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的交收方式
㈠ 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一、上市交易时间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5年期国债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
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为从严控制上市初期市场风险,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4%。
五、相关费用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3元,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1)国债期货的交收方式扩展阅读
一、国债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在基础参与者、运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国债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与现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密切相关,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法人投资者等类型投资者,与股票市场的参与主体有较大区别。另外,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技术门槛较高,我国实施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小散户参与有限。
二、国债期货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从国债期货的价格变动特点和产品风险属性看,国债期货价格波动率小,例如,近期市场5年期国债和7年期国债价格最大日波动幅度均远低于2%。因此,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三、国债期货以国债现货为基础,其价格最终由现货市场决定
影响股市因素较为复杂,既是经济运行状况的反映,同时也受到资金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债期货上市不会改变这些因素,因此也不会影响股市的政策预期和基本走势。国际市场实证也表明,上市国债期货对股市的正常运行和走势影响不大。
四、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
从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实践看,市场运行3年多时间,成交较为活跃,但市场存量保证金规模仅200亿元左右;与股指期货相比,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机构投资者参与需要一个过程,保证金规模可能比股指期货更低,不会明显分流股市资金,更不会加剧货币市场资金紧张。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债期货
㈡ 什么是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为满足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
㈢ 国债期货的基本特点
你好,国债期货具有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和信用风险低等特点。
㈣ 谁能告诉我国债期货是什么意思,越通俗越好…谢谢
国债期货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
中国的国债期货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发生了3.27国债期货事件,在1995年国债期货被无限期中止了!
㈤ 国债期货交易的国债期货交易的特点
1.国债期货交易的成交与交割具有不同步性。 在期货交易中,成交与最终的交割是分开来的,这一点与现货交易的成交后即进行钱券交收两清的交易方式有明显的不同。国债期货交易的成交与交割的时间间隔,一般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或者是以每年特定的某几个日期作为交割日。从这种成交与交割分离的情况来看,国债期货交易与国债远期交易有诸多相似的地方,即均是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时间买卖双方按照预先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钱券交收的。其实,国债期货交易本来就是在国债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交易方式。不过,国债期货交易在技术性、复杂性以及规范性等方面都要远远高于国债远期交易。
2.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国债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通常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进行的,不允许在场外或私下里进行交易,不允许私自对冲。交易所是期货交易的中介,它不仅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而且还要制定、颁布有关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交易的有序进行。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期货交易中所有买方的对手卖方,同时又是所有卖方的对手买方,即期货表现为投资者与交易所之间签订契约。这一点也是国债期货交易与国债远期交易所不同的地方,国债的远期交易可以是投资者之间直接签订买卖合同,而且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场外自行交易。
3.国债期货交易的标的具有双重的意义。 国债期货交易的标的的双重意义是指:首先,国债期货交易的标的是国债券。因为,国债期货交易如果到期交割的话,其交割的对象是政府实际发行的国债券,而非其他什么债券。其次,国债期货交易的标的实际上是标准的期货交易合约(至少首次交易是这样),因为交易双方买卖的是标准的期货合约。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国债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的国债期货合约,而期货合约规定的用于交割的交割物是具体的国债券。而标准的国债期货合约与实际的国债券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一方面,标准的国债期货合约本身并不是政府的债务,只是它所规定的交易物是政府发行的国债。另一方面,标准的国债期货合约具有不可分割性。它所载明的国债数量、交割期限、买卖的价格等都是事先确定好了,不能分拆的。投资者只能一次性地买卖这份合约,而不能将其分解为若干份。
4.国债期货交易实行的是保证金交易(亦称杠杆交易)。 在国债交易中,投资者一般仅仅只要交付很少的保证金,就可以买卖一份国债期货合约,而这份国债期货合约所规定的到时交割的国债数量则相对较大。国债期货合约规定的面值除以保证金的数值就是国债期货交易的放大倍数。例如,我国以前开展的国债期货交易中,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曾规定非会员公司投资者每买卖一份国债期货合约仅需要交纳500元的保证金(至于会员则要求的保证金数额更低,甚至可以透支,这也是后来酿成震惊中外的“3·27”风波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一个国债期货合约的面值是20,000元,于是放大了40倍。正因为国债期货交易属于杠杆交易,具有放大风险和收益的功能,所以,其可能发生的盈亏一般都比较大,属于典型的高风险交易品种。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国债期货交易一般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以便控制风险,即投资者的盈亏每天交易结束后都要结算出来,出现盈利投资者可以提取出来另作他用,出现亏损的话,投资者则必须在限定的时间之前补足。
5.国债期货交易一般很少发生最终的实物交割。 由于国债期货买卖的是标准的期货合约,而且其成交与交割不同步,因此,大多数的国债期货投资者在交割之前往往已经作了一个与原先买卖交易相反但数量相同的交易,这样也就结束了原先的期货合同,最终的盈亏则表现为两次交易的价差上。这一点也是国债期货交易与国债远期交易不同的地方。国债远期交易到交割日时,买卖双方一般是要按照事先确定好了的价格进行钱券交收的。此外,在国债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即可以选择先买后卖,也可以选择先卖后买。而在国债现货交易中,除了信用交易外,只能是先买后卖。
6.国债期货交易是一种风险远大于现货交易的金融衍生交易。 由于国债期货交易实行的保证金交易,在正式交割或者结算之前,投资者仅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保证金。所以,其蕴含的风险和可能的获利都是巨大的(即其交易具有放大风险或者收益的特点)。投资者稍有不慎,即可能被强行平仓扫地出门,而不是像现实交易那样,即使套牢,只要不割肉,还是有扭亏为盈的可能的。而期货交易是有时间约束的,过了交割日,就是废纸一张了。这也是为什么期货交易有一定资金门槛的重要原因之一了。
㈥ 国债期货是怎样交割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指南》 (2015年7月1日实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订)中相关条款对国债期货交割进行了规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
国债期货整个交割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第二阶段,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国债期货交割模式分为一般模式和券款对付模式(以下简称“DVP”),进行DVP模式交割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配对双方均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参与交割;
(2)配对双方参与交割的国债托管账户不为同一账户;
(3)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客户持仓进入交割后,其交割在随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后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体流程
1、意向申报日
