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调整对期货价格的影响
1. 有关期货市场的增值税问题
个人理解上面说的为套保盘才有的东西,你要是纯投机不涉及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你做套保时亏损的部分可以在你进行实物交割时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如果你是盈利的,这时你的货品交割要缴纳税费,同时你做的合约还要缴纳增值税!简单点说就是套保盘之间可以相互抵消税费,但是实际货物是一定要交的。换种说法就是套保盘其实是在现货外衍生出来的,最后还要回归回去
2. 增值税调整的影响
有利。
增值税是价外税,由客户承担。增值税税率下降以后,还按原含11%税率的合同额,等于提高了营业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3. 现在的增值税税率改成16%对有什么影响
以采购进项抵扣增值税17%税率降为16%,计算说明影响如下:
如果当前合同价格为117元(含税),税率改革前,可以抵扣税额为:117/1.17*17%=17元,公司承担成本(不含税价)为:117/1.17=100元;在合同采购价格(含税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因适用税率变更为16%,公司可抵扣税额计算为:117/1.16*16%=16.14元,公司承担成本(不含税价)为:117/1.16=100.86元,因公司抵扣减少,公司成本上涨0.86元。
基于此,有必要开展以下工作:
1、2018年4月30日(含)之前采购入库或已发生的涉税(17%、11%)业务,原则上要求对方必须在4月份开具专用发票(公司在5月份接收发票仍可认证抵扣);如果对方无法按要求开具17%或11%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则应沟通对方进行降价或扣款;
2、4月30日前已签订合同涉及税率变更的,原则上要求协商供应客户从5月1进行降价,以上述案例计算,原价117元,保证对方收入即公司成本(不含税价)不变=117/1.17=100元,含税价应调整为117/1.17*1.16=116元,即采购价格(含税总价)应降低1元;
3、5月1日起,公司新签采购合同,商定价格时,除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应参考历史价格(17%或11%税率)并充分考虑税率变更对公司成本的影响,即,如市场价格未变动(对方提报价格和5月1日前合作价格一致),应以税率降低因素寻求对方降价。
4.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结算价是否需调整
增值税率调整,属於合同所应规定的政策性原因引起的税率改变。结算价是否需要调整,完全取决於合同双方协商作出铺充规定。原则上,只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後的未完成的合同部分进行调整。
5. 增值税税率的更改会不会造成库存差异
无论17%的税率,还是16%的税率,都做为进项税入账,记入库存的都是不含税价,税率调整不会造成库存差异。
6. 下调增值税对商品价格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吗
增值税税率从17%下调到16%了,客户也要求价格降1%到底合理吗?
这个要普及一下:增值税由17%降为16%,实际上是减少1%增值税冲抵后的!并不是货款总额减1%,请别误解因此带来损失!
7. 增值税下调税率后有什么影响
3月2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8.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有什么影响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降低增值税税率可以使企业税负减轻,一方面企业支出减少,另一方面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也会随之降低。如果增值税税率增加,其影响为增加了企业税负负担,也增加了企业支出,采购原材料成本也会相应的提高。我国近些年增值税税率不断下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8)增值税税率调整对期货价格的影响扩展阅读: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