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稅率對棉紗期貨的影響
1. 2019年4月1日後,一般增值稅納稅人購進棉花扣除率應為多少
1,如果你的企業是核定扣除的,那麼你的扣除率是13%,因為你生產棉紗的適用稅率是13%。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規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上述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後,如果你公司銷售的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則對應的扣除率為13%;如果銷售的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為9%,則扣除率為9%。
2,如果你的企業不是核定扣除的,那麼你購進棉花的扣除率應該是10%。因為你購進棉花生產棉紗,而棉紗的適用稅率是13%。
根據《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後,因為你銷售的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所以扣除率是10%。
2. 2019年增值稅改革調整了哪些稅率
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3. 現在的增值稅稅率改成16%對有什麼影響
以采購進項抵扣增值稅17%稅率降為16%,計算說明影響如下:
如果當前合同價格為117元(含稅),稅率改革前,可以抵扣稅額為:117/1.17*17%=17元,公司承擔成本(不含稅價)為:117/1.17=100元;在合同采購價格(含稅總價)不變的情況下,因適用稅率變更為16%,公司可抵扣稅額計算為:117/1.16*16%=16.14元,公司承擔成本(不含稅價)為:117/1.16=100.86元,因公司抵扣減少,公司成本上漲0.86元。
基於此,有必要開展以下工作:
1、2018年4月30日(含)之前采購入庫或已發生的涉稅(17%、11%)業務,原則上要求對方必須在4月份開具專用發票(公司在5月份接收發票仍可認證抵扣);如果對方無法按要求開具17%或11%增值稅專用發票結算,則應溝通對方進行降價或扣款;
2、4月30日前已簽訂合同涉及稅率變更的,原則上要求協商供應客戶從5月1進行降價,以上述案例計算,原價117元,保證對方收入即公司成本(不含稅價)不變=117/1.17=100元,含稅價應調整為117/1.17*1.16=116元,即采購價格(含稅總價)應降低1元;
3、5月1日起,公司新簽采購合同,商定價格時,除綜合考慮市場價格變動因素,應參考歷史價格(17%或11%稅率)並充分考慮稅率變更對公司成本的影響,即,如市場價格未變動(對方提報價格和5月1日前合作價格一致),應以稅率降低因素尋求對方降價。
4. 棉紗期貨要來了,將給紡織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根據市場預期,棉紗期貨合約將在8月18日在鄭商所上市交易。我國棉紗種類繁多,當前各類紗線有700多種。而期貨品種要求品質宜於鑒定,為保證棉紗期貨合約上市初期平穩運行,只好採用先允許部分廠生產的棉紗交割,待運行平穩後逐步放開。
5. 紡織行業如何看待增值稅稅率下調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稅,按照三檔並兩檔方向調整稅率水平,重點降低製造業、交通運輸等行業稅率」。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確定了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紡織行業也應該是此次增值稅降稅的獲益產業之一。在探討增值稅稅率下調對行業影響的問題時,中棉行協也與幾家大型棉紡織企業進行交流:理想狀態下,如果以純棉紗產品為例,成本16000元/噸棉花價格(無稅價),其他固定成本3000元/噸(無稅價),加工後棉紗售價為23000元/噸(無稅),增值額就是23000-16000-3000=4000元/噸,增值稅減少額=4000*1%=40元/噸;按2017年全國紡紗產量近2000萬噸計算,增值稅減稅額約達到8億元。企業認為,稅率下調1%肯定有助於企業減負,但實際情況下,紡織各產業鏈環節的固定資產投資額、成本構成和盈利狀況有差異,增值稅下調對行業各個環節的影響也不盡相同。從產業鏈來講,後道服裝產業的減稅力度應該較前道更大,由於服裝具有品牌價值,其產成品附加值高,因此增值也高,這也是為什麼服裝企業更願意企業重心轉向「品牌建設」,減少稅負也是企業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棉紡織作為整個紡織產業的前道環節,也在努力打造產品品牌,提升棉紡織產品增加值,既有助於降低企業流轉環節的稅負,提高企業利潤率和增加企業資本積累,又為擴大生產規模和加大研發投入提供基礎,有助於推動棉紡織產業經濟結構轉型,實現產品的高質量發展。
在此之前,國內紡織企業處於「高征低扣」的困擾之中,2014年內地各省陸續實施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改革,在給紡織企業減負上取得了歷史性成績。到現在為止,國內仍有重要的棉紡織生產地區存在「高征低扣」問題,農產品加工抵扣的4個百分點由用棉企業承擔,給企業形成了不對等、不公平的市場環境,希望能夠盡快在這些地區加快推動「高征低扣」改革進度。
6. 增值稅稅率調整後,有什麼影響
增值稅稅率調整後,降低增值稅稅率可以使企業稅負減輕,一方面企業支出減少,另一方面采購原材料的成本也會隨之降低。如果增值稅稅率增加,其影響為增加了企業稅負負擔,也增加了企業支出,采購原材料成本也會相應的提高。我國近些年增值稅稅率不斷下調,大大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6)2019新稅率對棉紗期貨的影響擴展閱讀:
《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增值稅實質性減稅,現將2019年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7. 2019增值稅新政策前後稅率差的貨物怎麼辦,就是進項是16%的稅率,銷售開票是13%,成本就會很低,利潤就高
購進時16%稅率的進項,仍然可以按照發票抵扣聯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銷售時稅率變成了13%,就應當按照13%稅率計算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所以,你可以採用兩種辦法:
一是仍然按照原來的含稅價向購買方收取款項,這樣3%的稅收就變成了你的利潤。
二是在不含稅價不變的情況下,給購買方降低3%,這樣你的利潤不會增加,把稅收降低的好處給了購買方,有可能擴大產品銷售量。
8. 棉紗期貨上市對棉紡企業是利好還是利空
你好,棉紗期貨上市對紡織企業是利好,棉紗期貨給紡織企業提供了套期保值的機會,可以有效防範風險。
9. 2019最新印花稅稅率政策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作為性子最冷淡的稅種,它雖然只是小稅種,卻難倒了無數英雄好漢。
稅率:各有不同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1)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自2018年5月1日起,減半徵收印花稅)。
2)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徵印花稅。)
經歷:幾多減免
除了國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稅立法,對於印花稅的減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18年5月就對印花稅有過減免政策:
▶《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關於調整部分印花稅核定徵收比例有關事項的公告 (廈稅〔2018〕27號)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我市實體經濟和重點行業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印花稅管理規程(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管征實際,對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部分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二、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三、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15%-70%。
納稅人的經營行為包含上述兩種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營業務確定適用范圍。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核定徵收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1號)中關於批發業或批發為主、零售業及外貿等三種業務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的規定同時廢止。
這次相比於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調整批發業務、零售業務和外貿業務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具體如下:1.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60-80%調整為25-70%;2.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30-70%調整為25-70%;3.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80-100%調整為15-70%。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注意:很多人都以為,只要簽訂合同就要交印花稅,其實這是對印花稅的誤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稅的應收憑證之一,但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