(1)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可以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应提前办理书面授权,并报交易所备案。授权书应包含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内容。
(2)卖方客户通过会员主动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3)买方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交割数量和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但不能申报待接收国债的券种。买方在同一会员处每个交易日仅能申报一条交割意向。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4)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
(5)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先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的总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当日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
(6)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7)手续费:交易所在结算时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客户扣划交割手续费。
(8)发送待划券信息:卖方以中国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卖方交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卖方以中央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应当按照中央结算的相关规定,在中央结算当日日终前通过中央结算的业务系统对过户指令进行确认;卖方以中国结算账户交券的,中国结算于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划券不成功的,交易所于第二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无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缴款日: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买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割货款至卖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同时释放买方和卖方交割持仓占用的保证金至结算准备金。若发生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交易所向国债托管机构发送转托管指令,进行国债转托管,由买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转托管费。转托管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券款对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结算传输指令,卖方和买方客户根据交割配对结果,按照中央结算的有关规定进行券款对付。DVP交割失败的,交易所于第三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买方收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中央结算于当日日终前处理过户指令;中国结算于当日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由于买方客户国债托管账户原因导致划券不成功的,相应国债暂存在交易所的国债托管账户中,买方客户可以重新申报接券的国债托管账户。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结算时,交易所释放进入交割的持仓占用的保证金。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二)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具体流程
1、最后交易日
(1)对冲平仓: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按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进行对冲平仓,同一客户的不同交易属性账户(投机、套利、套保)多空持仓不进行对冲。
(2)申报交割信息: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最后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收券的,应当同时提供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结算会员为自身代理的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交易会员代理的客户由交易会员直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
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买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卖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视为卖方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
(3)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4)手续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
(5)发送待划券信息: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阶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与第一阶段的流程相同。
㈦ 国债期货的基本知识有哪些要点
国债期货的概念: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个主要品种,是指买卖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券款交收的国债交易方式。
在国际市场上,国债期货是历史悠久、运作成熟的基础类金融衍生产品之一。从成熟国家国债期货市场的运行经验来看,国债期货在推进利率市朝改革、活跃债券现货市场交易、促进国债发行、完善基准利率体系等方面发挥着一定作用。
国债期货的特点:
国债期货具有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和信用风险低等特点:
第一,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由于国债期货交易引入了做空机制,交易者可以利用国债期货主动规避利率风险。运用国债期货可以在不大幅变动资产负债结构的前提下,快速完成对利率风险头寸的调整,从而降低操作成本,有效控制利率风险。
第二,交易成本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这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者的套期保值成本。同时,国债期货采用集中撮合竞价方式,交易透明度高,降低了寻找交易对手的信息成本。
第三,流动性高。国债期货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形式,并在交易所集中撮合交易,因此流动性较高。
第四,信用风险低。国债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需交纳保证金,并且为了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这有效地降低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国债期货的基本功能:
作为基础的利率衍生产品,国债期货具有如下功能:
第一,规避利率风险功能。由于国债期货价格与其标的物的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通过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可以避免因利率波动造成的资产损失。
第二,价格发现功能。国债期货价格发现功能主要表现在增加价格信息含量,为收益率曲线的构造、宏观调控提供预期信号。
第三,促进国债发行功能。国债期货为国债发行市场的承销商提供规避风险工具,促进承销商积极参与国债一级和二级市常
第四,优化资产配置功能。通过交易的杠杆效应,国债期货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能够方便投资者调整组合久期、进行资产合理分配、提高投资收益率、方便现金流管理。
国债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国债期货最初是发达国家规避利率风险、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产物。20世纪70年代,受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及石油危机爆发的影响,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陷入了滞涨,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各国政府纷纷推行利率自由化政策,导致利率波动日益频繁而且幅度剧烈。频繁而剧烈的利率波动使得金融市场中的借贷双方特别是持有国债的投资者面临着越来越高的利率风险,市场避险需求日趋强烈,迫切需要一种便利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在这种背景下,国债期货等利率期货首先在美国应运而生。
1976年1月,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推出了90天期的国库券期货合约,这标志着国债期货的正式诞生。随着美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到1980年代以后,美国的利率变动幅度加大,这使得国债期货交易更加活跃,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开始利用国债期货市场来规避风险。因此,国债期货的成交量逐渐攀升。
世界上主要的国债期货有哪些:
在美国成功推出国债期货后,为了满足投资者管理利率风险的需求,其他国家与地区也纷纷推出各种国债期货品种,全球国债期货交易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球共23个国家和地区的23个期货交易所已推出国债期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