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体系
Ⅰ 什么是国际原油价格体系
20世纪60年代以前,国际石油市场的突出标志是“标价”,是“七姊妹”制定“标价”垄断石油的时代。
20世纪60—70年代的突出标志是“官价”,即欧佩克定期公布的沙特阿拉伯轻油价格,可以说是“标价”的结束,“官价”的开始,是欧佩克不断取得胜利,在国际石油市场取代国家大石油公司成为国际石油市场新主角的时代。
20世纪70—80年代的突出标志是“参考价”。非欧佩克产油国产量上升,主要石油消费国消费量增长趋缓,有的甚至下降,以沙特阿拉伯轻油为基准的欧佩克“官价”无法维持,于是出现了一个便于多方面接受的“一揽子参考价”。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远期交易大量出现,期货市场也孕育诞生。
20世纪80—90年代的突出标志是“期货价格”。由于期货市场参与者多、流通量大、价格发现及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等,从而使各方自觉地接受了期货价格而放弃了“官价”和最初意义的参考价。
20世纪9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欧佩克强调价格机制,设想建立一个当油价高于28美元/桶和低于22美元/桶就相应增产或减产的机制,以此来协调欧佩克的行动。但是石油市场和价格的主宰者由单极变成了多极,石油价格成为石油市场多方制衡的结果。
Ⅱ 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97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资源国的利益。石油资源国的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97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97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97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采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阿拉伯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资源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采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采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采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采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交易所”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采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被操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采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采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最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采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最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最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Ⅲ 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和实际的原油价格是一样的不
期货和现货价格有一定关系,但不一样.
Ⅳ 国际三大原油定价
国际原油市场定价都是以世界各主要产油区的标准油为基准。比如在纽约期交所,其原油期货就是以美国西得克萨斯出产的“中间基原油(WTI)”为基准油,所有在美国生产或销往美国的原油,在计价时都以轻质低硫的WTI作为基准油。因为美国这个超级原油买家的实力,加上纽约期交所本身的影响力,以WTI为基准油的原油期货交易,就成为全球商品期货品种中成交量的龙头。 通常来看, 该原油期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及很高的价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场上的三大基准价格之一,公众和媒体平时谈到油价突破多少美元时,主要就是指这一价格。然而,世界原油三分之二以上的交易量,却不是以WTI,而是以同样轻质低硫的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为基准油作价。1988年6月23日,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伦特原油期货,包括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也门等国家和地区,均以此为基准,由于这一期货合约满足了石油工业的需求,被认为是“高度灵活的规避风险及进行交易的工具”,也跻身于国际原油价格的三大基准。伦敦因此成为三大国际原油期货交易中心之一。布伦特原油期货及现货市场所构成的布伦特原油定价体系,最多时竟涵盖了世界原油交易量的80%,即使在纽约原油价格日益重要的今天,全球仍有约65%的原油交易量,是以北海布伦特原油为基准油作价。 吨和桶之间的换算关系是:1吨(原油)=7.33桶(原油),也就是一桶大约为136公斤多一点。尽管吨和桶之间有固定的换算关系,但由于吨是质量单位,桶是体积单位,而原油的密度变化范围又比较大,因此,在原油交易中,如果按不同的单位计算,会有不同的结果。
Ⅳ 国际原油的市场定价规则
