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利息算到哪天
『壹』 利息从那天开始计算
存款的计息起点是元,角和分都不计利息。计算利息金额的时候计算到分位,以下的尾数进行四舍五入来计算。储蓄存款无论存期是多长,都不计复息,除了活期储蓄在每年结算利息的时候并入本金。到期支取利息时,按照整存整取的利率来计算利息。提前支取利息时,按照获取存款的利率来计算利息。逾期支取利息时,从到期那一天开始自动转存,如果转存后又存满了,就按照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来计算利息,如果没有存满了,就按照活期存款来计算利息。如果遇到了在定期存款期内的利率调整,则按照开存单时说好的利率来计算利息。如果在活期的存款期内发生了利率调整,就按照结息的那一天的利率来计算存款利息。对于大额可转让存单,不能办理提前支取,逾期取出也不计算利息,利息的计算按照开户时公布的利率来计算。
那么,存款利息具体怎么算呢?
第一,对于活期存款,每年7月1日结息,把利息并入本金重新计算利息。没有到结息日就销户的,按照支取利息那天的利率来计算利息,计息期从开户到结清的前一天。对于存期的计算,尤其是并非整年整月的存期,按照存款的天数来计算存期,取款日期减去存款日期之差就是存款天数,按照这个天数来计算存期,依照存期来计算利息。
第二,对于零存整取。零存整取的利息按照开户的那一天的利率来确定,并从零存整取账户开户的那一天来计算利息期。如果是逾期支取,逾期的那部分按照支取的那一天的活期储蓄利率来计算这部分利息。零存整取的计息方法比较多,常用“月积数计息”的方法,也就是说,利息等于每个月存款的金额、累计存款月数和月利率之积来计算。
第三,对于存本取息的利息计算,是按照从开户那一天的利率,每个月凭借存款凭证支取利息,开户日是每个月的取息日。有急用提前支取本金的,按照支取本金那一天的利率来计算活期利息。
第四,对于定活两便的储蓄利率,由于它具有定期和活期两种储蓄性质,因此,如果活期存款超过三个月,就按照期限相同的定期存款的利率的60%来计算。
『贰』 存款后,利息要从哪天算起
银行计息采取“算头不算尾”,即存款或贷款当日开始计息,支取存款或
归还贷款当日不计息的。
『叁』 银行结算利息是哪一天
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每季末月的21日为付息日,会于每季末月的21日把利息打入银行账户中;
银行利息结算方式:
1、零存整取是我们普通居民较普遍采用的方法,以零存整取利率的计算为例。
零存整取的余额是逐日递增的,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整存整取的计算利息的方式,只能用单利年金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SN =A(1+R)+A(1+2R)+…+A(1+NR)=NA+1/2 N(N+1)AR
其中,A表示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后的本利和,SN又可称为单利年金终值。上式中,NA是所储蓄的本金的总额,1/2 N(N十1)AR 是所获得的利息的总数额。
通常,零存整取是每月存入一次,且存入金额每次都相同,因此,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将存期可化为常数如下:
如果存期是1年,那么 D=1/2 N(N十1)=1/2×12×(12+1)=78
同样,如果存期为2年,则常数由上式可算出D=300,如果存期为3年,则常数为D=666。
这样算来,就有:1/2 N(N十1)AR=DAR,即零存整取利息。
例如:你每月存入1000元。存期为1年,存入月利率为1.425‰(2004年10月29日起执行的现行一年期零存整取月利率),则期满年利息为:1000×78×1.425‰=111.15(元)
又如储户逾期支取,那么,到期时的余额在过期天数的利息按活期的利率来计算利息。
2、零存整取有另外一种计算利息的方法,这就是定额计息法。
所谓定额计息法,就是用积数法计算出每元的利息化为定额息,再以每元的定额息乘以到期结存余额,就得到利息额。
每元定额息 =1/2 N(N+1)NAR÷NA=1/2(N十1)R
如果,现行一年期的零存整取的月息为1.425‰。那么,我们可以计算出每元的定额息为:1/2×(12+1)×1.425‰=0.0092625
你每月存入1000元,此到期余额为:1000×12=12000(元)
则利息为:12000×0.0092625=111.15(元)
扣去20%的利息税22.23元,你实可得利息88.92元.
