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债期货在哪里交易
⑴ 下列哪个事件导致了我国中止国债期货交易
1993年国债期货交易风波,这里有事件详细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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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国债期货是怎样交割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指南》 (2015年7月1日实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订)中相关条款对国债期货交割进行了规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
国债期货整个交割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第二阶段,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国债期货交割模式分为一般模式和券款对付模式(以下简称“DVP”),进行DVP模式交割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配对双方均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参与交割;
(2)配对双方参与交割的国债托管账户不为同一账户;
(3)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客户持仓进入交割后,其交割在随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后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体流程
1、意向申报日
(1)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可以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应提前办理书面授权,并报交易所备案。授权书应包含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内容。
(2)卖方客户通过会员主动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3)买方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交割数量和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但不能申报待接收国债的券种。买方在同一会员处每个交易日仅能申报一条交割意向。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4)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
(5)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先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的总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当日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
(6)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7)手续费:交易所在结算时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客户扣划交割手续费。
(8)发送待划券信息:卖方以中国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卖方交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卖方以中央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应当按照中央结算的相关规定,在中央结算当日日终前通过中央结算的业务系统对过户指令进行确认;卖方以中国结算账户交券的,中国结算于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划券不成功的,交易所于第二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无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缴款日: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买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割货款至卖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同时释放买方和卖方交割持仓占用的保证金至结算准备金。若发生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交易所向国债托管机构发送转托管指令,进行国债转托管,由买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转托管费。转托管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券款对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结算传输指令,卖方和买方客户根据交割配对结果,按照中央结算的有关规定进行券款对付。DVP交割失败的,交易所于第三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买方收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中央结算于当日日终前处理过户指令;中国结算于当日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由于买方客户国债托管账户原因导致划券不成功的,相应国债暂存在交易所的国债托管账户中,买方客户可以重新申报接券的国债托管账户。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结算时,交易所释放进入交割的持仓占用的保证金。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二)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具体流程
1、最后交易日
(1)对冲平仓: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按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进行对冲平仓,同一客户的不同交易属性账户(投机、套利、套保)多空持仓不进行对冲。
(2)申报交割信息: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最后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收券的,应当同时提供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结算会员为自身代理的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交易会员代理的客户由交易会员直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
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买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卖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视为卖方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
