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貨賬戶裡面可用資金是什麼意思
① 為什麼我的可用資金是1萬,而可取資金是26元呢
因為股市的現金轉銀行要隔一個交易日。
當天賣出股票,得到的資金是可以繼續買股票的,但不能取出來,即不是可取資金;可取資金是前一個交易日沒有使用的資金,就是中國股票市場所謂的T+1。
T+1是一種股票交易制度,即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T」指交易登記日,「T+1」指登記日的次日。
(1)在期貨賬戶裡面可用資金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可用資金是投資者存放在股指期貨賬戶內可用於提取現金和開新倉的資金部分,根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盤中試結算風控制度,結算後,投資者會因為持倉浮動盈虧,平倉盈虧、交易手續費及持倉保證金的變化情況,導致賬戶內可用資金的相應變化,當可用資金出現負值時,投資者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以防範強行平倉風險。
股權登記日後的下一個交易日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所以,如果投資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紅、配股權,就必須弄清這家公司的股權登記日在哪一天,否則就會失去分紅、配股的機會。
如果4月2號是股權登記日,我在4月2號當天才買入的股票是否能分紅:
股權登記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贈送的分紅。股權登記日收盤後,假如第二天賣掉了,也能得到贈送的分紅。總之,只要你在股權登記日收盤的時刻擁有該公司的股票,你就能被券商系統登記,在次日就可以得到分紅。
② 請問期貨模擬賬戶里的「動態權益」和「可用資金」分別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和相同
你看清楚了嗎,你的這個說法不對吧。動態權益是你的賬戶實時顯示的總權益,包括開倉已佔用的保證金和可用資金,總權益是大於你的可用資金的。
③ 中谷期貨中為什麼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不一樣
可用資金跟可取資金是不一樣的,因為當天盈利部分不能取出來,但是可用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
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大部分人認為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可以同時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場。
④ 我的期貨賬戶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怎麼不一樣
要全部取出你的錢需要聯系給你開戶的客戶經理,並且當天不可交易。不聯系客戶經理的話,需要在賬戶里留下200元以上的資金無法取出
⑤ 股票賬戶,余額和可用資金是什麼意思
「資金余額」表示的是截至當天你賣出後的現有資金額;「可用余額」說的是你當天賣出的回款額加原有部分,這部分資金中除原有部分外當天是不能取現的,但可以直接用於再購買股票。
⑥ 期貨可用資金跟可取資金不一樣的地方
可用資金是你們購買合約之後還可以使用的 資金
可取資金是你現在可以賺到銀行卡中的資金 一般一次性為可用資金的80%
⑦ 證券 可用資金是什麼意思
可用資金是投資者存放在股指期貨賬戶內可用於提取現金和開新倉的資金部分,是可以買賣股票,基金,債券,國債回購等的資金,根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盤中試結算風控制度,結算後,投資者會因為持倉浮動盈虧,平倉盈虧、交易手續費及持倉保證金的變化情況,導致賬戶內可用資金的相應變化,當可用資金出現負值時,投資者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以防範強行平倉風險。
一個證券賬戶綁定多家三方存管銀行卡,資金賬戶裡面就會存在可用資金,可用資金由余額和當天賣出的股票資金組成,當天賣出的股票資金不可以轉出,在下一交易日就變成可取資金。
⑧ 期貨賬戶的「可用資金」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每天都在變
交易期貨產品需要保證金,去掉保證金剩下的就是可用資金!因為產品的價格一直在變動,保證金也在變動,所以你的可用資金也在變~
⑨ 期貨交易中的「可用資金」怎麼和「當前權益」數額不一樣呢
當前權益=可用資金+持倉保證金-當日手續費+持倉盈虧。由於期貨是每日結算,所以當前權益與上日權益肯定是不同的。可用資金是全部權益減去持倉佔用的保證金。
期貨權益是在期貨賬戶中的權益。等於賬戶中存入的所有保證金加上每天的盈利再減去每天的損失。隨著期貨合約價格每天的波動,頭寸中投資者權益的價值也在變動。
(9)在期貨賬戶裡面可用資金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期貨法律法規》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向投資者提供服務前,應當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並應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投資者期貨投資的特點以及在期貨投資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不得向投資者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的承諾或保證。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條:從業人員在進行投資分析或者提出投資建議時,應當勤勉盡責、獨立客觀,投資分析及投資建議要有合理、充足的依據,要嚴格區分客觀事實與主觀判斷,並對重要事實予以明示。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一條: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向投資者申明其所具有的執業能力,不得向投資者提供虛假文件、材料。從業人員應當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不得以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手段謀取個人或者相關方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用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