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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联邦监管机构包括

发布时间: 2021-06-04 11:14:25

① 世界上有哪些金融监管机构是有权威性的

美国 :商品与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英国 :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原金融服务管理局)

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CySEC)

马耳他 :马耳他金融服务局(MFSA)

日本 :日本金融期货协会(FFAJ) 、日本金融厅(FSA)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
瑞士: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FINMA)
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
香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② 美国对金融体系监管的主要机构有哪些

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s)、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和金融行业监管局(Financial Instrial Securities Bureau)

③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通货监理署、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储蓄监管局、全国信用管理局、州银行和保险委员会。

④ 美国联邦政府的机构

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由美国国会通过各法例而成立的独立行政机构 ;直接向美国白官问责。 每建制法定权利(Organic law/statutory grant)受权某独立行政机构自立范围;及若有的,定立联邦监管条例(administrative law)的定义。 联邦监管条例与一般联邦法律有同等效力。 以下为一些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 中央情报局(CIA) - 职责于公开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海外情报;对海外进行宣传活动(propaganda);并为总统执行秘密行动。 中央情报局向国家情报主管(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汇报日常工作。
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
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CFTC,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 监管美国境内期货市场交易。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 与各州、本地政府缩减及控制全部环境污染;EPA规定及执行环境标准,评估污染的负影响力;管理清理有毒废料地区的基金。

联邦通讯管理委员会
联邦通讯管理委员会(FCC,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 职责于任何境内州际和美国对外通讯渠道的监管、发牌、价格管理等。
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
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Fed Board) - 美国的中央银行;管理及规范银行业、通过买入及售出美国国债来执行货币政策、维持坚挺的支付系统。

联邦贸易管理委员会
联邦贸易管理委员会(FTC,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 职责于执行联邦反垄断、及消费保护法例;调查非公平贸易事件。 美国总务署(GSA,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 向联邦政府供应日常物流服务。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 - 1957年创立,负责太空计划,进行长期的民用以及军用航空宇宙研究。 国家档案记录署(NARA,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 保存、管理美国历史文献遗产。
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
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 实施主要联邦劳工法例(国家劳工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兼受权预防或赔偿非公平营业,保障员工成为和行使组织工会内的权利。 社会保障总署(SSA,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 管理美国社会保障系统。
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
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SEC,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 保障证券投资者权利;规定上市公司须申报一切营运资料,令有更多透明度;调查和检控公司任何欺骗行为。 美国国际发展局(USAID, 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 管理提供外国经济和人道援助的美国金钱。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 向美国政府部门及国会提供贸易范筹的专门知识;及起诉违犯知识产权违例者。 美国邮政(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 1971年起承担全国邮政服务的自治公营机构;经万国邮政联盟互通国际邮件。
美国邮政价格委员会
美国邮政价格委员会(Postal Rate Commission)- 1971年成立,专门提倡邮政价格及2007年将获受更大监管权力。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 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ecurity Board)-1967年成立,专责陆、海、空及管线运输的安全及事故调查。

⑤ 美国银行业的监管机构有哪些,他们各自的功能是什么

美国的银行监管

与其他国家银行监管的历程不同,美国银行监管体制建立之初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和其他政治事件,缺乏总体上的设计。事实上,因为联邦体制、三权分立原则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要求等因素的共同作用,美国形成了双轨的银行制度(州一级和联邦一级)和与此对应的多层多头的银行监管体制,其复杂的框架体系非其他国家所能及。

追溯历史,联邦政府并非一开始就介入银行监管,从独立战争之后出现的商业银行,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州政府的监管之下(这使州政府在日后的整个银行监管体系中占有了一席之地)。1864年,《国民银行法》出台,联邦财政部按照该法设立了货币监理署(OCC),用于负责国民银行的注册(任何机构满足注册要求都可申请成为国民银行)、检查和监督,并以统一的纸币代替了五花八门的州银行券,开始了联邦政府对银行的法制监管。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富有弹性的“货币”体系,国会于1913年通过《联邦储备法》,建立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RS)(主要指在12 个地区设立的联邦储备银行和在首都设立的联邦储备委员会等),规定由其发行统一的银行券,并要求所有国民银行都要参加这一系统,成为联邦会员银行,而州立银行可自愿参加成为会员银行。实践中,联邦储备银行主要监管州注册的联邦会员银行、根据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设立的银行控股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外资银行和美国银行在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导致了1933年《银行法》和1935年《银行法》的出台。按照前法,美国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通过为存款提供保险,保护存款人的利益。FDIC通过执行保险,实施对参保银行的监管。联邦会员银行可以自动地享有 FDIC的保险,而其他州立银行可向FDIC申请,由其审批加入。实践中,为了避免监管的重复,FDIC主要负责监管在州注册、投保的非联邦会员银行的成员。而其他的在上述三个监管机构之外的州立银行,则由州银行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尽管美国由于历史、国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纷繁复杂的监管体系,但因为所有的监管都是按照法律的规定,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的,反而显得有条不紊、分工明确,具有规范化管理的特色。再加上美国幅员辽阔,银行机构众多,为避免监管重复,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除了由有关监管当局在1979 年成立联邦金融机构监察委员会,通过制定金融机构监管统一原则、标准和报告形式,协调彼此的工作之外,相应的监管当局在现场检查中也都注意采用相同的检查报告格式,从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管理水平、收益、流动性(俗称骆驼评级法,CAMEL Rating System)和敏感度等量化指标方面考察银行的经营状况;而在非现场检查上,则要求金融机构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和统计资料,并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开发信息系统和经济计量模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提高银行非现场检查的早期预警作用。

