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① 首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包含多少人
6月1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披露,证监会近日公布第一批31名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公示。
常德鹏表示,第一批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发布,是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新举措,是对资本市场违法失信者敲响的一记警钟。名单共包含31人,其中5人被列入“不履行公开承诺主体”,26人被列入“不缴纳罚没款当事人”。通过铁路和民航部门的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使得资本市场“老赖”无处遁形。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应当严肃对待并严格履行公开承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及时缴纳罚没款,这是其应负的法律义务。今后,证监会将按规定例行按月报送名单信息,持续依法惩戒资本市场“老赖”行为,不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大力夯实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诚信基础。
来源:新浪
② 诚信监管的定义
诚信监管,通过从诚信信息的界定与归集,到诚信信息的公开查询,从监管部门的诚信监督、管理,到市场机构的自我诚信约束,从失信惩戒、约束,到守信激励、引导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诚信约束。
其主要制度包括: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规定证监会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全面归集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的监管执法、自律管理和司法等公共诚信信息,使市场参与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二是推出诚信信息查询制度。在依法继续公开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决定信息的同时,为便于市场主体了解、掌握自己和有关交易对方的诚信记录,建立了诚信信息申请查询制度,市场主体可以按规定申请查询本人、本人聘请或提供服务的有关机构及其人员诚信信息,包括上述公开范围之外的诚信信息。
三是建立了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包括许可审查一律要查询诚信档案、严格考察诚信记录,针对许可申请人的违法失信记录可以要求解释、说明和核查,在业务创新、试点中对违法失信记录的暂缓安排,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重点关注违法失信记录较多的机构,在主板、创业板发审委、并购重组委等委员、专家遴选中,对有失信记录的“一票否决”等,使违法失信者成本提高、付出代价、受到制约。
四是建立了针对几类特定主体的诚信约束制度。为了加大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相关重组方履行分红、资产重组等公开承诺的督促、约束力度,明确将上市公司相关公开承诺的履行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并将予以公示。针对当前市场上部分主体发布与事实明显不符的资本市场相关评论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实际,规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可以向其出具诚信关注函,记入诚信档案,并可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通报。此外,为了促进常态化的自我诚信约束,规定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诚信监督、约束机制,监管部门有权检查、通报。
五是为激励、鼓励守信留下了空间。除将市场机构和人员所获全国性或部级奖励、表彰、评比等正面信息纳入诚信档案,还规定在业务创新、试点中,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予以鼓励、倾斜,支持一贯诚信合规的机构拓展业务、做优做强,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环节根据监管对象的诚信状况做出差异化安排,鼓励、支持证券期货市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诚信先进典型评选、诚信评价活动等。
六是明确诚信监督合作制度。规定证监会将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实行诚信信息共享,开展诚信监督合作,实现对失信行为协同监管。
③ 政府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是要哪部分的截图要求失信等3个方面的。
所谓政府采购的截图,应该就是信用中国里搜企业名称找出来的信用报告。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信用中国官网。
2、在搜索栏输入对应企业名称
3、点击对应企业,跳转到企业详情页面。
4、点击红色按钮下载信用报告即可。
图标介绍如下:
搜信用中国
一、
下载并打印信用报告。
④ 失信被执行人删除后征信记录是否要保存5年
是的。但是征信记录应当保存5年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并不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后5年。
司法体系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负责征信记录。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征信体系负责征信信息的保存。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此条即是规定的征信记录的保存期限问题,与是否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关。
(4)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扩展阅读:
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
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相关措施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做出规定。
2018年6月1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
2018年6月,福建省罗源县某影城在所有电影正片放映前,会播出一条特殊的广告,内容是一份涵盖120名“老赖”的名单。据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搬上电影屏幕,在福建省尚属首例。[14]
2018年8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严格限制。对于“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做法。
该《通知》回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⑤ 融资贷款:贷款不还后果有多严重
这是钱云了解到底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
1.行政性激励。政府各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出台对守信主体激励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拓展守信联合激励的覆盖领域。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方式或减少检查频次。
2.市场性激励。引导征信机构加强对市场主体正面信息的采集,并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诚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对守信者加大激励性评分比重。引导金融、商业销售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加分,并给予其优惠和便利。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产品,使守信者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3.社会性激励。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将诚信市场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时在单位网站和“信用北京”网站进行公示,在会展、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监管和服务中要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并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有关诚信典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加大对纳入诚信典型“红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引导企业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开展产品服务标准等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
1.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政府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出台我区对失信主体惩戒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根据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实施分类惩戒。依托市区两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严重失信行为有关信息提供给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2.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惩戒。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并在日常监管中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和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以及土地出(转)让和流转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3.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惩戒。对于严重失信主体应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并在各相关单位网站和“信用北京”网站进行公示。北京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要向社会提供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服务,便于有关市场主体识别失信行为并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对于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4.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惩戒。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作用,加大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健全失信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严重失信行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决定
关于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为建立资本市场违法失信信息互联网查询制度,并调整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现决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 ,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 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 5年。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章对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前款所规定的效力期限,自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超过效力期限的违法失信信息,不再进行诚信信息公开,并不再接受诚信信息申请查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申请查询自己信息的除外。
二、第十四条增加一款 ,作为第二款:“中国证监会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建立资本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社会公众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信息和第(六)项信息等违法失信信息。”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5日起施行。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⑦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7)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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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德隆:中国历史上最强悍的庄家,曾经有人说,要是单独他三只股票来复权,指数至少超过1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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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天润化工:假得最离谱的公司,进行IPO路演背后却已停产近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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