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每月期货的交割日
『壹』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到底是什么意思!!!!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
卖开1501合约即是对2015年1月份合约进行操作,它的最后交易日应该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为“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最迟持仓应该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时间内,不能进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货合约一旦进了交割月份,价格行情有多变幻莫测,而且单子很少很难成交。所以,最迟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这个单子平掉。
因为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最后交易日就是过了最后交易日的当天,不允许交易了,不过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除非是参与套期保值的机构客户会持有头寸到最后交易日,一般的投机者都不会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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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什么是期货交割日? 五大标准与非标准交割日定义说明介绍
『贰』 商品期货每月的交割日是多少号
不同的期货品种,交割日不同。例如:FU2001的交割日一般为每月20号左右(周一),SC1907的交割日一般为1号左右(周一)。投资者可以登录期货交易所的官方网站查看相应的期货交割日公告。
不管是什么期货品种,交割日都是周一,交割结束日期为周五。举个例子:2019年12月,FU2001的交割日为12月23日,而12月23日为周一。2019年7月,SC1907的交割日为7月1日,而7月1日为周一。
我国有四大期货交易所,即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投资者可以登录相应的期货交易所,查看最新的《关于调整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期的通知》,不同的期货品种,通知名称不同。
对于需要参与交割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提示投资者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完成开户,买入交割的投资者准备好货款,卖出交割的投资者准备好标准仓单即可。
不能交付或者接受期货交易所规定发票的投资者不能参与期货交割。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日的前三天,投资者需要做好准备
『叁』 什么是期货交割日
期货交割日就是指期货合约期满时,交易彼此根据该期货合约所载产品使用权的转移,结束到期末平仓合同的全过程。
交割方法有【现金交割】、【商品交割】两类:
1、现金交割就是指合同到期日,核算交易彼此交易价钱与到期还交割日结算价钱对比的价差赢亏,把赢亏一部分各自结算到相对应交易方,在此期间不涉及到商品的实物交割。
2、商品交割就是指合同到期日,卖家将相对应货品按质按量交付给交易所指定库房,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对应货款,执行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都是有期满时间,通常交易所都是会要求一个合同的最后交易日。假设过了最后交易日,投资者仍留有持仓交易头寸,就务必进行交收了。如果是现金交收,那就比较简单,多空双方都按照交易所特定的价钱对冲平仓,这个特定价钱造成的流程是早已定下来的,如果是商品交收,由于涉及到商品,程序流程就繁杂一点。在期货交易中,通常是选用商品交割的方法。
我国产品期货交易,全都采取实物交割方法。商品交割方法包含【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二种。
1、集中交割:指在合同期满的最后交易日以前,交易双方都不可明确提出交收申请办理。按照配对结果完成交割的交割方法。集中交割中,交易双方在交割当月仅有一次交割机会。
2、滚动交割:指在合约双方进入交割月后,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边卖持仓的投资者。根据会员积极主动明确提出交割申请办理,交割并由商品交易所组织匹配彼此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交割的交割形式。这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期货交易中的滚动交割方法。
『肆』 商品期货 交割日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铜 铝 锌的 是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 15 日 ( 遇法定假日顺延 )
交割日期
合约交割月份的 16 日至 20 日 ( 遇法定假日顺延 )
『伍』 商品期货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几号
商品期货品种不一样,交割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商品期货是在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一、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1、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二、不同的品种是有差别的,有的品种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几天,主要品种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铜、锌、铝、天然橡胶、钢材、黄金。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2、燃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4、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豆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后(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榈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第二个交易日。
(5)大宗商品每月期货的交割日扩展阅读
商品期货交割流程:
一、卖方交割流程。
1、卖方交割流程:
交割预报——货物入库(交割仓库验收)——交割仓库或指定质检机构检验——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到交易所交仓单——参与交割,获得货款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2、如在厂库标准仓单注册,则从上述流程中“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开始交割流程。
3、卖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闭市以前完成标准仓单注册,并将仓单交到交易所,否则即判定为违约。滚动交割时,卖方在交收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一次性交割时,卖方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二、买方交割流程。
1、买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货款—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注销标准仓单,领取《提货通知单》—凭《提货通知单》到交割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商品出库。
2、滚动交割时,买方必须在交收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一次性交割时,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3、滚动交割时,客户在交收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一次性交割时,客户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陆』 期货交割日时间
期货交割日是:期货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柒』 什么是商品期货的交割日
1、商品期货的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根据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交割日为交割过程内的第三天。合约买方结算公司必须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连同一张足额保付支票送抵合约卖方结算公司的办公室。
2、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将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而现金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对合约盈亏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的过程。在期货市场中,商品期货通常都采用实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货中有的品种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种则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现金交割由于不进行实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时的现货价格作为交易盈亏和资金划拨的依据,因此,实行现金交割的品种,其现货标的价格应具有可确定性特点,而且是标准的,唯一的。