经济危机后的1933 年《银行法》规定了美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有关证券业务主要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保险业务则受州保险厅和全国性保险同业协会的监管。尽管一些法律改革和法院判例已使分业经营的限制有所松动,但终结分业经营、开启混业经营的法律解禁却是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出台。该法允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尽管一时间可能很难整合所有的监管机构而成立统一的监管组织,但金融格局的变化还是引发了监管框架的调整。美国的监管被形象地称为“功能性监管”(Functional Supervision),具体分工为:美联储作为综合一级的监管机构,全面负责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必要时可对银行、证券和保险子公司进行有限制的监管,行使裁决权;OCC等其他银行监管机构、SEC和保险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分业监管,一旦各监管机构认为美联储的限制监管不适当,可优先行使自己的裁决权。此外,要求各监管机构之间互通信息,加强联系,以保证监管的健全性。

⑥ 美国有哪些金融机构

1、 联邦储备系统(中央银行体系)
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建立的,该系统由三级金融机构所组成:
联邦储备委员会。它是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决策机构,有权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美联储由七名理事组成。在联邦这一级的机构中,美联储系统还设立“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其构成是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七名委员加上五名各区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其中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为常任成员)共12人组成,它是联邦储备系统中负责进行公开市场买卖证券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此外,还设立顾问委员会。
联邦储备银行。美国将全国划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在每一个储备区内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作为该储备区的中央银行。
会员银行。根据《联邦储备法》的规定,所有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即国民银行)必须参加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向州政府注册的州银行可自由选择是否加入联邦储备系统。
2、商业银行
美国的商业银行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国民银行,即根据1863年《国民银行法》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一般而言这类银行都是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银行;第二类是根据各州的银行立法向各州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一般称之为州立银行。这类银行一般规模不大。
a、 商业银行以外的为私人服务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储蓄信贷机构,他们主要是通过吸收长期性储蓄存款来获取资金,并将其运用于较长期的私人住宅抵押贷款上。具体而言,这类金融机构包括: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及人寿保险公司。
b、 商业银行以外的为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有销售金融公司、商业金融公司、投资银行、商业票据所、证券经纪人、证券交易所和信托机构等。其中,销售金融公司主要是对消费者、批发商和零售商发放贷款。商业金融公司则是按一定的折扣购买企业的应收帐款。投资银行主要是包销公司及政府证券。商业票据所负责推销企业的短期证券。证券交易所主要是为证券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流通提供一个场所。
3、 其他金融机构
主要是指养老金基金和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其中,养老金基金的资产主要是公司股票。而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又称为共同基金),他们将小额储蓄者与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在货币市场上购买各种收益较高的金融资产,如国库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以获取较高的收益,然后将盈利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基金入股者。
4、 政府专业信贷机构
美国的政府专业信贷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向住宅购买者提供信贷的机构;一类是向农民和小企业提供信贷的机构。具体而言有:
住宅及城市开发部。它成立于1965年,主要是通过其所监督的下列三个机构向住宅购买者提供资金:联邦住宅管理署、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和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这些机构也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住宅抵押贷款。
农业信贷机构。农业信贷管理署负责监督与协调以下三个为农民提供信贷的银行系统:12家联邦土地银行、12家合作社银行及其中央银行、12家中期信贷银行。美国现在的农业金融机构已构成农业信贷银行基金。1987年又成立了联邦农业抵押贷款公司。
小企业信贷。根据1958年《小企业投资法》建立了一笔2.5亿美元的基金,以资助小企业投资公司,促进他们对小企业进行融资。
此外,美国还建立了美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为美国对外贸易提供资金。
美国金融机构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1、商业银行的双轨注册制度。 美国商业银行可以任意选择是向联邦政府还是向州政府注册。其中,向前者注册的就称为国民银行,向后者注册的就称为州立银行。
2、独特的单一银行制度。美国的国民银行不得跨州设立分支行。大约有1/3的州允许州立银行在其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1/3的州只允许州立银行在其所在的州内设立分支银行;其余的1/3的州根本不允许银行设立分支银行。这一单一银行体制在各国金融业中是独具特色的。
3、银行持股公司的大量存在。银行持股公司是指控制一家或两家以上银行的公司。银行持股公司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克服美国不允许开设分支行的规定所造成的不利。
4、金融监管机构的多元化。美国对银行与金融机构的监管是通过很多机构来进行的。对银行监管机构而言就有三个:财政部货币监理官(专门负责国民银行的立案注册并对它们进行监管)、联邦储备系统(主要是对州立会员银行及银行持股公司进行监管)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参加存款保险制度的银行进行监管)。1989年以后又将对银行存款保险的监管职责转交给银行保险基金。此外,州立银行主要受各州银行监理官的监管,银行在从事证券交易过程中还要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理。在银行系统之外,在住宅抵押贷款与农业贷款上还存在于联邦储备系统相似的两个平行的系统,它们各自有本系统内的最高监管机构。

⑦ 美国股指期货法律监管机构有哪些

美国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另外一个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简称美国证监会(SEC),于1933年美国国会成立的政府委员会,通过了《1933证券法案》和《1934证券交易法案》,负责监督证券市场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负责监督美国的企业收购项目。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1974年由美国国会建立,最初任务是监管美国的商品期货和期权市场。以后CFTC的任务范围逐渐更新和扩展,尤其是在得到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 of 2000(CFMA)的授权后。负责监管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市场。CFTC的任务在于保护市场参与者和公众不受与商品和金融期货、期权有关的诈骗、市场操纵和不正当经营等活动的侵害,保障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开放性、竞争性的和财务上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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