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转款时间表
1. 期货账户的银期出入金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期货账户银期转账全称为: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服务,是指银行和期货公司在双方系统联网的基础上,为期货投资者提供的自助式的资金转账服务,实现资金在本人银行结算账户与期货保证金账户之间定向实时划转。银行、期货公司分别通过各自渠道为客户提供查询服务。
银期转账出入金的时间每个银行都是不同的,但是时间相差都不是很大,基本是在周一到周五的早8:30分~下午15:30分,这个时间段是可以进行出入金操作的。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交易时间也就是夜盘时间段,是只可以进行入金操作不可进行出金操作的。连续交易时间出金时间也是根据每个银行的不同而时间不同的,但是绝大数银行都是在晚20:30分~凌晨2:30分之间,是可以进行入金操作不可以进行出金操作的。
经过从各个银行及期货公司查询,根据每个银行出入金时间段的不同,本人特意制作《期货账户银期转账时间明细表》,请保存查看。
2. 期货的交易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了解期货的交易时间,想开盘收盘时间都是交易必备的知识,那么期货zhuan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各shu个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是几点到几点呢?
一、什么是一个完整的交易日
一个完整的期货交易日是指前一个交易的夜盘开始至当天收盘结束(前一天的21:00-当天15:00)
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那么按照常理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没有夜盘交易时间,假设2018年10月1日为国庆假期的第一天,9月30日的晚上是没有夜盘的。以此类推想春节、劳动节、清明节、中秋节、端午节假期的签一个交易日都没有夜盘。
3.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时间是从几点到几点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时间比较长,从早上9点-夜晚2点半,详细时间表如下:
4. 期货什么时候可以转账
期货交易时间是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三点,这个时间是可以任意转账的,但有的时候在上午八点多的时候也可以转,在下午四点之前有的时候也可以转账,有的时候要看关联银行的转账系统什么时间关闭,但最好还是在交易时间进行转账,以免耽误您使用资金
5. 期货出入金时间
期货出入金时间?期货出入金的时间限制为银行期货转账入金时间上午8:55-16:00,下午21:00-02:30,银行期货转账出金时间为上午9:05-16:00,夜间禁止出金。
6. 商品期货交易时间一天到底几个小时
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时间长短视交易所而定,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集合竞价:8:55—8:59
撮合:8:59—9:00
连续交易: 9:00—10:15(第一小节),10:30—11:30(第二小节),13:30—15:00(第三小节)
黄金白银夜盘:21:00——02:30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集合竞价:8:55—8:59
撮合:8:59—9:00
连续交易:9:00—10:15(第一小节),10:30—11:30(第二小节),13:30—15:00(第三小节)
3、郑州商品交易所
集合竞价:8:55—9:00
撮合:8:59—9:00
连续交易:9:00—10:15(第一小节),10:30—11:30(第二小节),13:30—15:00(第三小节)
(6)商品期货转款时间表扩展阅读
最早出现期货
农产品期货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期货,谷物交易一直是期货市场上传统的交易商品,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
自从21世纪初开始,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的主要场所是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农产品期货交易的品种主要包括黄豆、玉米、小麦、大豆、糖、咖啡、可可、棉花、生猪、活牛等。
7. 期货交易银期转帐什么时间可以转账
银期转账出金时间:9:00-16:00,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7)商品期货转款时间表扩展阅读: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客户的交易指令应当明确、全面。
期货公司不得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
第二十七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布上市品种合约的成交量、成交价、持仓量、最高价与最低价、开盘价与收盘价和其他应当公布的即时行情,并保证即时行情的真实、准确。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未经期货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交易即时行情。
第二十八条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
(一)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客户交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
(三)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
第三十条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第三十一条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应当按照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不得挪用。
第三十二条期货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三条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三十四条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
第三十五条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并应当与交割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割仓库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具虚假仓单;
(二)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
(三)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公司先以该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