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資產管理證券開戶指引
㈠ 證券公司期貨開戶和期貨公司開戶有什麼不同
兩者之間沒有不同。
期貨開戶的具體流程如下:
1、編碼:
客戶獲得在期貨公司的資金賬戶後,由期貨公司為客戶辦理在各個交易所的交易編碼,編碼獲得批復後即可進行交易。
2、入金:
大部分投資者採取交易軟體中的銀期轉賬系統進行出,入金操作(也可以通過現金、電匯、匯票、支票等方式)。其中電匯、匯票、支票須以資金到期貨公司賬戶後方視為到帳;外地客戶可在當地任何一家銀行開設活期賬戶,通過銀行劃轉到公司賬戶,資金到位後視做入金成功。
3、交易:
期貨公司全面開通電子化交易,經紀合同開立後,我們將同時請客戶簽收網上交易登錄密碼,客戶簽收後,請第一時間按照初始密碼登錄系統並更改密碼。所有委託均可以通過計算機直接進入交易所場內。
4、結算:
期貨公司的電子化系統進行實時動態結算,客戶於交易中即可查閱賬戶上的情況。每日閉市後,由期貨公司結算部進行盤終結算,客戶可以選擇書面、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查詢等方式收看結算結果,也可以通過登陸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當日 當周 當月的詳細成交記錄等。
5、出金:
可以通過交易軟體來完成,大部分投資者都採用交易軟體中的銀期轉賬來辦理出金。也可通過傳真發出出金指令,期貨公司財務部採取現金、電匯、 匯票或支票的方式為客戶辦理出金。客戶憑提款申請單與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單原件辦理提款手續,期貨公司將資金匯入指定賬戶。
外地客戶需將上述兩種單據原件寄回我公司,對於確有急需的,可以先通過電話錄音,然後我們匯款,再寄回原件的方式。
6、銷戶:
客戶在辦理完期貨公司規定的銷戶手續後,雙方簽署終止協議結束代理關系(指客戶與期貨公司)。客戶銷戶需在期貨公司網站下載《關於期貨交易結算單確認的正式信函》《客戶撤戶確認書》《期貨市場投資者銷戶申請表》,並簽名後傳真或送至期貨公司。
(1)期貨公司資產管理證券開戶指引擴展閱讀:
期貨開戶的注意事項:
作為期貨交易的基礎,投資者開戶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特別是在金融期貨推出前夕,期貨市場進一步加強實名制工作,不僅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降低推行的阻力和難度,而且對於夯實市場基礎,迎接期貨市場大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也就是說開戶必須是本人,別人不能代辦,因為是需要現拍照的,不管是商品還是金融,當然開通後 誰在操作我們期貨公司管不上,但實際上為了規范期貨交易,讓期貨行業更好的發展,實名制非常有必要。
投資者前來開戶前應做好五方面准備工作。投資者在開戶前如果做好上述五方面准備工作,開戶剩餘其他工作如培訓、接受考試就比較簡單了,成功獲得股指期貨賬戶已經沒有大礙。
帶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到期貨公司辦理開戶手續,其中銀行卡需要中、農、工、建、交、中信、光大、浦發行的借記卡,具有信用卡功能的銀行卡不能辦理開戶。
㈡ 股票期貨怎麼開戶
股指期貨交易流程 一、開戶 股指期貨的開戶包括尋找合適的期貨公司,填寫開戶材料和資金入賬三個階段。期貨公司是投資者和交易所之間的紐帶,除交易所自營會員外,所有投資者要從事股指期貨交易都必須通過期貨公司進行。對投資者來說,尋找期貨公司目前有兩種渠道,一是通過所在的證券公司,另一種途徑是投資者直接找到具有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的期貨公司。這些期貨公司應該有良好的商譽、規范的運作和暢通的交易系統。
二、交易 股指期貨的交易在原則上與證券一樣,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計算機集中競價。交易指令也與證券一樣,有市價、限價和取消三種指令。與證券不同之處在於,股指期貨是期貨合約,買賣方向非常重要,買賣方向也是很多股票投資者第一次做期貨交易時經常弄錯的,期貨具有多頭和空頭兩種頭寸,交易上可以開倉和平倉,平倉還分為平當日頭寸和平往日頭寸。 交易中還需要注意合約期限,一般來說,股指期貨合約在半年之內有四個合約,即當月現貨月合約,後一個月的合約與隨後的兩個季度月合約。隨著每個月的交割以後,進行一次合約的滾動推進。比如在九月份,就具有九月、十月、十二月和次年三月四個合約進行交易,在十月底需要對十月合約進行交割。 三、結算 因為期貨交易是按照保證金進行交易的,所以需要對投資者每天的資產進行無負債結算。投資者應該知道怎麼計算自己賬戶的資金狀況。期貨交易的賬戶計算比股票交易要復雜。首先,計價基礎是當日結算價,它是指某一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若這個小時出現無量漲跌停,則以漲跌停板價為結算價;