(3)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4)手续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
(5)发送待划券信息: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阶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与第一阶段的流程相同。
⑶ 国债期货交易的什么是国债期货交易
即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就可通过交易场所按规定的标准化合约来买卖远期的国债。我国于1994年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试点。由于国债期货合约的卖方不一定持有真实的国债,国债期货交易的结果极易导致国债的买空卖空,助长投机行为,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乱,因而需要有较完善的监管机制。但在我国实际试点中,国债期货市场屡次发生的严重违规交易表明我国尚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自1995年5月18日起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⑷ 国债期货最初起源于那个国家的哪个交易所
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一)期货交易的起源
期货市场的历史可以追索到中世纪。最初创建期货市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农民和商人的需要。假定某年5月份一位农民的状况,他预计在9月份收获谷物的价格将会不确定。如果当时供小于求,谷物价格可能涨到很高--尤其是当农民不急于卖出谷物时,显示易见,此时农民及其家人面临着很大价格不确定的风险。
下面我们假定有一位商人对谷物有长期的需求,他也面临着很大的价格风险。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价格对他会很有利。但是当供小于求时,价格都有可能涨得过高。这样一来,对农民和商人来说,在9月份(或更早)时见面,根据双方对9月份谷物的供求的预期而达成一个一致的价格,就很有意义。换句话说,他们可以协商制定某种类型的期货合约,这个期货合约可以消除双方各自面临的因未来价格不确定而产生的风险。
期货交易是从现货交易中远期市场发展而来的。
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在19世纪中期产生于美国中北部地区。1848年芝加哥的82位商人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并采用远期合约方式进行交易,到了1865年,又推出了标准化合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向签约双方收取不超过合约价值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制度创新,促成了真正意义上期货交易的诞生。而投机者很快对这种合约产生了兴趣。他们发现,交易活动中合约的交易比交易谷物本身更有吸引力。
(二) 期货的发展
从早期的农产品期货开始后的一百多年来,期货交易的对象不断扩大,种类日益繁多,花样不断翻新。有传统的农产品的期货,如谷物、棉花、小麦、油菜籽、燕麦、黄豆、玉米、糖、咖啡、可可、猪、猪肚、活牛、木材等等期货;有金属期货,如黄金、白银、铂、铜、铝等期货,有方兴未艾的能源期货;如原油、汽油等。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迅速崛起的金融期货;如:外汇、利率、股票指数等期货。
金融期货自从本世纪70年代初问世以来,发展十分迅速,交易量呈"爆炸性"上升之势。金融期货主要包括利率期货、外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在美国期货市场上,目前主要的外汇期货包括日元期货、德国马克期货、加元期货、欧元期货等。利率期货包括美国政府长期、中期和短期国债期货等。股票指数期货有标准·普尔500股价指数(S&P500)期货、道·琼斯指数期货、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期货等。
近十年来期货交易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迅速发展,几近成为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中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尤其是金融期货交易量的增长十分惊人。在当今全球期货交易量中金融期货的交易量已经远远超过商品期货的交易量,占全部总成交量的80%以上。在欧洲,随着欧元区经济一体化过程的深化,金融期货交易量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金融期货的交易量更是一度超过股票现货的交易量。
⑸ 国债期货交易是什么
期货交易是一种复杂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主要特点:
⒈国债期货交易不牵涉到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转移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价格变化的风险。
⒉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市场以公开化和自由化为宗旨,禁止场外交易和私下对冲。
⒊ 所有的国债期货合同都是标准化合同。国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是一种杠杆交易。
⒋国债期货交易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
⒌国债期货交易一般较少发生实物交割现象。
影响因素:
一、重点关注央行的货币政策和公开市场操作,国债期货直接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国内存贷款利率不是由市场交易产生,而是由央行规定,所以央行的货币政策对于国债期货价格影响是最重要的。
二、市场资金状况也值得国债期货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可参照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的走势,对国债期货走势进行判断。
三、经济发展也可以作为投资者的参考。“利率水平本质上是经济发展对于货币的需求程度,经济发展过快时利率一般将上升,反之经济低迷时,利率则一般会下降。”张晟畅说。
⑹ 怎么买卖国债期货
需要先去期货股市开通账户,然后在银行办理三方存管,存钱进银行账户,通过期货交易软件划转到期货公司账户,就可以买卖期货了,目前国债期货还在测试阶段,今年有望推出。估计需要的参与资金应该不会少。
⑺ 我国需要建立国债期货市场吗
以下仅供参考:
债券交易最大的风险就是利率风险,利率风险也是最难把握的风险。有了国债期货之后,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与利率风险无关的债券投资策略。建立债券组合的时候,运用国债期货或者利率期货对冲掉利率风险,使得整个组合的价值变动与利率的涨跌无关,这就是利率中性的债券投资策略。因此只要处理好债券的信用风险和个体风险后,利率市场中性的债券投资策略可以让投资者在利率上涨和下跌中通过风险管理获取稳定收益。
(一)债券现货市场得到了充分发展,达到了恢复国债期货的规模要求。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债期货交易的顺利开展必须以一定规模的现货市场为支撑。各国开展国债交易之初,其国债占GDP的份额大致为14-45%。目前,我国国债规模占GDP的份额约为15%,这样的一个比例甚至高于韩国开展国债期货时候的水平(14.4%),与德国、巴西等国(约20%)比例相当。因此,国债规模已不是制约我国国债期货交易的主要障碍。从发行方式和品种的期限结构上看,2001年开始发行15年至30年的长期国债,并采用贴现方式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品种。从发行方式上,短期国债改集中发行为滚动发行。这一切进一步增强了国债市场供求的均衡性。
