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大额报撤单
① 期货交易软件中全部,可撤,不可撤,与全部撤单的对应关系,及操作带来的结果
1、全部可撤是针对你所有的委托单可以一键全部撤消委托,你说的可撤、不可撤我没遇到过不清楚;2、可用应该是你的可用资金,可开是指你资金可以开几手和约;3、委托后全部成交即所有单都成交,已撤指你委托后撤消成功
② 期货下单 总提示 交易失败 用户撤单
当你下单异常,比如资金不足、设定的价格超出范围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③ 期货怎么撤单
下单后,只能撤销报入后未成交的下单合约; 并且在交易的开盘时间内。
如果未成交,则:点击“委托“,显示诸多的委托号码和合约。
选择准备撤单的合约,双击:显示:“确认删除**号”的委托,“是”、“否”,点击“是”的按钮,即可撤销。
④ 期货账户频繁撤单,面临封号,请问什么理由可解除
你就是每天撤销十几单都不会给你封号的,第一次听期货账户封号。
⑤ 期货早上几点开盘,几点撤单能执行
开盘前5分钟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4分钟为申报时间,最后1分钟为计算机撮合时间。最终的开盘价以最大成交量价位为准。如果在集合竞价阶段没有成交的单子,在开盘后自动参与到盘中交易。
第一种情况,开仓并且已经成交的话不可以撤单,只可以平仓,如果开仓没成交当然可以撤单,且不用扣保证金;
第二种情况如果到收盘前有可能被平仓,也可能不被平仓,只要你帐户上的资金还可以达到保证金的要求(根据收盘结算价格),如果资金不足第二天开盘期货公司回通知你补上资金,或通知你手动平仓,如果没采取任何行动的话期货公司会帮你平仓。
⑥ 请问期货早上几点开盘,几点撤单能执行
我国正规期货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11点半,下午1点半到3点结束。早上10:15到10:30休盘15分钟,夜盘: 21点到日凌晨2:30分。各个期货交易所的休盘时间和夜盘时间稍有不同,具体的情况,投资者以交易所的时间为准。
期货撤单分情况,若开仓并且已经成交的话不可以撤单,只可以平仓,如果开仓没成交当然可以撤单,且不用扣保证金; 若报入后未成交的下单合约可以撤销,在交易的开盘时间内,找到准备撤单的合约,双击:显示:“确认删除**号”的委托,“是”、“否”,即可撤销。
温馨提示:所有金融类衍生品的投资都具有风险性,对于投资者的金融风险管理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不适合没有专业金融知识的投资者。除了基础的金融知识外,投资者还应做到自身风险承受的控制,不可盲目的进行投资。
应答时间:2021-02-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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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关于期货撤单的问题!高手请进!
显示待撤说明没有撤单成功,因为你是在非交易时间点的撤单,那时候交易所的服务器已经关闭了,所以处在等待的状态。下午开盘就帮你走掉了,能在非交易时间发送指令,排队的,据我所知只有易盛可以做到。
⑧ 国家刑法新规定,8月3号实施了什么规定
《通知》指出,通知所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证券账户开立、债券登记、存管、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和规则办理。参与债券竞价交易的银行,应当制定相关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有关风险。证监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与通知不符,以通知为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8年9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8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做了解释。此次解释主要针对《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如何认定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和第一款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做了相关解释。
法条原文:《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内幕信息以外对其他未公开信息”都包含哪些信息?
根据《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一)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二)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三)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难以认定的,司法机关可以在有关行政主(监)管部门的认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认定。
二、“违法规定”是指违反了哪些规定?
根据《解释》第三条,“违反规定”,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性行业规范有关证券、期货未公开信息保护的规定,以及行为人所在的金融机构有关信息保密、禁止交易、禁止利益输送等规定。
三、“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应当如何认定?
根据《解释》第四条,(一)行为人具有获取未公开信息的职务便利;(二)行为人获取未公开信息的初始时间与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初始时间具有关联性;(三)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具有亲友关系、利益关联、交易终端关联等关联关系;(四)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证券、期货品种、交易时间与未公开信息所涉证券、期货品种、交易时间等方面基本一致;(五)他人从事的相关交易活动明显不具有符合交易习惯、专业判断等正当理由;(六)行为人对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没有合理解释。
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哪些情形构成“情节严重”?
根据《解释》第五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三)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
根据《解释》第六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以出售或者变相出售未公开信息等方式,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二)因证券、期货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三)二年内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知情人员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或者泄露时,哪些情形构成“情节严重”?根据《解释》第七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所得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千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具有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五、 豁免与从轻处罚
对于《解释》认定的构成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如果该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和条件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8年9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做了如下解释。解释主要针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第三款规定的“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和第四款规定可以认定为“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做了相关解释。法条原文:《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根据《解释》第一条,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1. 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2. 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3. 通过策划、实施资产收购或者重组、投资新业务、股权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等虚假重大事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4. 通过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5.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6. 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的;
7. 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⑨ 期货撤单的问题
非交易时间是不能撤单的,如果90低开,你的单子成交了。
⑩ 期货撤单问题!!请教
(1)第一种情况,开仓并且已经成交的话不可以撤单,只可以平仓,如果开仓没成交当然可以撤单,且不用扣保证金;
(2)第二种情况如果到收盘前有可能被平仓,也可能不被平仓,只要你帐户上的资金还可以达到保证金的要求(根据收盘结算价格),如果资金不足第二天开盘期货公司回通知你补上资金,或通知你手动平仓,如果没采取任何行动的话期货公司会帮你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