国际原油市场定价都是以世界各主要产油区的标准油为基准。比如在纽约期交所,其原油期货就是以美国西得克萨斯出产的“中间基原油(WTI)”为基准油,所有在美国生产或销往美国的原油,在计价时都以轻质低硫的WTI作为基准油。因为美国这个超级原油买家的实力,加上纽约期交所本身的影响力,以WTI为基准油的原油期货交易,就成为全球商品期货品种中成交量的龙头。
通常来看, 该原油期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及很高的价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场上的三大基准价格之一,公众和媒体平时谈到油价突破多少美元时,主要就是指这一价格。然而,世界原油三分之二以上的交易量,却不是以WTI,而是以同样轻质低硫的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为基准油作价。1988年6月23日,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伦特原油期货,包括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也门等国家和地区,均以此为基准,由于这一期货合约满足了石油工业的需求,被认为是“高度灵活的规避风险及进行交易的工具”,也跻身于国际原油价格的三大基准。伦敦因此成为三大国际原油期货交易中心之一。布伦特原油期货及现货市场所构成的布伦特原油定价体系,最多时竟涵盖了世界原油交易量的80%,即使在纽约原油价格日益重要的今天,全球仍有约65%的原油交易量,是以北海布伦特原油为基准油作价。
吨和桶之间的换算关系是:1吨(原油)=7.33桶(原油),也就是一桶大约为136公斤多一点。尽管吨和桶之间有固定的换算关系,但由于吨是质量单位,桶是体积单位,而原油的密度变化范围又比较大,因此,在原油交易中,如果按不同的单位计算,会有不同的结果。
Ⅵ 国际原油价格数据(详细的),现货和期货
10月份WTI和布伦特原油价格继续回落趋稳,盘旋在每桶60美元下方。10月份WTI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59.42美元/桶,与去年同期下降3.69美元/桶,同比下降5.85%;布伦特原油平均现货价格为58.12美元/桶,与去年同期下降0.99美元/桶,同比下降1.68%。迪拜原油的现货价格为56.63美元/桶,比去年同期增长2.21美元/桶,同比增长4.05%;OPEC一揽子石油均价为55.16美元/桶,比去年同期高出0.53美元/桶,上涨0.97%。
据国际能源署11月份发布的《石油市场月度报告》信息,受库存充裕影响,中国需求受到抑制,10月份温暖的气候以及至今为止没有发生的飓风降低了美国和欧洲的需求。10月份世界石油供应量日均8530万桶,比前一月日均增长10万桶。秋季大规模的检修让10月份经合组织成员国原油加工量在9月份下降70万桶/日后进一步减少了130万桶/日,10月份全球炼油厂检修高峰,估计当月平均降低了370万桶/日的原油加工量。10月份美国和日本成品油库存每周数据显示下降。
2005年10月-2006年10月国际主要原油现货价格走势
单位:美元/桶
WTI
布伦特
迪拜
阿曼
米纳斯
WTI/迪拜
布伦特/迪拜
OPEC一揽子油价
2005年10月
63.11
59.11
54.42
55.79
58.74
8.69
4.69
54.63
11月
58.82
55.92
51.84
53.03
54.27
6.98
4.08
51.29
12月
58.92
56.28
52.83
53.87
53.92
6.09
3.45
52.65
2006年1月
64.06
61.93
57.42
58.24
61.59
6.64
4.51
58.48
2月
61.98
60.88
57.9
58.84
61.63
4.08
2.98
56.62
3月
62.65
61.21
57.51
58.8
61.76
5.14
3.7
57.87
4月
68.71
69.26
63.13
64.56
68.24
5.58
6.13
64.44
5月
70.85
70.1
64.97
66.32
70.43
5.88
5.13
65.11
6月
70.62
68.12
64.98
65.96
68.55
5.64
3.14
64.6
7月
74.24
73.39
68.91
69.91
73.09
5.33
4.48
68.89
8月
73.67
74.36
69.4
70.58
75.91
4.27
4.96
68.81
9月
65.11
63.09
61.3
62.53
65.22
3.81
1.79
59.34
10月
59.42
58.12
56.63
57.6
55.96
2.79
1.49
55.16
2003年1月-2006年10月国际主要原油现货价格走势
Ⅶ 国际原油价格制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际原油市场的油价体系包含多种内容,比如:欧佩克官方价格、非欧佩克官方价格、现货市场价格、期货市场价格、易货贸易价格、净回值价格和价格指数等,反映了不同地区和不同方式的定价权。
二、由于油价反映了现货和期货市场所在国的定价权,因此,不同时期的国际油价的涵义也有所不同。比如,BP公司所使用的油价统计数据在1861年至1944年为美国均价,1945年至1983年为阿拉伯轻质油标价,1983年至2008年为Brent即期现货价。而目前我们所指的世界石油价格的波动,则已经主要是指纽约和伦敦两大期货市场远期价格的变动了。
三、现货市场价格即世界主要现货市场的交易价格。目前全球主要的石油现货市场有5个,分别是:西北欧市场、地中海市场、加勒比海市场、新加坡市场和美国市场。国际市场原油贸易大多以各主要地区的基准油为定价参考,以基准油在交货或提单日期前后某一段时间的现货交易或期货交易价格加上升贴水作为原油贸易的最终结算价格。
四、易货贸易价格是以石油换取专门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时的价格。净回值价格是指扣除油价下降风险之后的价格。价格指数则是指某些权威机构通过采集全球主要石油市场的信息而形成的权威报价,如美联社指数、路透社指数等。
Ⅷ 国际原油期货的价格依据是什么
石油产量
石油生产成本
石油需求
替代能源的发展和节能技术的应用
替代能源的成本
石油库存变化
Ⅸ 国际原油期货价格跟国际原油现货价格有什么不同
期货价格比现货价格高点,走势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