『肆』 十年期国债期货利率是累积结算还是每年结算
十年期国债期货利率不是积累结算,是每年结算一次。
『伍』 国债期货的利率是如何计算的
国债期货的标的是国债 国债的3%的收益率是不会变的 不管国债期货涨还是跌,利率是不变的,变的是票面价格。
『陆』 如何用国债期货计算远期利率
试解:
1:隐含的远期利率:由于短期国债利率较低,45天的低于135天的,因此45天的短期国债在到期后距离135天的中间还有90天,期间这笔资金隐含的实际收益就是隐含的远期利率。
2:135天的国债收益减去45天的国债收益,除以中间间隔的90天,就是期间隐含的远期利率:
(135*10.5-45*10)/90=10.75%
3:由于短期国债隐含的远期利率10.75%高于短期国债期货隐含的远期利率10.6%,因此可以采取如下操作套利:
卖出45天到期的国债期货,90天后交割,隐含利率为10.6%,此为成本。
卖出135天到期的短期国债,90天后就成为45天后到期的短期国债,买入,隐含收益10.75%
其差额为纯收益。
『柒』 利息的起算和截止时间到底应如何确定
一、债权人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利息时有关起止时间点的确定,需要注意: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生效仍在上诉期的一审判决不应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如延伸阅读案例三中,以尚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作出之日开始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显然是对债权人不公平而被法律否定的。
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截止计算时间,债务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即不应再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此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进行判断迟延履行利息截止计算日期。
若迟延履行期间跨越2014年8月1日,上述《解释》发布日期的,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方式应分为两种情况: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应该按照《解释》的规定计算,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可查阅上述两规定的内容及本书作者后续专文论述)。
二、关于再审案件中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问题,可以参看延伸阅读案例一的裁判观点:后一判决对前一判决的给付内容进行了变更,故前一判决不应再作为执行依据,后一判决效力也已经最后确定且未被其他判决、裁定予以变更,应当作为执行依据,所以迟延履行利息应在后一判决生效时起算。所以,债务人对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提出异议时,可依据原判决被变更为由请求延后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起算日。
三、若当事人遇到判决书中并未明确迟延履行利息的起始计算日的,且双方争议较大,执行部门可先征询案件原法院民事审判部门的意见,依据民事审判部门的解释,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起始计算日期。
四、此外,关于金融不良债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截止日,由于金融不良债权的处置属于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利息计算兼具法律性和政策性,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有关审理和执行的指导性文件。2009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发布后,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或个人受让金融不良债权的,受让日之后债务人不再计付利息,利息包括迟延履行利息。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9)6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执行工作几个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川高法〔2007〕3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民诉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民诉法解释》
第五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捌』 关于国债期货的计算
CBOT的中长期国债期货采用价格报价法。5、10、30年国债期货的合约面值均为10万美元,合约面值的1%为1个点,即1个点代表1000美元;30年期国债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32个点,即代表31.25美元/合约;此外,5年、10年期的国债最小变动价位为1/32点的1/2,即15.625美元/合约。CBOT中长期国债期货报价格式为“XX—XX”,“—”号前面的数字代表多少个点,后面的数字代表多少个1/32点。其中,由于5年期、10年期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32点的1/2,所以“—”后面有出现3位数的可能。因此,如果不考虑其他费用,当日盈亏=(99又2/32-98又16/32)*1000=(99.0625-98.5)*1000=562.5美元
『玖』 为什么国债期货交割日债券的报价并不包括上一付息日到交割日的利息
你要看这个交易规则就OK的, 毕竟这个天数都是不一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