騙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
(9)法院返還期貨詐騙資金擴展閱讀:
案例:
全國最大集資詐騙案在廣州宣判,法院還判決違法所得、財物按比例發還各被害人。
檢察機關指控,上述非法集資款按蔣洪偉指示匯入蔣洪偉的個人賬戶及其指定的私人賬戶,由蔣洪偉控制和調撥使用。集資款除用於廣東邦家公司等相關公司業務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外,蔣洪偉等人為擴大非法集資的規模,將集資款用於上述被告人等公司員工的獎金和業績提成共55206.43萬元、參與集資的社會公眾的到期本息支付共802939萬元,從而製造社會公眾的集資款得到高額回報的假象,達到進一步吸取社會公眾集資款的目的。
期間,蔣洪偉通過在四家銀行刷信用卡的方式,購買名牌服裝、名表等個人奢侈品,揮霍集資詐騙款人民幣22881775.12元、美元236008.32元、歐元29828.74元、港幣1011.32元、澳幣20883.89元、馬來西亞幣4140.21元。本案另有部分集資款去向不明,被告人蔣洪偉拒不交代資金走向,逃避返還社會公眾集資款的責任。
起訴書顯示,因死亡被終止審查的第二被告人曹國英,在2003年9月至2010年2月間,歷任廣東綠色世紀健康產業連鎖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廣東邦家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總監、總公司督導、副總經理,負責培訓業務員,並參與發展會員等集資業務的管理。其非法獲取業績提成190餘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蔣洪偉等7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周文鳳等17人在同案人蔣洪偉的指使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法院還認定蔣洪偉在共同犯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或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廣州中院一審判決蔣洪偉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3人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至有期徒刑14年不等,並處相應的罰金;法院還判決違法所得、財物按比例發還各被害人。判後,6名被告人舉手錶示要上訴,蔣洪偉未舉手。
⑽ 詐騙的資金返還要走程序多久
一般來說,詐騙的資金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銀行賬戶進行凍結,由銀行協助執行。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要求,對已查明的凍結資金,要按照「依法溯源」的原則,及時返還人民群眾。由公安機關分不同情況返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返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
第八條
凍結資金以溯源返還為原則,由公安機關區分不同情況按以下方式返還: (一)凍結賬戶內僅有單筆匯(存)款記錄,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二)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三)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無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騙(盜)金額占凍結在案資金總額的比例返還。 按比例返還的,公安機關應當發出公告,公告期為30日,公告期間內被害人、其他利害關系人可就返還凍結提出異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審核。 凍結賬戶返還後剩餘資金在原凍結期內繼續凍結;公安機關根據辦案需要可以在凍結期滿前依法辦理續凍手續。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本規定啟動新的返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