若這個小時無成交,則以前一個小時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在期貨交易賬戶計算中,盈虧計算、權益計算、保證金計算以及資金余額是四項最基本的內容。在進行差額計算時,注意不是當日權益減去持倉保證金就是資金余額。如果當日權益小於持倉保證金,則意味著資金余額是負數,同時也意味著保證金不足了。按照規定,期貨公司會通知投資者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將保證金補足,這是追加保證金。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將保證金補足,期貨公司可以對該賬戶所有人的持倉實施部分或全部的強制平倉,直至留存的保證金符合規定的要求。買入股票後,只要不賣出,盈虧都是賬面的,可以不管。但期貨是保證金交易,每天都要結算盈虧,賬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賬面虧損就要補足保證金。
四、交割 股指期貨的交割也與股票不同,一般股票投資者習慣了現貨買賣,而容易忽視股指期貨合約到期需要以當日的合約交割價進行現金結算,所以想要持有頭寸需要持有非現貨月合約。
㈢ 證券公司為證券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在開戶之日起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C.3日
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
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㈣ 國內期貨如何開戶
第1步: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前往營業部現場簽署開通資料(含考試,聯系我們開通商品期貨戶可免費提供基礎培訓及考試練習材料);
第2步:最近三年內做過10筆以上實盤期貨或累計不少於10個交易日、10筆以上的原油期貨模擬交易;
第3步:申請前期貨賬戶里可用資金大於50萬,連續保持五個交易日;
第4步:滿足以上條件後,第六個交易日為您申請開通。
網上客戶通過互聯網,使用期貨公司提供的專用交易軟體收看、分析行情、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客戶在網路出現問題時,可通過期貨公司應急下單電話(電話號碼參見期貨公司開戶資料),報上您的交易賬號和交易編碼進行電話下單。
若期貨公司的通訊出現故障時,系統會自動轉為人工委託下單,客戶仍可通過網上自助交易,但下單與回報速度會降低。
㈤ 期貨ib的開戶流程
在整個IB業務流程中,開戶環節是所有環節中的重中之重,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指出,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完備的協助開戶制度,對客戶的開戶資料和身份真實性等進行審查。但在管理暫行辦法業務規則內,也只是對客戶的開戶資料和身份真實性明確IB應承擔責任,其他諸如資金劃轉、風險控制等環節,IB都處於協助的地位,沒有具體、明確的責任劃分。基於此,與期貨公司建立介紹商關系的證券公司的開戶流程中就需要對客戶身份及資料的驗證、審核環節予以特別關注。
證券公司在辦理投資者開戶流程中需要注意的要點是:
■負責投資者開戶的業務人員應具備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必須雙崗專人經辦。
■應按規定要求審查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券營業部經辦人要嚴格審核各項證件、文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個人身份證的有效期、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年檢章等等),對有疑問的證件應進行必要鑒定,嚴格審核客戶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性、許可權范圍等等。
■簽署合同前,解釋期貨交易的方式、流程。
■投資者交易前應確保已完成各項開戶手續,包括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要求登記期貨結算賬戶等。
■不得代投資者收受、保管或修改交易密碼,不得代客操作或代客戶保管存摺、印鑒等,不作獲利保證。
■必須通過期貨公司為投資者申請交易編碼,一戶一碼,嚴禁混碼交易。
㈥ 外盤期貨哪裡開戶求指引一下
國內做外盤期貨基本上就只有兩個途徑:外盤期貨哪裡開戶?
一是:(正規外盤)辦理香港銀行卡或者其他出入金境外銀行賬戶和外盤期貨證券賬戶,在國內先將資金匯到自己香港或歐美的境外銀行賬戶上面(國內普通人有每年5萬美元換匯額度),然後通過這個國外的銀行賬戶直接向香港或者國外的期貨證券公司入金。
優點:風險是最小的,因為在國外當地開立的銀行賬戶與期貨證券賬戶都是在所在國當地開立,受當地的監管與保護,交易手續費也便宜。資金安全有保障。
缺點:香港卡辦理問題。交易保證金較高,目前恆指需要12萬港幣,原油需要3400美金左右的保證金,出入金有匯率風險。外匯管制一年5萬美金。
所以樓主想要做那種外盤期貨,一種是主賬戶一種是子賬戶。
㈦ 有誰知道股票和期貨如何開戶緊急
分別去證券公司 和 期貨 公司
帶上 身份證 和 銀行卡
現在 證券公司 都 控股 一家 期貨公司
擴大業務范圍
所以你就可以很方便的 辦理業務了
都有專人指導你的..放心好了
開戶很簡單的,不要著急...