(二)出于规避利率风险的要求,迫切要求发展国债期货交易。目前国内利率化的步伐在加快。2005年底央行宣布贷款利率上浮区间彻底取消。去年一年随着央行货币政策调控的节奏,市场利率也处于不断的涨跌变化之中,利率风险已成为企业、居民、机构投资者不能回避的金融市场风险之一。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统计,由于银行准备金利率波动,导致国债现货市场价格大幅下跌,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29日,债券市场市值损失为2451.6亿元。而我国目前对冲利率风险的工具十分缺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对利率风险管理的强烈需求。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包括持有巨额国债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建立以利率衍生产品为基础的、对利率风险进行动态、主动的风险管理模式。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国债期货是最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很多国家在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开之前,就已建立了国债期货市场。美国在1986年才实现了利率的完全市场化,但此之前,美国早已上市了2年、5年、10年、30年期等长期国债期货合约以及短期国库券期货合约。日本在1985年实现国债利率市场化的同时,就及时推出了1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而日本1994年10月才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三)机构投资者队伍发展壮大,从事期货业人才与经验的积累,为国债期货交易的恢复提供了基础条件。我国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近年来不断壮大。2003年末在中央国债公司开户从事债券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开户总数已达2895户,基本涵盖了中国金融体系内的各类机构。特别是近几年,通过专业培训资质考试及长期实践,期货市场从业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已初步形成一支对期货业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期货管理人员、经纪人与投资队伍。
(四)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统一的有关期货监管的法规与体系,为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确立了制度保证。吸取1995年“3.27”风波的教训,结合中国期货业的整顿和发展,有关部门1999年以来陆续出台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其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我国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统一的法规体系,整个市场的发展也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在此期间,从中央到地方,对期货业务的监管队伍基本形成,监管经验得到不断的积累。
⑻ 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一、上市交易时间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5年期国债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
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为从严控制上市初期市场风险,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4%。
五、相关费用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3元,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8)在我国国债期货在哪里交易扩展阅读
一、国债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在基础参与者、运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国债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与现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密切相关,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法人投资者等类型投资者,与股票市场的参与主体有较大区别。另外,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技术门槛较高,我国实施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小散户参与有限。
二、国债期货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从国债期货的价格变动特点和产品风险属性看,国债期货价格波动率小,例如,近期市场5年期国债和7年期国债价格最大日波动幅度均远低于2%。因此,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三、国债期货以国债现货为基础,其价格最终由现货市场决定
影响股市因素较为复杂,既是经济运行状况的反映,同时也受到资金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债期货上市不会改变这些因素,因此也不会影响股市的政策预期和基本走势。国际市场实证也表明,上市国债期货对股市的正常运行和走势影响不大。
四、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
从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实践看,市场运行3年多时间,成交较为活跃,但市场存量保证金规模仅200亿元左右;与股指期货相比,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机构投资者参与需要一个过程,保证金规模可能比股指期货更低,不会明显分流股市资金,更不会加剧货币市场资金紧张。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债期货
⑼ 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重新开放可以从“327”国债期货风波中吸取哪些教训
这一事件给人的教益极深:
(1)国家对期货尤其是国债期货市场监管仍不够有力,没有一个自动风险控制的电脑报警系统与机制。
(2)国家一些重大的经济政策(如327贴息等)决定、公布太慢。如果一开始就明确,断不会有如此多人在此低价上做空。这也无形中使空方产生错觉。
(3)证交所没有及时报警、限定紧急平仓的机制及电脑装置,没有对各公司持仓席位、借他人席位的监控审计手段,也没有关于因政策变动引起价格巨变时的应急措施。
(4)空方各大中机构的一些同志对宏观经济不研究,对于因通胀引起的不断上涨的贴补率预测,屡测屡错。
(5)个别主力机构总想通过上海国债期货市场的混合交收制度,通过做空,将1995年发行的“不保值”的所谓“垃圾国债”,硬塞给多方机构与散户,达到发行新国债及自身盈利的目的。
⑽ 国债期货在哪个交易所上市
中金所。中金所现在只有两个品种,就是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以后上期权就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