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合约主要条款
① 黄金期货交易规则是什么
一、国际黄金期货交易规则-定义
贵金属期货品种黄金期货1月9日,正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公告,将各个期限黄金期货合约挂牌当日地基准价规定在209:99元/克地水平上。黄金期货,指以国际黄金市场未来某时点的黄金价格为交易标的的期货合约,投资者买卖黄金期货的盈亏,是由进场到出场两个时间的金价价差来衡量,合约到期后则是实物交割。
二、国际黄金期货交易规则-交易时间:
08:55~08:59 集合竞价(接受客户委托,但不撮合)
08:59~09:00 撮合成交 09:00~10:15 正常交易
10:15~10:30 大连、上海郑州期货交易所小节休息
10:30~11:30 正常交易 13:30~14:10 正常交易
14:10~14:20 上海期货交易所小节休息
14:20~15:00 正常交易
交易品种:黄金
交易单位:1000克/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0.01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
合约交割月份:1-12月
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金含量不小于99.95%的国产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
交割地点:国际黄金价格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国际金价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手续费: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AU
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三、国际黄金期货交易规则-交割单位
黄金价格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② 黄金期货合约都有哪些要求
黄金期货 只要保证金充足 就可以开仓交易
但一切都要建立在先开户的基础上
③ 黄金期货主力合约是什么
所谓黄金期货,是指以国际黄金市场未来某时点的黄金价格为交易标的的期货合约,投资人买卖黄金期货的盈亏,是由进场到出场两个时间的金价价差来衡量,契约到期后则是实物交割。黄金期货交易的是符合国标GB/T4134-2003规定,含金量不低于99.95%的金锭,2008年,上海交易所规定,每手黄金期货为1000克。
所谓主力合约指的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约。因为它是市场上最活跃的合约,所有投机者基本上都在参与这个合约。也有说法是主力合约是持仓量最大的合约,因为通常来讲,持仓量最大的合约也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品种上市后,逐渐形成了6月和12月黄金期货合约交替成为主力合约的特殊情况
④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解析。
不能进入交割月份就是说,假如你有黄金的持仓,比如是1308合约,现在是30号了,你的持仓不能拿到8月1号,在7月31号收盘前要被强平
⑤ 黄金期货里的合约制是什么个概念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黄金
交易单位 1000克/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 0.01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
合约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符合国标GB/T4134-2003规定,金含量不低于99.95%的金锭。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手续费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以上就是张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就是将交易的品种标准化以便于交易
⑥ 黄金期货的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黄金 交易单位 1000克/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 0.05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合约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金含量不小于99.95%的国产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4%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⑦ 期货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期货合约的基本要素如下:
1) 合约标的
2) 报价单位
3) 最小变动价位
4)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5) 交易时间
6) 合约交割月份
7) 最后交易日
8) 交割方式
9) 交易保证金
10)交易代码
⑧ 什么是黄金期货的标准合约
黄金期货是上期所期货品种之一,具体合约标准如下:
交易品种 黄金
交易单位 1000克/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 0.05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合约交割月份 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金含量不小于99.95%的国产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
(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2. 标准合约文本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
(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Au 杂质含量 不大于
不小于 Ag Cu Fe Pb Bi Sb 总和
Au99.99 99.99 0.005 0.002 0.002 0.001 0.002 0.001 0.01
Au99.95 99.95 0.020 0.015 0.003 0.003 0.002 0.002 0.05
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
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
(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金库
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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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期货合约的条款
数量和单位条款
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质量和等级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交易时间条款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固定的。每个交易所对交易时间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上午盘为9:00-11:30,下午盘为1:30-3:00。
报价单位条款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阴极铜、白糖、大豆等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以元(人民币)/吨表示。
合约名称条款合约名称需注明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约为例,合约名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合约”,合约名称应简洁明了,同时要避免混淆。
交割地点条款
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交割期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最小变动价位条款
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
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最后交易日条款
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其它
期货合约还包括交割方式、违约及违约处罚等条款。
期货上市品种,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标的物,如合约所代人的玉米、铜、石油等。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期货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备下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
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意图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如果商品价格基本不变,比如商品实行的是垄断价格或计划价格。商品经营者就没有必要利用期货交易固定价格或锁定成本。
二是供需量大。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是以商品供需双方广泛参加交易为前提的,只有现货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围进行充分竞争,形成权威价格。
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期货合约事先规定了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因此,期货品种必须是质量稳定的商品,否则,就难以进行标准化。
四是易于储存、运输。商品期货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期货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
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的现金交割方式。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 2010年4月16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在中金所成功上市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