㈧ 期貨資管賬戶最低多少資金可以開戶
期貨資管賬戶是指 具備期貨資產管理業務資管的期貨公司發行的期貨資產管理計劃 由投資人參與開立的賬戶。最低開戶門檻為100萬激活資金。
㈨ 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應當以什麼向經營機構
對於普通投資者想成為專業投資者,首先得向證券類協會報名考證,通過後備案相關事項才有執業性的專業者。
一級投資人:持有標的股票時,可進行備兌開倉(賣認購期權);
二級投資人:在一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進行權利倉增減的許可權,即可進行買入開倉與賣出平倉;
三級投資人:在二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增加可持有義務頭寸的許可權,允許進行賣出開倉和買入平倉。
第一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陸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陸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三)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六)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以下簡稱「綜合評估」)。
第二條 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監管機構另有規定外,下列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不對其進行綜合評估:
(一)商業銀行、期權經營機構、保險機構、信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專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二)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銀行及保險理財產品,以及由第一項所列專業機構擔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託投資資產;
(三)監管機構及本所規定的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
第二節 綜合評估基本要求 第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制定期權投資者綜合評估的實施辦法,選擇適當的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報本所備案。
第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投資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規定的參與期權交易的條件進行核查。
第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產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投資者應當如實提供有關綜合評估的證明材料,並保證證明材料的真實、准確、完整。
第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評估問卷等方式,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專項評估。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向客戶明確告知評估結果,提示其審慎參與期權交易,並對提示情況進行記錄、留存。
第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要求客戶進行現場開戶,試點期間不得採取見證開戶、中國上開戶及其他開戶方式。
第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客戶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單和綜合評估表、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材料以及風險揭示書等資料,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節 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 第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開展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以下簡稱「知識測試」),測試成績用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級別的核定和期權基礎知識的得分評估。
第十一條 投資者本人參加並通過相應等級的知識測試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相應等級的交易許可權。 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參加本所認可的相關知識測試。
第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應當逐級參加知識測試,未通過前一等級考試的,不得參加後一等級的考試。
第十三條 知識測試應當在期權經營機構營業場所內進行。測試完畢後,期權經營機構應當為投資者列印成績單並蓋章。 投資者本人和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在成績單上簽字。 期權經營機構客戶開發人員不得兼任知識測試組織人員。
第十四條 知識測試成績長期有效,並可用於在其他期權經營機構申請開戶。 第三章 投資者分級管理
第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的許可權進行分級管理。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期權經紀合同中載明個人投資者分級管理的具體標准、程序和要求,並就分級管理事宜向個人投資者進行充分說明。
第十六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的交易許可權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交易許可權。
第十七條 具有一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備兌開倉;
(二)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買入開倉;
(三)對所持有的合約進行平倉或者行權。
第十八條 具有二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一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買入開倉。
第十九條 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普通機構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二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保證金賣出開倉。
第二十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各級別交易許可權,應當在相應的知識測試中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並具備相應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第二十一條 個人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期權模擬交易經歷以及金融類資產狀況發生變化,滿足較高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高其交易許可權。 出現前款規定情形的,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指引的規定,對申請進行審核;申請符合本指引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約定的,可以對其交易許可權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低其交易許可權,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其要求調至相應級別。
第二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中國、電子郵件、中國絡、營業部現場交流等方式,動態跟蹤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時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續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財務狀況以及期權交易參與情況等信息。 投資者提供的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期權經營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提供的聯絡方式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了解並更新。
第二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對客戶情況的動態跟蹤和持續了解,至少每兩年對所有已開戶的客戶的交易情況、誠信記錄、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判斷其是否符合適當性管理以及交易許可權分級管理的相關要求。評估結果應當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的實際情況已經不符合其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或者出現期權經紀合同中約定的調低交易許可權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
第二十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的,應當就調整後可能增加的投資風險或者可能喪失的交易許可權對客戶進行提示,並對相關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記錄留存。 期權經營機構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的,還應當至少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紙面或者電子形式告知客戶並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級別的,客戶應當按照調整後的交易許可權進行期權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客戶交易許可權的分級結果,採取適當方式對客戶的期權交易委託指令進行前端控制,對不符合交易許可權的交易委託予以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參考投資者適當性評估結果,對享有不同交易許可權的客戶制定相應的服務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權投資咨詢、資產管理、投資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引導客戶理性投資。
第三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為客戶核定或者調整交易許可權分級結果後,應當按照本所要求的時間和格式,將客戶的名單及分級結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資者教育
第三十一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建立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制度,設置期權投資者教育專崗,加強對客戶期權知識的培訓和指導,並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和特點,對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內容作出具體安排。
第三十二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及營業部現場,開設期權投資者教育專欄,並持續利用櫃台交易系統、電子郵件、簡訊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紹期權知識,宣傳期權法律、法規、規章與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期權交易風險。
第三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建立與本所投資者教育中國站期權投教專區的鏈接,並根據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時向客戶發布本所提供的有關期權投資者教育的相關資料。
第三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本所發布的與期權相關的市場通知、風險提示、停復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過公司中國站、櫃台交易系統等有效方式及時向客戶發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相關記錄進行留存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